关于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现实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7-12
论文摘要: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产生影响:家属覆盖不完全的缺陷得以弥补,单位覆盖不完全的缺陷仍然存在;个人帐户不利于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风险;保障水平的差异造成新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引导卫生资源流向基层的功能,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 (简称城镇 职工 医保 )于2001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多年的实践。《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城镇居民医保 )已于 2008年 6月1日正式启动 ,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 ,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产生的现实影响,值得我们关注。
1 家属覆盖不完全的缺陷得以弥补,单位覆盖不完全的缺陷仍有待解决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制度覆盖不完全的缺陷,与原有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 医疗制度相比较,其制度把职工的直系亲属排斥在外,覆盖面显得更为狭窄 。实施公 费 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时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单一,城镇职工主要是在 公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的就业 体制和严格 的户籍管 理制 度维 持着城镇居民的高就业率,绝 大多数的城镇 居 民得 到公 费 医疗 制 度或 劳保医疗制度的庇护。但是 ,在广州市城镇职工 医疗 保险制度 实施之 际,单 一公有制 的所有制结构格 局已经打破 ,虽然 ,从 制度 设计 上 ,城镇 职工医疗保险是要 求覆盖所有的企 、事业单位 ,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切实 可行的措施 保证 非公有制单位参保 ,且职工医保并不包括职工的直系亲属 。因此 ,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 险制 度存在单位覆 盖不完 全 (部 分企 业 不参 保)和家庭成 员 覆盖 不 完全(直系亲属不能随 同职工参保 )的缺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 本 医疗保 险制度虽 然已实施 多年 ,但是 ,《2007年 广州年鉴》提供 的资料显示 ,2006年广州 市 基本 医疗 保 险 的参 保人 数 为 307.27万人,如果 按广 州市户籍人 口 760.72万人Ⅲ ,参保 率刚过4.0 。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不完全所造成参保率低的问题 ,不利 于有效 解决 民生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已直接影 响到 和谐广州 的建 立 。
广 州市新 出台的城镇 居 民基本 医疗保 险制 度 ,其参保对象包括了在校学生、未成年人 、非从业 居 民及老 年居 民 ,在 相当程度上弥补了职工医保制 度 中家属 覆盖不 完全 的缺陷 ,但单位覆盖不完全的缺陷仍有待解决。广州市是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在全 国范 围内公有资产在社会 总资产 中 占优势 的前 提下 ,广州 市城 镇非公有制经 济就业 人员 不断增 加 ,非公 有制 经济就 业比例不 断攀 升。《2007年 广州年 鉴 》的资料显 示 ,到 2006年末 ,在 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的广州市城镇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6.7,在股份制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 、外商投 资的其他经 济类型单位及私营、个体 工商 户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 的比重却高 达 73.3。现有制度已确保在国有单位和集 体单 位工作职工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庇护 ,但非公有制单位还有 2O 的职工没有 参保 。不能保证非公有制单位参保,
制度覆 盖不 完全 的缺陷 就不可避免 。现实的情况是,非有公有制单位让部分职工参保 ,没有参 保职 工患病 时 以 冒名 顶替 的方式 获得 医疗保 障的不规范行为经常发 生 。医疗保 险机构为遏 制被保 险人的不规 范行为 ,赋予医疗 机构更 多的责任 (如核准病人身份)或实施更多 的监管 (如规定一次处 方 的价格 ),从而加 重了医疗机构不应有的负担 ,增加了公立医院生存 和的难 度 ,卫生领域 的社会公 平问题也难以实现。只要 居 民医疗 保险制度 不能解决单位覆盖 不完全 的缺 陷 ,基本 医疗保 险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就会造成 了两种不 良效果 ,一是引发“单位互济”(即没有参保职工患病时以冒名顶 替的方式 获得 医疗保 障)现象 ,二是推 动制度成本 (管理费用)上升,致使保险基金人不敷出 。因此,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应由政府出面,从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采取切 实可行 的措施 ,确保非公有制单位依法参保 。
2 个人帐户不利于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风险
到目前为止 ,广州市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了个人帐户,职工按一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率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所缴纳的保险费免征个人所 得税,显示了国家在运用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劳动者为 自己的健康负责,无病时为有病作经济上的必要准备。同时,在支付方法上,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个人账户的资金用完后,先由个人支付医疗费,个人支付到一定程度才进入社会统筹。这实际上是要求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只有当健康情况进一步恶化 ,个人 承受确有困难时 ,才会 得到社会 的帮助 。这有 利于 培养个人对健康负责的观念。从理论上讲 ,个人帐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保险中风险机制共担的作用(因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不能在社会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能有效遏制第三者付费所带来的费用上升问题。但从实际运行来考察,由于帐户持有人可通过违规操作(如在家属患病时使用个人帐户、使用医保卡进行非医疗消费)提前支取费用 ,以尽快进入 社会统筹 通道 。广 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个人帐户用完后可进入社会统筹”的设计 ,反而会刺激参保职工过度使用个人帐户,以尽快进入社会统筹通道。
2008年出台的《广州市城镇居 民基本 医疗保 险试行 办法 》并没有设计个人帐户,且参保方式不 具有强制性,只是用政府资助的办法鼓励居民参保。其中,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个人年缴费8O元 、政府资助8O元 ;非从业居民个人年缴费480元,各级政府资助100元;老年居民个人年缴纳 500元,政府资助 500元。在上述城镇居 民中,除了在校学生 因接受 学校的统 一组织 和安排 ,参保率会保持较高的水平外,其他的城镇居民,会因种种因素选择不参保。城镇居民中如果有家属持有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可能利用个人帐户缓解疾病风险而拒绝参保 。这将造成两方面不良后果: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职工过度使用个人帐户 ,加快进入社会统筹通道而使保险基金不胜重负;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疾病风险大的居民参保,疾病风险少的居民不参保的投机参保行为(逆向选择)而增大风险 。这两方面的不良效果增加了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风险。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事实说明,个人帐户 遏制费用上升的设计 并没 有收 到预期 的效 果 ,且管 理成本很高(其管理涉及 医保 部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银行)。因此,调整个人帐户的功能(如用于预防、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等设计和管理方式,成为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可回避的问题。
3 保障水平的差异造成新的制度缺陷
我国城市医疗保险制度从诞生开始,一直受制度缺陷的困扰,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受第三方付费制度缺陷的影响 ,对供需方缺乏约束机制,为医生诱 导需求(即把不必要的需求或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和实现费用转移(如无病要药 、搭车开药等 )提供了方便,因此,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 因费用上升难以为继 ,非改不可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则存在着制度 覆盖不完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措施 保证 非公有制单位参保、参保对象不包括职工直系亲属等方面,其家庭成员覆盖不完全的制度缺陷,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全家吃药”提供了方便,从而推动制度成本(费率)上升,或使保险基金人不敷出 。
新 出台的《广州市城镇居 民基本 医疗 保险试 行办法 》与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比较,后者的保障水平明显高于前者。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例,后者为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4倍,前者为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的 2倍 ;老年人到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后者个人只支付 7 (进入社会统筹后)的医疗费用,前者则需支付5O%的医疗费用。虽然,现在还没有足够的数字说明医院与投保者有共谋行为,但是,一个家庭(甚至家族)有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障水平,本身就为“易名看病”、“家庭(或家族)互济”提供了方便,这种方便一旦与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结合在一起 ,(即医疗机构为吸引病人,争取更多的业务量 ,最大 限度容忍患 者违规 )居 民医疗费用向职工医疗费用转移就难以避免。当然,理论上可以认为,一切制度缺陷都可通过加强管理加以解决,但是,加强管理的过程往往会加大管理成本。这就是制度经济学上所讲的制度成本问题,即制度的不完善会推高交易成本。因此,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应尽快缩小两者保障水平的差异在职劳动者保障水平的提高,可通过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或增设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来实现,以人力成本对冲制度成本(即通过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克服制度的缺陷)只能带来低效益。 4 强化了引导卫生资源流向基层的功能
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在于卫生资源的稀缺性。卫生资源的稀缺是永恒的,因为卫生资源 相对于人们的卫生需求永远是不足的。当人们为温饱而操心时,有病才紧急求医,当人们进入小康水平时,无病求长命就是明证。因此,让现有的卫生资源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是不现实的,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应该是让现有 的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
我国是一个家,卫生资源极其有限。国家对卫生资源的配置又很不合理,卫生需求的正三角与卫生资源配置的倒三角使我们陷入了一方面很穷、一方面又很浪费的困境。广州市卫生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综合性医院的卫生人员有48660人,占全部卫生人员的 65.3,每万人到综合性医院诊疗达到2 475.04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 的卫生人员仅有346人,占全部卫生人员 的 0.4%,每万人到社 区卫生服务 中心诊疗则仅有160.76人次。这种情况显示,大部分的病患者过度利用卫生资源造成资源的浪费(本可利用社区 医疗 资 源却到综合医院求医)。这就是老 百姓讲的“大炮打蚊子,杀鸡用牛刀 ”。与此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因服务量不足引起卫生资源 闲置。在此,过度利用卫生资源与卫生资源闲置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在极其浪费中更显不足。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对医疗 消费实施规 范管理的重要目标,是要吸引更多 的“参保 者”利用基 层卫 生服务 ,以建立“大病上 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就医模式。《广州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所设计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从一级医院到三级医院是从低到高。以在职职工进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例,一级医院为社会 平均工资 的4,二级医院为社 会平均工资的6 ,三级医院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1O ,即职工到社区医院看病能更早进入社会统筹,更快得到社会统筹基金的帮助共付段统筹基金给付比例从一级医院到三级医院则是从高到低。以在职职工共付段统筹基金给付 比例为例,一级医院个人支付总费用的 1O ,二级医院个人支付总费用的 15,三级医院个人支付总费用的 20 ,即职工到社区医院看病个人支付更少的费用。上述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利用利益机制,引导卫生资源流向基层医院。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患者越是在基层医院求医,就越早进入 社会 统筹 ;进入社会统筹后 ,得到社 会统筹 基金 的帮 助也 越多 。如 果再加 上 基层 医院医疗价格更 低 ,距 离 更近等 因 素,任何一个 病 患者 ,都会首先 选择在基层 医院就 医 。社 区卫 生资源 得 以充分 利用 ,能 改善社 区卫 生机构的生存环境 ,从 而吸引卫生人员 流向基层医院 ;有 才干的卫生人员 愿意到 社 区卫生 机构 工作 ,又会 改变 群众 对社 区医疗不信任的现状 ,提高居民利用社 区卫生 资源的 自觉性 。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缓解,从而营造医疗卫生领域的和谐环境 。基层医院的日子好过了,又有可能适度地添置医疗设备和吸引卫生人才 。当医疗设备和卫生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向基层医院,卫生资源的倒三角状况就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实际上,这是从利益机制上引导卫生资源流 向基层 医院 ,为基层医院的发展创造美好的前景 。
本来 ,利益机制所起 的作用 是必然的,长远的,可靠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各方面所反馈的信息显示,《广州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实施以后,基层 医院的 困境 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好转。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政策配套措施没有到位,许多基层医院并没有列入医保范围,居民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技术持不信任的态度,都是职工医保制度在引导卫生资源流向方面不尽人意的重要原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明确规定,“普通门(急)诊就医,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选定家定点社区卫生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1家其他定 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医院 ’,老年居民选定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选定医院’。这实际上是通过制度保 证将更多的基层医院列入医保范围。而且,在职职工往 往是一家之主,家里的老人和小孩都在社区医院求医,一家之 主必然更多地与社区医院打交道,从而逐渐改变对社区医院的不信任态度。当然,提高患者对社区医院的信任度,还有待于社区医院自身的努力,但是,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广州市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卫生资源流向基层医院的功能,卫生资源流向基层的效果会逐渐显现,广州市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1] 谭惠全.2007年广州年鉴[M].广州:广州年鉴社 ,2007.
[2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R].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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