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溶颗粒对模型大鼠肝组织α?SMA表达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江海艳 时间:2010-07-13

【摘要】    目的:探讨肝纤溶颗粒对模型大鼠肝组织α?SMA表达的影响。方法:以CCL4高脂低蛋白乙醇复合因素诱导的肝纤维化模型大鼠为研究对象,观察肝纤溶颗粒对模型大鼠的影响,应用免疫组织化学方法检测肝组织中的α?SMA,并设阳性对照组进行比较。结果:各模型组α?SMA表达均明显增加,应用肝纤溶颗粒后表达显著降低。结论:该药可减轻肝纤维化进程。

【关键词】  肝纤维颗粒 大鼠 肝组织 α SMA表达

  笔者以CCL4高脂低蛋白乙醇复合因素诱导的肝纤维化模型大鼠为研究对象,观察肝纤溶颗粒对模型大鼠的影响,应用免疫组织化学方法检测肝组织中的α?SMA,并设阳性对照组进行比较。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健康雄性Wistar大鼠66只,体重(220±20)g,由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UltraSensitive SP超敏试剂盒购自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一抗购自武汉博士德生物工程公司。肝纤溶颗粒(由黄芪、当归、三七、桑椹子、龟板胶、阿胶组成)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制剂室提供,扶正化瘀胶囊,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40% CCL4色拉油溶液,胆固醇分析纯,高脂低蛋白复合饲料及酒精饮料。

  1.2  方法  将66只大鼠随机分为6组:模型组(16只),肝纤溶颗粒低剂量组(10只),肝纤溶颗粒中剂量组(10只),肝纤溶颗粒高剂量组(10只),扶正化瘀胶囊组(10只),正常对照组(10只)。大鼠除正常对照组外,其余5组同时复制模型。予高脂低蛋白复合饲料饲养,同时用乙醇饮料在1周内由2%逐渐增加到10%浓度喂养,每周2次,连续4周,继以0.2 mL/100 g体重40% CCL4色拉油溶液用量注射2周。以后2周继续喂养高脂低蛋白复合饲料及酒精饮料。4周后除正常组和模型组外,其他组开始分别给予低、中、高剂量的肝纤溶颗粒及扶正化瘀胶囊灌胃给药。正常对照组皮下注射等量生理盐水,每周注射2次,正常饲养。实验全部结束时,于肝左叶同一部位取肝组织迅速投入液氮,之后转入-70℃冰箱保存,备肝组织匀浆抽提10%的组织RNA。免疫组化按照试剂盒进行检测,结果将免疫组化切片置OLYMPUS显微镜下,免疫组化反应显色强度JEDA801D形态学图像分析系统进行分析,取每张切片的均值作为该例的测量值。

  1.3  统计学方法  实验数据均采用均数加减标准差(±s)表示,运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

  2  结果
      
  大鼠肝脏α?SMA免疫组化结果比较:阳性染色结果显示为细胞浆的棕黄色颗粒,细胞核复染为蓝色。α?SMA在正常对照组主要表达于小动脉及小静脉。模型组α?SMA主要表达于汇管区及纤维间隔。在假小叶及增生的纤维间隔内可见明显表达,且呈长椭圆形或梭形,有的细胞有2~3个较长突起,且随肝纤维化分级增加而增加。各组汇管区、纤维间隔和邻近的肝窦阳性细胞数目显著减少,胞浆呈棕黄色的阳性染色显著减轻。
      
  免疫组化统计结果表明,随着治疗剂量的升高,可明显降低大鼠肝脏α?SMA表达,并且中高剂量组与阳性对照组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各治疗组肝脏α?SMA免疫组化表达明显增多,与模型组比较有显著性及极显著性差异,结果见表1。

  表1  各组大鼠治疗后肝脏α?SMA表达的比较(略)

  注:与模型组比较,☆P<0.05,☆☆P<0.01;与正常对照组比较,#P<0.05,##P<0.01;与阳性对照组比较,△P<0.05,△△P<0.01
  
  3  结论
      
  本实验应用免疫组化方法检测肝组织α?SMA,结果发现α?SMA在病变的组织中表达增强,分布在纤维间隔区和变性坏死后的炎性细胞浸润区,表明表达α?SMA的活化肝星状细胞参与肝纤维化的形成和。实验结果证明,各造模组α?SMA表达均明显增强,证实了α?SMA是HSC活化的标志,在模型组中肝组织α?SMA表达明显升高,说明肝星状细胞已活化,应用肝纤溶颗粒后α?SMA的表达显著降低,与肝纤维化程度下降也呈明显的正相关,其作用机制可能是肝纤溶颗粒可使α?SMA表达下降,提示其可能抑制了HSC的活化,从而使致肝纤维化因子释放减少,ECM合成下降,减轻肝纤维化的程度[1?3]。

【】
    [1]赵海霞,李 勇,牟苒苒.肝脂清颗粒剂对非酒精性脂肪肝大鼠腔腹胰岛素含量及胰岛素抵抗的影响[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6):11?12.

  [2]樊冬梅,任宝琦,刘凤斌.中西医结合方案对慢性乙肝抗肝纤维化的研究[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24(3):288?289.

  [3]陶小萍,夏 正.拉米夫丁联合丹参阻断慢性乙型肝炎肝纤维作用的研究[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3):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