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环境、企业家能力与企业绩效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庆岩 时间:2010-07-01

 摘要:本文探讨转型期民营中的环境与企业家角色,主要的发现是:(1)以企业家学历刻画的企业家能力的贡献并不显著,表明以往研究中企业家私人活动的作用可能被高估,民营企业发展的“先天不足论”缺乏合理的经验基础;(2)地区市场规模、地方政府行为等市场环境构成因素与民营企业发展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本文的研究结论间接支持了韦伯的“只有在拥有了一套恰当的制度安排后企业家才能变得活跃起来”的假说。

  关键词:转型;民营企业绩效;市场环境;企业家能力
   
  一、引 言
  
  在过去的20多年,转型期中国民营企业的绩效表现一直令经济学家着迷,并由此积累了大量[1]。但随着民营企业地位的逐步明确,这些以“财产(控制)权分享”为核心发展起来的文献,已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绩效上表现出的“企业总产值持续增长、产值增长率明显下降”的变化趋势。
  民营企业的“模糊产权”得到澄清后,一些文献尝试从新的角度出发,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民营企业绩效变化做出解释。茅于轼和张玉仁[2]认为,中央政府为控制经济过热而采取的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是导致整个20世纪90年代民营企业绩效变化的重要原因。夏小林和李路路[3]则强调了民营企业的低起点,认为既定产业格局和市场结构中的国有及外资经济汇聚成一股“硬约束”力量,把后发的私营企业定位在适合于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行业和领域。私营工业企业投资者以学历及经营资历较低的人口为主。在这种企业群体的资产存量中,难以整合出高度化的产业结构和大规模的企业组织。张维迎[4]试图将制度环境与转型期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联系起来,认为民营企业过去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技术上和管理上的后发优势,而技术和管理上的原创性都要求一个良好的、能够激发人们创造力的制度环境,如果没有制度上的重大变革,后发优势就可能变成后发劣势。“宏观调控论”、“先天不足论”及“制度环境论”视角各不相同,并且都在一定程度上给出了转型期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绩效变化的原因,但由于缺乏系统的经验研究的支持,理论的“解释力”受到质疑。
  在经验研究的旗帜下,还有一些文献通过微观的企业调查数据,检验了各个企业变量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如Li and Rozelle[5]有关江苏和浙江两省私有化对于乡镇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的研究。刘德强[6]有关中国四个省份110家钢铁企业经营者特征对企业生产效率影响研究。由于企业层面的数据资料主要局限于某一地区或某一产业,缺乏一般性。相反,利用宏观数据的实证研究却又因为无法获得微观层面的企业家资料而难以全面展开。现实对理论提出的挑战,再度激发了我们对于转型期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绩效影响因素的兴趣。本文尝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向前推进一步,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绩效变化背后的深层原因提供一个更为可信的解释。
  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若干个有待检验的假说。第三部分是变量的定义及其统计描述。第四部分建立计量模型并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最后是结论及政策含义。
  
  二、理论与假说
  
  熊彼特[7]坚持认为由利润动机引发的企业家创新精神是资本主义企业及其经济持续扩张的源泉。布罗代尔[8]则批评了熊彼特将企业家奉若神明的做法,认为首先是资本主义为企业家提供了表演的舞台,而后才是企业家的个性特征及其表现。在某种意义上,布罗代尔正确地指出,面对各种“机会”,一国法律制度、市场规模等因素的变化将会影响企业家采取行动的意愿。循着布罗代尔的传统,我们特别强调了内生于市场环境变化的 “企业家演员”的表演意愿,而不是一般的以企业家私人活动(异质性特征)来解释转型期中国民营企业的绩效表现。
  “市场环境”包括“市场机会”、“经营环境”和“收益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市场机会”是指由于市场供求结构不均衡引起的尚未被他人认识到的盈利机会,企业家正是通过对机会的敏锐洞察和及时行动获取利润的;“经营环境”是指任何一项具有潜在机会的事业在创立及运作过程中所受到的来自外界或人为的影响,它关系到企业家的盈利计划能否顺利实施;“收益保障”与Murphy等人[9]的“补偿合约”具有近似的含义,表明企业家最终能保留所创利润的多大份额。企业家活动的目标就是盈利,对未来收益安全性的预期必然影响其努力水平。
  
  “企业家能力”主要是指企业家个体对市场机会做出判断和把握机会的能力。具有特定才能的企业家面对现存的市场环境做出理性反应就表现为企业家的市场行为,行为的结果可通过企业绩效来衡量。在许多跨地区比较研究中,研究者倾向于将企业的绩效表现直接与“企业家演员”的表演才能相联系,如落后地区企业家把握和利用市场机会的能力常常受到指责,经济的不发达被简单归结为企业家才能的缺乏。在观念和管理创新受到重视的同时,制约企业家创新意愿的市场环境因素却被忽略。在本文中我们更想表述的观点是,经济转型过程中市场环境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家施展能力的机会和意愿,并最终表现为一定的企业绩效。
  根据经典的斯密[10]分工理论,市场规模决定分工程度进而决定了企业的规模边界。钱德勒[11]关于美国工商企业成长史的开拓性研究就一再强调,现代大企业之所以在美国最早出现并得到充分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拥有一个偏好相对一致、规模巨大的市场。居民最终消费规模的大小决定了企业的盈利机会,在较大的市场中,企业还能够享受到规模收益递增的好处;反之,企业的投资活动将维持在较低水平上。基于上述理论,我们得到第一个假说:
  假说1市场规模大的地区民营企业发展得好
  根据“先天不足”论的观点,民营企业大多依靠个人或家族资本创立,并且主要集中于农村地区,从事煤炭采选、食品、饮料、纺织、缝纫等一般加工工业。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转变,重化工业的地位逐步上升,制造业中规模经济性显著的行业的集中度开始迅速提高,各种进入壁垒也随之处于不断上升之中[3]。既然重工业化和相伴而生的企业大型化是资本、技术和管理实力弱小的民营企业所无力支撑的,国有企业成为上述产业中的主导力量似乎就是一种必然选择。当重化工业违背了地区资源禀赋条件或缺乏效率而不具有自生能力[12]时,往往会凭借所有制优势抢占市场原本稀缺的资源,延缓当地的市场化进程,客观上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由此,我们得到假说二:
  假说2地区重型化产业结构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般认为,政府管制能力与政府规模正相关。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控制需要繁杂的机构设置、庞大的预算支出和人员编制,其本身会带来巨额成本。剥夺企业的自主决策权,也会损失经济效率。如果企业为顺利通过审批而将原本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转移到向政府官员寻租等非生产性领域,损失则会更大。姚洋和支兆华[13]论证说,乡镇企业经营绩效下降影响了政府的收入,当放弃对企业的所有权有助于提高企业家积极性时,政府是愿意进行产权改革的。在他们的模型中,有决心进行机构改革的好政府通过选择一个较小的政府规模,即通过削弱自己事后的寻租能力与差政府相区别,向企业家传递可信性承诺信息,从而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取得改制的成功。根据上述研究,我们将机构规模较大的政府称为“大政府”。
  
 当实施财政包干制度时,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积极性改善投资环境,向民营企业伸出“援助之手”。随着改革成本的不断增加以及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因国有企业绩效下降而大幅减少,为解决中央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1994年中央政府开始实施以财政集权为核心的分税制改革。新的集权措施改变了原先的激励方向,地方政府纷纷开始通过预算外和体制外的收费来弥补收入的下降,地方政府的“援助之手”随之转变为“攫取之手”[14]。我们将具有“攫取之手”行为的政府称为“坏政府”。这样,我们得到第三个假说:
  假说3“大政府”和“坏政府”都会阻碍当地民营企业的发展
  自1978年始,中国先后从西方引进了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法律的执行效率比法律条文本身更为重要。Kumar,Rajan and Zingales[15]以欧盟15国为考察对象,分析了企业规模的决定因素。他们发现,在司法制度效率较高的英国,钢铁企业的规模和咨询企业的规模差距相对较小,而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司法效率较差的国家,钢铁企业的规模可能和英国的一样大,但咨询企业的规模就变得非常小。因为、保险、咨询、软件等制度敏感性高的行业只有在良好的司法制度下才能够发展起来。
  卢峰和姚洋[16]在解释中国低水平的法治和高速的经济增长同时并存的现象时认为,金融压抑是转型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企业参与一些非法的但却能够缓解私人部门融资困境的活动,比如通过漏损效应将资金从国有部门引入私人部门。这种资金流动机制不但有效地减弱了银行信贷配给制度给私人部门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提高了全社会的资金配置效率,单纯强调加强这方面的法治却未必有助于经济发展。近年来关于民营企业家“原罪”的争议也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在扭曲的制度环境下,创业者以“非法”手段所积累的财富应该如何归属?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大量财富隐匿、外逃和民间投资的匮乏[17]。法律要发挥良性作用,还需要其他互补制度安排的配套。在此基础上给出我们的第四个假说:
  假说4在转型经济中,单纯加强法治建设对民营企业发展可能具有负面影响
  为向重化工业提供低成本的金融资源和承担起配合国有企业脱困的重任,中国金融市场一直为四大国有银行所垄断。众所周知,虽然民营企业已获得合法身份,但却一直受到银行信贷的歧视。究其原因:(1)如果民营企业的贷款出现呆、坏帐问题,该笔业务的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风险;(2)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的单笔贷款规模小,而银行用于信用审核的成本却非常大。为了应对扭曲的银行信贷安排,民间高利贷、民间集资和地下小钱庄等非正规的融资形式纷纷出现,有的经营者甚至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获取国有资产。卢峰和姚洋[16]的经验研究就证实了资金从国有部门向私人部门流动的漏损效应的存在,并认为这有效缓解了私人部门的融资困难。信贷歧视对民营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各种非正规或“非法”的经营活动所抵消。因此,我们有了假说五:
  假说5歧视性金融政策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有限
  熊彼特[7]提供了一个企业家在经济变化中发挥中心作用的分析框架,认为正是企业家把各种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并通过不断的创新改变其组合方式带来经济的增长。钱德勒[11]也强调了美国大企业成长过程中企业家个人能力在捕捉市场机会和进行组织创新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布罗代尔[8]及韦伯[18]则给出了一个不同于熊彼特的内生性解释,认为只有在解决了影响企业家创新意愿的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后,企业家才可能变得活跃起来。张军[19]注意到民间孕育企业家精神的力量,指出企业家的成长是一个在正规制度之外依赖自我发现的过程,如果一个社会缺乏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其实真正缺乏的是企业家能够自我发现的有效制度环境。他认为,通过制度创新,直接融资就能够具备甄别企业家的功能。因为直接融资解决了资金问题,企业家可以通过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而不是选择管理别人的企业来证明自己的企业家才能。也就是说,一旦降低了企业家创业的社会成本,具有企业家能力的人便会进行自我选择,即通过创办企业将自己与他人区别开来。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到假说六:
  假说6在转型经济中,企业家个人能力的发挥受制于市场环境,其对民营企业发展绩效的贡献可能被高估
  
  三、数据和变量
  
  与大多数文献单纯采用抽样调查形式收集企业层面数据的做法不同,本文主要利用官方正式公布的统计资料及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提供的分省数据展开实证分析。由于仅能得到1992—1999年民营企业绩效的分省数据,并且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企业家的分省统计从1996年才开始,故实际考察期被限定在1996—1999年的范围内。我们没有把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包括在内,并将1997-1999年重庆市的数据重新加入四川省内。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包括内地2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连续4年,共112个观测点的省级面板数据。
  我们使用产值增长率指标来反映民营企业的发展绩效,其他解释变量的选取则依据第二部分的假说得到:
  我们用期初人均GDP(PGDP)水平来描述市场规模,该指标的数值越大说明当地购买力越强。
  重工业与轻工业的产值比重(INDUS)被用来反映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比重越高说明产业重型化趋势越明显。
  事实上,很难找到一个客观指标来量化政府管制的影响。已有研究大多利用被调查对象就某些预设问题打分的方式获取信息,如经营者与政府官员打交道的时间和非正规付费的成本等等。我们则借助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GOV)来表示假说3中的“大政府”,比重大时,政府规模以及与此相应的经济活动参与能力和寻租能力就较大,反之则较低。陈抗等人[14]用预算内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比重衡量“援助之手”行为,比例越高说明“援助之手”行为越强。与“援助之手”指标相对应,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被用来表示地方政府的“攫取之手”行为。由于关于制度外收入的缺乏统一标准,现有的计算方式有可能造成低估,我们放弃了对制度外收入的估计,仅用预算外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BUDGET)刻画假说3中的“坏政府”,比重越高,“攫取之手”危害越大。

  李涛[20]考察了Djankov等人构造的司法程序正式性指标在各国中小中的作用,结果显示,该指标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程度具有稳定而显著的正面影响。卢峰和姚洋[16]根据各省每年案件的结案率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加强法治虽然有助于增加私人部门的银行信贷比例,但却阻碍了资源从无效的国有经济部门向有效率的私人经济部门的流动,因而减少了私人投资比重并对经济增长产生相当大的负面作用。由于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有关各省司法程序正式性和经济案件结案率的统计数据,故转而采用来自《财政年鉴》的各省公检法支出指标,以该指标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LAW)反映各地区法治建设情况,比重越高法治建设水平越高。
  我们使用四大国有银行贷款占地区贷款总规模的比重(BANK)反映民营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的难易程度,比重越高,民营企业融资越困难。
  我们不否认企业家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某种天赋,但在现有条件下还无法进行客观评价。另一方面,即便是天赋也需要后天的发现和培养。因此,我们倾向于采用人力资本理论和已有提出并使用的、培训和从业经验等指标来衡量企业家的个人能力[21]。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提供了1996—1999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民营企业家比重(EDUC)的抽样调查数据,但由于企业家培训和从业经验的调查出现中断,使我们无法对这些重要的指标进行考察。刘德强[6]对部分国有钢铁企业经营者能力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与人力资本理论相悖的结果,即经营者的学历越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越低。他对此的解释是由于政府在选拔经营者时过分注重学历,使得不少人为了达到标准采取各种方式获得高学历,或者是由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从自身利益出发,将经营能力差但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人安排在经营者的岗位上,这时最容易使用的借口就是学历标准。但是我们相信,在国有企业中靠文凭换职位的现象并不会发生于民营企业中,因为民营企业家是通过自己创业而不是政府官员任命成为企业家的。在我们看来,对于已经在位的企业家而言,具有较高的学历确实能够使其在捕捉市场信息、扩展业务领域和完善组织结构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
 表1是对计量模型中各变量的统计描述。为了尽可能减小时间的扰动和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我们对大部分解释变量都做了滞后一期两年移动平均的处理,期初GDP水平采用1996年的数值,企业家能力指标由于受到数据的限制以当年值进入模型。
  
  四、计量模型及回归结果
  
  为了实证检验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绩效的决定因素,我们建立如下双向面板模型:
  PDUCTit=a0+b1PGDPi1996+b2INDUSit-1+b3GOVit-1+b4BUDGETit-1+b5LAWit-1+b6BANKit-1+b7EDUCit+DUM-MYE+DUMMYW+ai+at+eit
  因变量PDUCTit表示i省在第t年的民营企业产值增长率,模型包含了前文定义的所有解释变量,下标t-1表示取滞后一期的两年移动平均值,a0、bi (i=1,2,……7)是待估计的参数,ai,at和eit分别代表省际效应、年度效应和误差项。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并且处于经济转型中的大国,中国各地区之间源于、条件的差异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对民营企业的发展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中国经济经历了较为严重的通货紧缩,1997年又遇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因此,有必要对不同省份和年度的宏观环境进行控制以保证估计结果的可靠性,所以我们采用了双向面板模型。考虑到中国改革开放具有逐级推进的特点,为了进一步控制地区间的发展差异,我们还在模型中加入了东部和西部两个地区虚拟变量(DUMMYE,DUMMYW)。在报告双向面板模型估计结果的同时,本文也给出了混合OLS模型的估计结果用于比较分析。至于固定影响模型(FE)和随机影响模型(RE)的选择则通过Hausman 检验来判断。
  表2报告了应用Stata8.0软件得到的回归结果。F检验的P值为0.923,因而混合OLS模型优于固定效应模型,LM检验的P值为0.031,表明随机效应模型优于混合OLS模型,因而随机效应模型最适合于数据。另外Hausman检验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检验的P值为0.757,说明随机效应模型比固定效应模型更有效。因此,我们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随机效应模型估计结果的分析上。
  代表市场规模的初始人均GDP水平如我们所预期的一样显著为正。1996年的人均GDP若增加一万元,民营企业产值增长率可以提高1.15%,结果在5%水平显著。说明市场规模越大的地区民营企业成长得越好,从而验证了假说1的观点。
  产业结构方面,重与轻工业产值比重在所有模型中都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到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产业结构重型化可能已不再是限制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过十多年的资本积累,民营企业已不再满足于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传统加工业,伴随国家产业准入政策的逐步放宽和国有企业民营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民间投资已开始进入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重工业领域。就是在国家垄断程度依然很高的基础能源行业,也出现了民营企业的身影。因此,假说2所提出的重型化产业结构对民营企业的负效应被拒绝。
  政府管制方面,“大政府”在两个双向面板模型中都不显著。严冀、陆铭和陈钊[22]有关中国地区经济增长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每下降1%,经济增长率可以提高0.67%,说明地方政府退出经济活动有助于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卢峰和姚洋[16]用同一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反映政府规模对私人投资的影响,然而估计结果并没有表现出预期的负效应。这提示我们,“大政府”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并不是通过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起作用的,或者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政府的支出结构可能比支出规模更有意义。“坏政府”在三个模型中都表现出了强劲的负效应,显著性水平都达到了1%,这有力地支持了地方政府的“攫取之手”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理论判断。根据随机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每提高1%,民营企业产值增长率随之下降5.55%。虽然与陈抗等人[14]相比,我们的“攫取之手”指标忽略了制度外收入因素,但增加对制度外收入因素的考虑只会进一步增强该指标的估计结果。因此,假说3中“大政府”效应没有通过检验,而“坏政府”效应得到了实证检验的支持。
  在法治建设方面,公检法支出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比重每增加1%,民营企业产值增长率就会下降27.52%,显著性水平达到5%,影响相当大。通常认为司法效率和公正性的增强有助于契约的执行并降低各方的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对交易活动的制约,使民营企业能够更容易地扩展业务范围。但根据现有客观数据还无法确切评价效率和公正的实际情况,公检法支出比重的上升可能意味着机构臃肿、低效率和经济中非生产性活动的蔓延。另一方面,早先的一些用于支撑赶超战略的法规已不再适合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强化这样的法治必然会对体制外的民营企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因而,LAW的负效应也在情理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假说4的判断。
  关于金融市场,四大国有银行的贷款比重在两个双向面板模型中都不显著。在垄断和歧视较为严重的金融领域中,民营企业的发展能够不受四大国有银行贷款规模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体制外融资渠道的存在。众所周知,民营企业为了应对经营中的融资困难,往往在私下采取各种非正规或者非法的变通手段,比如从国有部门转移资产、开设地下小钱庄和进行“非法集资”等。这些活动虽然与现行法律条文相违背,但却有效地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促进了民营企业绩效的改善。所以,BANK的估计结果与我们观察到的现实情况相符合,进而验证了假说5的观点。
  反映企业家能力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企业家比重指标在所有模型中都不显著。尽管出于数据可得性方面的原因,我们放弃了对从业经验这一更具说服力的指标的考察,其效果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但对于已经在位的企业家来说,良好的教育的确可以更为充分地开发其天赋资源,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从这方面来讲,EDUC也不啻为一个合理的解释变量。根据估计,至少到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企业家能力还没有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绩效的主要贡献因素,即假说6可以被接受。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计量检验结果,“先天不足论”中有关民营企业起步晚、企业家素质不高限制了企业发展的观点基本被否定。“制度环境论”的判断得到一定程度支持。这一结论对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经济转型国家具有借鉴意义。在这些国家中,人才配置并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更为一般的情况是,企业家受制于低劣的市场环境而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往往宁愿选择一种简单的组织形式或者沿着非生产性方向使用自己的能力。政策制定者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完善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以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意愿,如加快放宽某些产业领域对民营资本的准入限制,优化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发展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从法律条文的适用性、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等多方面加强法治建设等等。只有在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中,企业家的创新欲望才会得到极大的激发,企业家才会真正成为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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