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与云南农村经济的发展
摘要:小额信贷从1992年在云南实行试点实施以来,得到了迅速,也为云南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从云南农村经济现状出发,阐述了在云南农村实行小额信贷对云南农村经济的作用,并就小额信贷在云南农村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小额信贷云南农村经济信贷资金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Abstract:Small sum letter the loan has got a quick development since 1992 practiced the experimental unit implement in Yunnan,also for village in Yunna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made huge contribution.This text the economic present condition sets out from village in Yunnan,the village that elaborated in Yunnan practices the small sum letter loan?s function for the village economy in Yunnan,and implement for the village of the small sum letter loan at Yunnan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 of the necessity in the existent problem,Be on this foundation put forward solving problem of basic way of thinking.
Keywords:The small sum letter loanYunnan village economyBelieve a loan fundsDevelop present conditionExist a problem
1.小额信贷的发展背景
1.1小额信贷的含义。小额信贷是扶贫开发的一种方式。小额信贷,顾名思义,投入的资金数额较小,资金性质为贷款。为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返还,在小额信贷的操作中,采取直接到户、小额联保、整贷零还、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76年在孟加拉国首先推行,也被学术界简称为“孟模”,近年来得到国际组织认可,并向发展家推荐。我国从1992年开始引进这种模式以来,先后在云南、陕西等10多个省、区进行试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国家目前积极倡导和推行的扶贫开发模式。目前我国农村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部分贫困农村由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提供;另一类是由农村信用联社提供。
1.2小额信贷的国际背景。
1.2.1小额信贷的起源。小额信贷源于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是该国教授尤努斯于1973年创立的一种扶贫新模式。孟加拉国是亚洲人口密度最大、最贫困的国家之一,国内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尤其在农村更为突出,农村中20%的人掌握了80%的土地,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50%,文盲率高,达70%左右。[1]贫困的农民很希望得到银行的贷款,但银行不愿意为农民贷款。尤努斯为了探索出一条扶贫的路子,他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相当于40美元的塔卡,贷给农民,并要求农民按同期银行的利率支付利息,还要按时归还本金,此项目选择在一个条件较好的乡村—乔布村试行,结果获得了成功。初试成功后,尤努斯选择条件较为恶劣的乡村—坦盖县进行试点。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最后,尤努斯选择孟加拉国的东西南北中的五个地区进行典型实验,都取得了成功。尤努斯根据试验出了一套扶贫方法,并提出了建立Grameen Bank的设想,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Grameen Bank于1983年成立了。成立后的Grameen Bank发展非常迅速。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客户群体上,特别是它的还贷率高达98%,而一般银行的还贷率不足50%。Grameen Bank名为银行,但它与一般银行有所不同。它是一个非盈亏的社会信用机构,它不设金库,用于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第一,政府的低息贷款,年息为4%~6%;第二,国际机构的贷款,年息为2%~4%;第三,国外慈善机构和基金会的捐赠。[2]
1.2.2小额信贷的发展趋势。在新发展经济学兴起的背景下,全球范围内的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小额信贷以不同于正规的特殊风险管理机制,致力于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希望同时在发展经济和消减贫困两方面获得发展。第一,越来越多的机构已经认识到,除小额贷款之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对于低收入人口至少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这意味着国际范围内小额信贷的发展开始逐步从传统的“小额贷款”向为低收入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过渡。第二,从福利主义到制度主义,最初的小额信贷往往更重视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这被称为“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国际社会资助基金会等。与此对应的是那些首先关注商业可持续性,并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努力扩大业务覆盖率,来为更多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这类小额信贷机构被称为“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如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村行系统等。一些实践证据表明,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在盈利水平方面,对国内外金融市场上的资金是具有吸引力的。目前,一些小额信贷机构已经可以成功地从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融资。
1.3小额信贷的国内背景。从我国小额信贷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3年底~1996年10月。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理念和独特的信贷技术逐渐传入我国,并主要在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下,由国内的非政府组织操作, 在技术上绝大多数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传统模式下的“团体联保贷款”形式。后来也有少数项目采用村银行模式和个人贷款模式。
第二阶段:1996年10月~2000年。为实现千年扶贫攻坚计划和新世纪扶贫任务,借鉴NGO小额信贷的技术和经验,主要采用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传统小组联保模式,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我国政府机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导的“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开始发展起来。随着国家扶贫政策的发展,“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在一些有NGO小额信贷的省份如山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区迅速发展起来,国务院扶贫办系统、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妇联和工会等先后参与其中。这些政策性小额信贷项目,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地区。另外,占我国扶贫资金很大部分的扶贫信贷资金,由农业银行管理并直接以“扶贫贴息贷款”的形式发放到户,这也是我国政策性小额信贷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阶段:2000年~2005年6月。在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战略背景下,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下,开始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标志着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大规模介入小额信贷领域,而小额信贷的目标,也从“扶贫”领域扩展到“为普通农户以及微小服务”的良好空间。自此,小额信贷的规模有了较大的扩张。
第四阶段:2005年6月以来。我国小额信贷进入探索“商业性小额信贷”的全新阶段。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框架之下,为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政策取向,由私人资本投资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开始在试点地区出现。同时,在促进小企业发展和增加就业的背景下,在中国银监会的推动下,许多商业银行开始通过专门的信贷窗口推进小企业贷款。
1.4小额信贷的云南背景。1992年云南开始试点实行小额信贷,在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小额信贷对云南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就支农信贷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来说,自2005年3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成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省联社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改善服务,开拓创新,各项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止2007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已达155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103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699.9亿元,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
2.云南农村经济发展基本状况及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表现
2.1农村经济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低,财富积累缓慢,渴望得到信贷支持。目前云南农村仍有200多万人口未能摆脱贫困。而且这些贫困人口主要聚居于条件恶劣、经济落后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边境一线,自然条件差,不变,科技文化落后,自然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返贫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贫困的压力。要稳定的地摆脱贫困,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云南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自然条件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边境一线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较为落后。基础设施的落后加上农民思想意识的落后以及资金的短缺导致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财富积累缓慢,严重阻碍了云南农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成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农户为了摆脱贫困希望得到资金的支持,商业贷款不可能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为此小额信贷就成为支持农村信贷的主力军。其中小额信贷以其灵活多变的特性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支持。
2.2农业占主导地位,经济结构单一,信贷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在云南农村经济结构中,除了较发达的市区周边农村,其他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小,农业占据主要地位。其中农业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而种植业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所占比重较小,缺乏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龙头企业带动,难以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处于简单、低效在生产过程。为此农民能够解决基本的温饱却很难实现全面的小康,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也是举步维艰。另外由于农业的季节性决定了小额信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较为集中,也为小额信贷的具体实施增加了难度。
2.3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靠信贷途径难以解决问题。小额信贷能够对减少贫困户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产生积极的作用。小额信贷通过为农户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加贫困户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穷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结构和收入形式结构,因而能够增强他们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但云南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极大障碍,其中以交通的落后最为突出。由于交通的落后致使很多地区的农产品有产量没销路,使农产品的价值没能真正体现出来。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致使小额信贷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在自然灾害严重的年份,小额信贷资金的收回毫无保障可言,“农户联保制”也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靠信贷途径难以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农村只有实行经济多元化,减少信贷资金的集中度,才能减少小额信贷风险,实现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
2.4以个体经济为主,居住较为分散决定了信贷投放的分散性和零星性。云南农村地区绝大多数是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边境一线,决定了其居住的分散性,农户居住的分散性决定了分散性和零星性。并且云南农村以个体经济为主,不可能实行规模化经营,这就决定小额信贷只能分散性和零星性的小额信贷。
2.5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思想意识落后,种植结构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形成信贷投放结构集中性和高风险性。
2.5.1云南农村大多数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干热河谷区、边境一线的农户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思想意识落后,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认为负债不光彩,只要能解决温饱就行。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应该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让一些年青的农户接触先进的思想,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2.5.2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农业种植结构单一,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市场适应能力较差,给小额信贷的投放增加了难度,高集中性和高风险性使得信贷投放机构产生了嫌贫爱富的思想,小额信贷没能落到实处。
3.云南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农村信贷服务虽然网点多面广,但是信贷投放质量不高。至2007年12月末,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已发展到2427个,总资产1572.5亿元,各项存款1210亿元,各项贷款811.3亿元,存贷款增量及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在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也排名第二,提前两年完成了省政府制定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3]但由于信贷资金投放质量不高,使得许多地区农户没能真正体现到小额信贷的优越性,农民信贷的积极性没能得到提升。因此农信社在发展营业网点的同时,要注重信贷的质量,使农户体会到小额信贷的实惠,让更多的农户参与到信贷大军中来,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3.2支农信贷品种和投放方式逐步增加,但是缺乏可操作性。目前直接办理支农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主要办理扶贫贴息贷款,并对农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对粮食企业发放粮油收购贷款,农村信用社则主要办理农户个人贷款和农村企业贷款,这是农村信贷市场的主体。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不断改进传统的支农贷款业务,拓宽支农渠道,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助学贷款、消费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贷款。目前农村信用社正深层次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实行评定信用等级、核定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随用随带、周转使用的基本原则,并配套开发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极大的满足了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多数小额信贷产品直接产生或脱胎于孟加拉乡村银行小组联保贷款的模式,缺乏根据中国国情和市场需求的特点进行的产品、机构创新。在实际操作中,可操作性较弱。
3.3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支持小额信贷主力军,但是自身状况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省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已成为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主力军。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和积极作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按照“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推出“惠农金桥”行动计划,用四年(2007年至2010年)的时间,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金融优质服务,架起市场与农民,科技与农民,政府、企业和经济组织与农民的桥梁,架起广大农民通向致富、迈向小康社会的桥梁,为我省新农村建设再立新功。在具体实施上通过加大信贷资金投入,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分别从拓展和创新农户贷款项目;拓展和创新农业企业贷款项目;推出外汇存贷款、结售汇、边境贸易结算、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等新业务项目来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扩充现有2548个经营机构网点,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当增设一些新的机构网点,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并且加强机构网点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力度等方式满足农户的基本服务需求。在提高科技水平上,通过加大自助银行建设,力争在2010年达到200家;要加大“金碧卡”的发行力度,积极推广电话银行业务,切实办好农民工银行卡,惠农“一折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等各项代理业务;今年内完成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和应用,努力提升经营管理的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结合实际建立“以人为本、和谐环境”的企业文化,积极提升农村信用社的品牌形象。提升金融优质服务,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但该行动计划计划只是外在的表现,并没有真正的实施办法,况且,该行动计划只对经济较发达的市周边农村地区起到作用,对于边远的农村地区其作用非常小,并不能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不能真正发挥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作用。对此农村信用社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该汇总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细则,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3.5评价标准不客观,过分强调慈善性,忽视商业性,影响农村机构的经济效益。目前国内对小额信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它的扶贫功能方面,只注重了慈善性,而忽略了商业性,小额信贷要在云南农村获得长远的,最终要走商业化道路。云南的小额信贷主要以扶贫为主,农村金融机构响应政府的号召,对贫困地区实施小额信贷,但由于农户还贷意识较低,政府和农信社没能做好引导工作,最终使小额信贷由名义的扶贫变成了真正的扶贫。这样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大大提高,影响了农信社的长远发展。
4.推进云南农村小额信贷规范发展的对策思路
4.1发挥政府引导功能,构建“政府—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农户”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要实现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必须实行“政府—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农户”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第一,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户寻找市场,组织培训农户,提升农户的素质。第二,信用社在做好信贷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为农户献计献策,提供好的发展项目。第三,农户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要不断创新,要做到既找市长又找市场。以楚雄州楚雄市为例,楚雄市在实施小额信贷试点工作以来,强化资金安全运行,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控,走出了政府、银行、农民三方满意的扶贫新路子,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该市积极稳妥地扩大小额信贷扶贫规模,1998 年以来,累计在14 个乡镇的141 个村委会投放小额信贷7830 万元,累计扶持38920 户农户发展增收小产业,年均小额信贷覆盖率达93%,贷款安全回收率达100%。到2006年,信贷户年增收625元,小额信贷在全市呈现出规模扩大、效益提高、回收保障的良好态势。该市一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培育了重点产业。2001年以来,全市小额信贷扶持种植业18294 户3602.69万元,扶持养殖业19365户3932.66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46%、50%,极大地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养了许多种养业重点户和专业户,培植了蚕桑、核桃等一大批市、乡重点产业。[4]二是扶持农业龙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6年来,全市小额信贷扶持农业加501 户119.8万元,扶持其它产业760户174.85万元:积极推荐上报项目贴息贷款1.3亿元,获贷175万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3个,带动农产品进入市场,推动了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5]三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区域经济。由于该市把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直接落实到与解决群众温饱及农民增收最紧密相联的项目上,全市信贷农户年均增收高达411元;同时,小额信贷资金及时扶持到户,有效地解决了广大贫困群众想发展又缺资金的矛盾,激发了区域经济大发展,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68 元,农业生产总值达14.37亿元。四是创建了产业示范村,引导农户,发展产业增收。2005年至今,全市在各实施乡镇建设朱家水井等小额信贷扶持产业示范村65个,累计投放贷款696.15万元,充分发挥了小额信贷扶持产业的积极作用,使示范村贷款农户年户均增收2603元,为小额信贷通过培植产业促农增收树立了标杆。[6]
4.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人员素质,强化“农贷”引导,实现农村小额信贷由“粗放型数量增长”向“集约型效益提升”转变人才问题是当前小额信贷机构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小额信贷机构可以从招聘人员中选拔一些具有财务与金融相关专业知识,或者相关背景的人员,同时加强对所招聘人员的专业培训,以解决机构发展所需的人才问题。另外,对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员工加强市场化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业务素质,调整知识结构,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本领。员工的水平提高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更大程度上降低营运成本。业务人员应该对农户实行较好的信贷引导,在提高数量的同时要保证质量,实现农村小额信贷由“粗放型数量增长”向“集约型效益提升”转变。
4.3实施资金多元化战略,体现农村信用社“合作”性质,多途径解决资金供求矛盾。当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支农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但是农村信用社由于组织存款能力弱,资本金相对较少的原因等方面的原因,在推行农户小额信贷中资金投入规模较小,覆盖面不广,信贷市场供和需的矛盾依然突出。另一方面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也很突出,其中邮政储蓄资金外流情况最为严重。邮政储蓄不施行小额信贷,致使资金绝大多数流向了大中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量大大减少。针对这一情况,农村小额信贷应该实行资金来源多元化战略,可以采用农民入股的形式,加大资金的利用率;政府应该对小额信贷实施专项拨款,解决农信社小额信贷资金不足的情况,体现农村信用社“合作”性质,以解决资金供求矛盾。
4.4调整贷款门槛,满足农户不同层次的小额信贷需求。农户小额信贷以其“额小、面广、方便、安全、高效”的特点,为农户敞开了大门,有利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但在推行过程中,因信用社所制定的信用户评定标准相对偏高,贷款限制条件多,使得许多经济基础较差的农户被挡在“槛外”,不能进入信用用户行列。例如:一农户如果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则很难获得小额信贷。即使能够获得信贷也需要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为其提供担保,或者是由村干部进行担保,否则,该农户不能进入信用用户行列,信用社不会为其提供贷款。为此农村信用社应该降低评定标准,特别是对于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地区,应该降低贷款利率,或者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实行贴息,以便实现农户有求必应。另外政府应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农户进行小额信贷。
4.5构建“贷、用、还”多方监控机制,防范和化解农村信贷风险。在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工作中,有些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软化,贷款责任制难以落到实处,形成大量的问题贷款;有些信贷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扎实,中放轻管,形成贷款管理失控,到期无法收回的不良后果。对农户资金的用途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而且在农户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实施监管,致使一些资金没有用于农业增收上。没有建立很好的信用系统,对农户的还款能力没能做出正确的评估。此外由于相关法规不够健全,对那些恶意逃避债务者打击不力,使其有可乘之机,贷款清收工作举步维艰,导致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信用社资金头寸吃紧,直接影响到支农信贷的投放力度。因此应该在对农户进行小额信贷时实施“贷、用、还”多方监控机制,防止不良贷款率的上升,防范和化解农村信贷风险。
[1]张家寿.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思考[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版)第22卷第5期 23~26
[2]本报记者.我省农村信用社存款突破1000亿元.云南日报网.2007年04月06日
[3]赵玮.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架起“金桥”惠农千万家.云南农业信息网,2008年03月18日
[4][5]本报记者.小额信贷助推楚雄发展[ N].楚雄日报,2007年7月27日(第2 版)
[6]本报记者.小额信贷助推楚雄发展[ N].楚雄日报,2007年7月27日(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