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海峡经济区的基本目标、原则和政策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CEPA本质上也属于自由贸易协定(FTA),其精髓在于把内地与港澳的经济合作-q交流提升到制度化建设的层面,减少和消除了内地和港澳投资贸易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为内地与港澳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机遇和空间,提高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融合,实现共同发展。海峡经济区的构建可以借鉴港澳CEPA在洽签和实施过程中累积的丰富经验,有前例可循,推动起来事半功倍。
一、推动构建海峡经济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原则
两岸应通过某种适当渠道,就构建海峡经济区全面经济合作机制进行协商,共同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在制度性的沟通管道尚未建立之前,可以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的方式进行沟通协调,灵活、务实地处理有关事宜。同时,也可通过国共两党所设立的两岸经贸以及双方建立的保护台商权益工作平台与两岸产业标准论坛等取得积极成果。
2.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同步推动的原则
在海峡经济区内,实行更加宽松开放的文化交流政策,推动两岸文化的实质性对接和深度融合,实现两岸同胞对中华文化在更广、更深的领域和层面上的共同传承。这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增强 同胞对祖 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心 .为海峡经济区的构建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向台湾“三中”(中低阶层、中小企业及中南部)倾斜的原则
在目前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中,从具体的项目、参与的对象和获益的程度来看,普遍存在上层人士多中下阶层民众少、大型超大型企业多中小企业少、北部泛蓝地区多中南部泛绿地区少的情况。这不利于我们全面开展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应该加以改变,让更多的台湾企业和岛内民众从两岸的经贸交流中受益,共享经济合作的成果。在构建海峡经济区、推动海峡西岸地区与台湾的经济整合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扶助台湾中小企业,更多照顾中南部地区和中低阶层民众。
二、推动构建峡经济区的若干具体建议:
1.加强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农业和合作
海峡西岸地区和台湾的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近年来,在大陆惠台农业政策引导下 ,海峡西岸地区内的两岸农业试验区、林业实验区、台湾农水产品集散基地 、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建设不断推进,一批台湾先进农业技术设备得到推广应用,合作水平逐步提高,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走在了前列。双方应在已有合作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双方的各自优势,扩大农业合作。
可以在海峡经济区内开展两岸金融合作试点,逐步开展两岸货币直接兑换 ,在区内协商成立金融监管机构;参照内地与港澳 CEPA的规定 ,放宽台湾银行 、保险和证券业进入门槛;允许两岸银行业共同提供担保、融资等服务;在平等互利 、互惠共赢的原则下,商讨开展两岸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台湾服务业进入海西市场,积极推进在机械、石化、信息、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2.密切与其他 区域经济体之间的合作
目前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和东亚的重要经 济、金融和贸易区 ,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基地,而珠江三角洲是全球性的外向型制造业基地和广深高新技术产业带。海峡经济区耍明确自己的目标定位,并加强同这些地区的合作,积极拓展发展空间,着力实施项目带动 ,加快实现产业的集聚,增强综合 实力和竞争力。
3.加强重大项 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设立相应的资金扶持和融资渠道,可以考虑设立海峡经济区发展专项基金,来源可以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国际和地区性金融机构援助、企业和个人捐助等多种渠道。要加快、能源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大力推进海峡西岸基础设施建设。然后逐步实现海峡两岸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4.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经验证明,城市是带动区域的核心。中心城市的作用就更为重海膀。区战略重要 。当前,位于海峡西岸的福州、泉州、厦门、温州、汕头和的台北、高雄、台中等 中心城市发展都很快,形成 了沿海城市密集带和城镇密集区 ,若干个具有较强发展活力的城市经济圈已经出现,今后要推动台北、高雄等东岸城市与福州、厦门等西岸城市扩大交流,建立紧密的城市战略合作关系。依托中心城市及其所形成的城市经济圈,发挥其辐射作用 ,带动次中心城市区域逐步发展,构建分工明确、发展均衡、全面进步的海峡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