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贷款风险与防范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丰富 时间:2010-07-03
摘 要:银行贷款已成为现阶段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贷款筹资的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主要有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失去银行信用的风险以及未来再筹资环境不确定的风险等。本文结合我国高等的实际,对高校贷款从其必要性、特殊性、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防范银行贷款的途径和措施,尤其强调了高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在高校贷款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 贷款 风险防范

引言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高校扩招开始,高校为加速自我的进程,大胆引进资金。值得注意的是,高等学校在利用银行贷款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防范贷款的财务风险已成为高校快速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本文就高校如何防范银行贷款风险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高校贷款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使原本就紧张的高校资源变得更加紧缺,负债成了高校解决目前困境的重要途径。高校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储蓄资金来源客户,变成了吸纳金融资本的贷款客户。
(一) 高校贷款的必要性
1. 高校贷款是当前教育发展趋势的要求
我们的办学资金单一的依靠政府拨款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高校在取得政府拨款之外,应该向财政部门、主管单位和社会金融机构贷款。这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办学规模,增强我国高校的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
2. 高校贷款是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的要求
对于扩招以后的高校,无论从师资力量、住宿条件、食堂条件和教室条件等各方面都需要不断改善,为了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就要向财政部门、主管单位和社会金融机构贷款。
(二) 高校贷款的特殊性
1.投资期限长,贷款金额大
高校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不同于流动资金贷款, 具有长期占用大量资金的特点。在还款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主要受国家教育政策和市场竞争等影响。
2.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比例较小
高校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专项拨款(或国债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分析其资金来源结构,无偿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比例较低,从高校目前项目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看,部分高校难以达到自有资金30%的要求,这就使得还贷能力受到了一定限制。
3.贷款保证形式单一
按照《担保法》规定,高等教育设施不得进行抵押,学校不得为保证人。高校的特点要求其不得为他人担保,其他也很难为高校担保,因此,目前高校贷款基本上是信用贷款或者账户抵押贷款,大多数是开户行提供贷款。这种情况对高校财务的诚信,银校合作的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还款渠道单一
高校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教育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学校自办产业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真正用于还贷的资金主要是教育事业收入,还贷渠道单一,因此学校今后几年的招生计划、招生报到率、目前在校生人数是衡量一个学校还贷能力的主要指标。
二、高校贷款风险
高校贷款的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贷款主体——高校,在贷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该主体遭受资财损失的可能性。高校贷款风险也称信用风险,在信用关系中产生,并存在于借贷行为的全过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风险:
(一)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时,贷款高校资产和负债的利率不能相应调整,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 法规风险
法规风险是指法规变动时,教育贷款机构因国家政策法规相应调整,而给借贷两方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 发展风险
发展风险是指高校的学科兴衰变化给学校带来的重大影响。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未来发展政策以及本地人才饱和程度,都会对高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高校的贷款资金管理失控,而造成贷款资金流失。高校长期以来一直由财政拨款支持,教职工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要让绝大多数教职工在使用贷款时能真正谨慎节约,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这种管理观念的惯性,会对贷款资金的管理造成一定的风险。
(五) 规模风险
规模风险是指高校的贷款规模超过其偿还能力,而造成资不抵债。
三、高校贷款存在的问题
从现在贷款的情况看,高校绝大多数的贷款主要是用于学生公寓和校园建设。主要原因是,首先投资基本建设易于操作,高校与银行在此方面共同具备管理能力与实践经验,其次投资基本建设属不动产投资,有资产作保证,风险相对最小,所以基本建设贷款成为银行与高校合作最先突破的合作领域。其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 未出台高校贷款建设的实施性政策
早在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第46条,就特别指出:“要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1995年3月, 全国人大通过的《教育法》第62条也用条文方式确认:“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至今,学校贷款搞建设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由政府制定的高校利用贷款实施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
(二) 担保难以落实
高校作为事业性单位其资产是不能为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这是贷款无法顺利落实的最大障碍,特别是如果借贷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明显是对银行方面不利,如果银行方面不是积极主动并通过一些办法加以通融,贷款是根本无法落实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学校贷款建设中筹资活动的开展。
(三) 贷期存在的差异
高校的贷款项目的贷款期限几乎都是5至10年的长期贷款,而现在银行能批准的是参照商业贷款项目,一般最长的还贷期限为3年中期贷款。贷款本身应该是政策性贷款,但现在偏偏又挤入商业贷款之中,只能是采取滚动借贷的这个权宜之计。
四、高校贷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我认为,要想把高校贷款的财务风险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开源”,二是“节流”。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树立财务风险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学校长期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对银行贷款资金的有偿性认识不足,缺乏资金成本概念和财务风险意识。银行贷款,一方面为高校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另一方面又使高校承担了一定的财务风险。各高校应加强负债意识,合理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加强同银行的合作,利用高校良好的社会资信,争取低利率贷款,做到既能有效利用借入资金,又能合理规避财务风险。
(二) 适度的贷款原则
1.贷款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
要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搞好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控制投资的先决条件。投资方向的正确与否,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控制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比较,进行评价,做出的论证,使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上可行,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贷款规模的控制
对学校来说贷款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应该贷多少款和能贷多少款始终是困扰学校的大问题。学校有多少可用于偿还贷款的资产是衡量贷款规模是否适度的主要财务指标,也是衡量学校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学校能直接用于还贷的资产基本上只有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通过匡算年现金结余量就可以出每年可用来还贷的资金量和贷款数量。
(三) 制定严密财务规划
1.贷款的预算管理
贷款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并将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规划、中长期预算有机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学校已不再是政府行政保护下的附属物,而是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自谋生存、自求、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因此,高等学校预算应该有其特殊性,它的编制原则应该超脱“收支平衡”原则的束缚,政府只管对高等学校实行定额补助拨款,剩下的事由高等学校自己去办。高等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含政府财政补助拨款) 和借款规模合并编制财务预算。
2.慎选贷款种类
银行贷款种类繁多,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学校借贷数量和还款压力,注意贷款的组合、合理调度资金均衡负债,对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是十分必要的。一般来说贷款期限越长,资金成本越高,财务风险越小;贷款期限越短,资金成本越低,财务风险越大。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投资需求与学校资金结余量,慎重选择筹资组合。做到贷款类型长短呼应,远、近结合。
3.专款专用,控制贷款用途
目前高校贷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学设施建设;二是后勤设施建设;三是弥补经费不足;四是对外投资。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经过严格、合理的专家论证,避免出现个别人的“拍脑门工程”和无效投入,避免给学校财政造成新的更大的困难。因此,学校在贷款资金使用上必须坚持效益原则,既要努力扩大收入,又要严格控制办学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 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增加还贷能力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各学校只有通过深化教学改革,调整落后专业,大力发展新兴学科,改善教学设施等方式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在稳定原有入学率的前提下实现招生人数的增长,尽量避免在招生上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为学校的基本财政收支创造一个宽松稳定的环境。
(五)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各高校应对本校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有一个比较适合的预警系数, 包括累计负债额、自有资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债务帐龄分析等等,由于高校的还贷渠道特点,学生收费是主要收入来源,学费高低决定还贷能力高低,学费的多少取决于学生的人数和收费的标准,因此贷款额度与学生人数之间建立一个对应关系能较客观的显示出贷款风险程度,即生均贷款额作为识别贷款风险指标比较科学。
(六) 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财务、审计监督
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财务、审计监督不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进一步维护贷款资金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做法如下:
1.重视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各高校基本都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审计队伍,但由于个别高校对内部审计重视程度不够,内部审计的作用远没有发挥。为此,高校要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充分发挥他们对内服务的作用。对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的违纪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性质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2.政府审计要给予内部审计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
随着高校内部审计体制的变化,政府审计对高校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作用近几年有所削弱,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也有减少。今后政府审计作为整个审计体系的业务管理者,应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对高校内部审计实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对高校的内部审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高校内部审计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审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 提高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业务水平
高校内审机构要根据现行国家法规政策,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如何发挥内审机构对本单位的情况比较熟悉、对本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看得准的优势,把内部审计的重点由查错防弊逐步过渡到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在高校产业化的过程中,高校的经济成分和收支规模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高校内审机构更应该通过审计不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为高校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供服务。
结论:加强对高校贷款的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高校教育资源的更优化配置,是防范与控制高校贷款风险的治本之策。银行等机构加强高校财务安全监控,完善信贷资金贷后管理以及学校本身的内部审计控制,是防范高校贷款风险的基本途径。


[1] 陈立 • 我国银校合作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5.03
[2] 汤溱 • 论高校贷款及其管理 [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01
[3] 张松德 • 高校贷款风险与政府监控 [J] 《事业财会》 2004.03
[4] 万青 • 高校贷款的风险及其控制[J] 《浙江金融》 2004.05
[5] 祝红霞 • 论高校贷款办学的风险问题[J] 《事业财会》 2003.01
[6] 李爱国 • 高校贷款规模与还款能力测算[J] 《煤炭经济研究》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