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杀相关因素分析与预防
作者:盛秋菊 王洪涛 金良怡
【关键词】 青少年;自杀;相关因素;干预措施
生命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是极为珍贵的。然而,近年来,自杀却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且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自杀每年造成全球约100万人死亡,平均每40秒就有1人死于自杀。更为沉重的是,自杀正呈现出低龄化趋势,青少年自杀率逐年增长。在我国,自杀已成为15 a~34 a人群的“首要死因”。如花的生命还未来得及绽放就黯然凋零,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令人痛心的结局,看着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深刻反思[1]。
1 青少年自杀相关因素
综观近年来各种青少年自杀事件,不难发现,这些青少年在遇到一点挫折打击后,就把自杀作为解决问题,或是逃避挫折的方式。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年轻的生命如此脆弱的心灵呢?WHO驻华代表Cfistobal Tunon博士这样说:“青少年好比蝴蝶,他们经历着从毛毛虫到蝴蝶之间的层层蜕变。这种蜕变充满着潜能,但又很脆弱”。心家认为,随着青春期的到来,青少年生理上出现了急剧变化,同时也会带来心理上的巨大影响。他们的心理活动往往处于矛盾状态,其心理水平呈现半成熟、半幼稚。这种成人感与幼稚性的并存,使得他们表现出种种心理冲突和矛盾,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在他们身上同时体现着反抗与依赖、闭锁与开放、勇敢和怯懦、高傲和自卑。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身心发展失去了平衡,感受着许多心理冲突和压力,处于各种心理矛盾的包围中,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以顺利解决,就可能在情绪情感、性格特征及日常行为等方面出现种种问题,导致心理崩溃,甚至出现较严重的心理及行为偏差[2]。从某种意义上说,自杀是个体不适应社会大环境的最终结果,与个体的心理生理承受力不无相关。可是,愈演愈烈的自杀形势似乎也在控诉着另外一些相关的问题: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又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美国自杀学协会主席希尼亚-帕佛说:“防止自杀的最好办法不是注意自杀本身,而是应当更广泛地注意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自杀行为的发生”[3]。近几年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是屡见不鲜,下面分别从社会、学校、家庭三个方面来谈谈导致青少年自杀的环境因素。
1.1 社会因素
1.1.1 青少年自杀与社会变迁的大环境密切相关
许多自杀的社会性理论认为,社会环境的大幅度变迁是影响自杀率的最重要因素。十九世纪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转型裂变的社会的反应。著名社会学家杜尔凯姆在《自杀论》一书中强调,一个人的自杀是由于在社会上感到外界环境失意所导致的[4]。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削弱了部分人生存的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上升。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改革的磨合期,一些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比如文化的转型、价值观念的变迁、社会失范现象的增加等往往会影响和冲击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破坏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与交往,削弱青少年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由此可能导致自杀率的增高。
1.1.2 社会文化对自杀行为的态度产生不利影响
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人们对自杀的态度存在差异。传统文化中对自杀的禁忌并不多,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对自杀的态度。在中国上,最高尚的政治道德原则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孔子追求“仁”的自杀行为,不食周粟绝食死于首阳山的伯夷、叔齐被其誉为“贤人”。墨子赞扬“以身殉道”之士,“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中国传统宗教佛教、道教亦对自杀持宽容态度,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影响着青少年是否采取自杀行为[5]。
1.1.3 传播媒体的不恰当报道具有明显的心理感染
各种新闻媒体对其他自杀事件的宣传,各种书籍、电视节目中对自杀的不当态度,也可能误导青少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自杀或许是一个解决问题、获得解脱、令冤枉委屈自己的人感到自责和后悔的途径。基于这样的错误态度,在遇到冲突挫折时,个体或许觉得自己处在极度的绝望之中,只有自我表现毁灭才是唯一的解脱方式。另外,媒体对名人自杀的大肆报道等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少年,可能诱发某些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比如,有青少年模仿国内外电影、电视、小说中主人公的自杀行为,正如当年《少年维特之烦恼》一书问世后,导致不少青少年模仿自杀,美国社会学家Phillips称这种现象为“维特效应”。因而,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自杀的建议中提到:媒体要淡化自杀报道,并就媒体的报道制定了一些指导原则。
1.2 学校因素
1.2.1 学校机制的不完善是青少年自杀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首先学校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学校只关注学生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只关心学生学业而忽视心理发展,只满足学生物质需要而忽视心理健康需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原本可以被消灭于萌芽状态的青少年心理异常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自杀迹象没能被及时发现而酿成悲剧。另外,我国的学校教育尚缺乏对学生生命价值的正确引导和对青少年正确生命意识的培养[6]。青少年自杀的复杂原因背后,实际上是寻求一种关爱、平等与尊严,只是他们不清楚他们所采取的这种方式是结束了自己鲜活的生命。由此看来,教育青少年用客观的态度看待生命和死亡现象,从而更加热爱生活,珍惜尊重生命是预防青少年自杀的必要措施。
1.2.2 学业负担加重,学习环境的不愉快也将导致青少年自杀
这一原因正成为近年来青少年自杀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学校教学竞争机制的引入,分数、排名决定一切荣誉,高考独木桥优胜劣汰,这一切都告诫学生要想出人头地只有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这无疑将给青少年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另外,除了学习本身的压力之外,人际关系紧张,家庭条件贫困,感情受挫,遭到诬陷或被人误解,患了自以为严重的或难以启齿的疾病,以及老师不当的教学方式等因素均可导致学生产生紧张、焦虑、自卑、委屈、退缩、恐惧等心理问题/或障碍,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1.3 家庭因素
家庭关系是否和睦,家庭结构是否正常,家庭成员是否健康,家庭事务处理是否民主,这些都影响到青少年身心是否能健康的成长。有研究表明[7],不良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家庭环境是青少年产生自杀意念的重要因素,其中自杀的青少年所处的家庭心理环境比对照组差,尤其是反映家庭亲密度和矛盾性两个指标上更加明显。正常健康的家庭环境可以给人带来最基本的安全感和社会支持,相反,畸形不良的家庭关系会给人留下长期的阴影和恐惧,因为家庭是与每个人关系最密切的社会组织,父母长辈的言行对每一个青少年产生的影响都是最深远最难以磨灭的。许多研究显示,家庭中有自杀史的青少年较其他人更具自杀的危险性,更易在挫折面前选择自杀方式。此时家庭成员的行为模式就可能成为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成为他们采取自杀行为的额外危险因素。
此外,父母的方式和期望水平与青少年自杀行为有一定相关性。过严的要求或过高的期望都会增加青少年的心理压力,一旦达不到父母的要求和期望,有人就认为自己无用,对不起父母或怕遭父母的责备,因而选择自杀的方式。反之,溺爱的教育方式也会带来诸多的消极影响,形成他们的脆弱、依赖、自我中心等性格,增加了遭遇挫折的机会,也大大降低了他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同时,青少年是否能从家庭中获得情感支持和物质方面的支援,尤其是在遇到挫折等应激状况下,是否有来自家庭的良好社会支持是影响自杀危险性的重要因素[8]。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处于心理严重失衡的氛围中,又没有人和组织帮助他拂去阴影,极可能造成心理崩溃,甚至选择自杀[9]。青少年选择自杀行为是缺乏精神力量的结果,即缺乏社会支持力量,如果能够及时地从父母家庭获取这种有效支持,那就可以避免好多悲剧的发生了。
2 青少年自杀预防干预措施
2.1 加强生命教育,预防自杀
学校在培养学生形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同时,应该建立起学生正确的生命观和的死亡观,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科学客观地看待人生,更好地善待人生和珍惜生命。人为什么会存在下去,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这是人类千百年来一直追寻的话题。弗洛伊德在他71 a时指出:生命之真谛和价值就在于生命本身;换句话来说,就在于履行和完成每天提出日程的任务和义务,在于“日之所求”。人生肯定是有意义的,但人生的意义则全凭我们对人生的了解,假如我们能够了解人生,人生便有意义,假如我们不能了解人生,人生便没有意义。所以学校教育应同时引导学生去了解人生,认识人生。因为人类存在的奥秘并不在于仅仅单纯地活着,而在于为什么活着。当人对自己为什么活着缺乏坚定的信念时,人是不愿意活着的,也就是说,当人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不知道为什么事为什么人而活着的人生是有价值的时候,他同样也不会去理性思考什么样的死是有意义的,是值得的。只有有了正确的生命观的指导,人才会正确地看待人生诸多问题,如工作、学习、家庭、成功、失败、还有物质生活和精神享受、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也才不会恐惧死亡,才不会作出无谓的死亡[6]。
2.2 建立完整的危机干预体系
危机干预属广义的心理范畴,它借用简单心理治疗手段,帮助当事人处理迫在眉睫的问题,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个人危机。尽管对自杀进行干预有一定难度,但研究发现,青少年自杀行为是有的,预防青少年自杀是可能的。构建青少年自杀危机干预体系需要遵循青少年自杀的心理规律,整合多种社会资源。研究发现,青少年自杀行为具有很强的冲动性,即在情感情绪突发的情形下,轻率地自杀,自杀前谈不上有什么明显迹象[9]。因此避免偶然事件的发生就成为危机干预的工作。研究还发现,无论哪个年龄段的自杀者,多数在事先有征兆。另外,多数企图自杀的人会有继发性自杀行为,就是第一次企图自杀的人并不因为没有自杀成功或被他人事先劝住就会停止自杀企图,他们仍在寻找机会,因此还有自杀的可能性。只有当他们原来所处的环境确实改变,自己也从绝望心理状态摆脱出来之后,自杀企图才会完全消除。自杀的预兆性和继发性特征,为危机干预提供了可能性。因为青少年的自杀行为明显带有一时的冲动性,自杀前又存在着某些征兆,所以预防可以减少自杀行为的发生,“危机干预”的理念和机制有必要引入我们的生活,尤其对于青少年这个自杀行为的易发阶段,采用科学的“危机干预”技术能起到预防和治疗效果。另外,我们要确立青少年自杀危机干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理念。美国学者吉立兰德和詹姆斯(B.E.Gilliland R.K.James)提出:“自杀预防是每一个人的事。有效的自杀预防包括能使每一个社会面都能接触到,都受到影响,对自杀很敏感,并且都受到广泛的教育与交流”[10]。因此,自杀危机干预应是一个为所有学校和教育工作者重视并接纳的概念。
当我们每个人都能把青少年自杀现象看作一项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安定甚至是国家健康持续的重要问题,当每一位父母都能正确地引导孩子,营造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给予孩子最充分的信任,尽可能的尊重,最大的发展空间和尽可能的民主,当每一位教师都能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他们积极的生命观,减少和遏制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消极因素时,我们就再也不会因为一个个花季生命的结束而惋惜,再也不会因为生命的不堪一击而感叹,因为,生命本身是如此的坚强有力,顽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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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anuta Wasserman.自杀:一种不必要的死亡[M].李鸣,汤臻,张丽娟,等.译.北京:轻出版社,2003:30~39
[2]朱槿.请尊重生命:青少年自杀行为干预[J].中国青年研究,2003,6:58
[3]宋专茂.有自杀倾向性学生的人格特征透视[J].青年研究,2002,l0:36
[4]爱米尔·杜尔凯姆.自杀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28~200
[5]陈光春,向光富.东亚青少年自杀现象与学业竞争关系新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4,2:18
[6]尹伶俐.从青少年自杀现象看学校的生命教育[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5(6):570
[7]徐勇.自杀意念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家庭环境因素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1,22(5):499
[8]姚月红.青少年自杀的社会原因反思[J].当代青年研究,2005,5:42
[9]何剑.浅析青少年自杀心理因素及其危机干预[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2:82
[10]Gilliland B E ,James R K.危机干预策略[M].肖水源,季建林,杨洪,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27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