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新途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5
近年来,绥化市把强化经营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统一推了集体“三资代理”机制,建立了“123”管理模式,切实解决了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资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三资代理”,就是坚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和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村集体组织每年都将“三资”业务委托给乡镇,按照一定原则、方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的一种管理方式。“123”管理模式,即组建“一个”服务中心、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实行“三种”管理方式。
  一、设立“一个”管理机构,搭建“三资”委托服务的代理平台
  各乡镇整合现有人力资源,组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无偿代理村级集体“三资”的有关事宜,中心主任由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农业领导担任,经管中心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纪检、经管、农业、水产、司法等相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乡镇经管中心主任兼任。“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三资”委托业务受理、财务结算查询、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窗口。负责乡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受委托“三资”进行核实、评估、作价,监督村委会实施公开竞标,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台帐保管、调整以及其他相应“三资”管理事项。为保证服务中心正确履行职能,加强对“三资代理”工作的监管,还相应的成立了“三资代理”督查领导小组,特邀县市纪委驻中心镇工委书记和县市委驻镇党风巡视组组长、县市审计局驻镇审计特派室主任和屯民主监督员为成员,监督乡镇“三资代理”工作,全程参与重大“三资”处置活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召开会议、发入户公开卡公开“三资”代理情况,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纠正“包包账”、“白条抵库”等问题,纠正非在册资源违规发包合同,重新公开竞价发包。
  二、健全“两套”工作流程,严密“三资”规范处置的操作程序
  全市统一制定完善了农村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将流程制成工作图版,印发“三资代理”入户明白卡,让群众知情监督。一方面健全资金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一切收入都及时足额纳入乡镇“三资代理”委托服务中心统管资金帐户管理。实行支出审核审批制,按照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并及时公开。支出单据需经民主理财小组、支部书记、、审计员、农经主任、主管领导、中心主任七级联审后方可入帐,保证了“村里花钱不管钱,镇里管钱不花钱,农民享有支配权”。另一方面健全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处置资产、资源时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村委会制定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售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三资代理”委托服务中心审核评估,向社会公示7日,由村委会组织公开竞价发包,所有的竟包过程都有录像和村民参与监督。资产、资源发包合同做到统一拟定、统一印制、统一签证、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三、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建立“三资”有效监管的运行机制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构建了长效监管运行机制。一是资金委托代管。各村只设一名助理会计,村集体资金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开支在300元以下的,在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开支在300元到500元的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经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同意,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后执行;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二是资产统一监管。乡镇“三资代理”委托服务中心统一建立村集体资产台帐,对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现在村级集体资产全部实行了个人承包经营、拍卖和租赁、投资参股和集体统一经营等经管方式。三是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资源按照民监督、村申报、镇审批、市复核的程序,实行市、镇、村、民四级联合管理。全市机动地、草原、水面、棵林木所处的方位、产权、变更、收益等情况都逐项登记造册。
  为保证“三资代理”123模式有序进行和扎实推进,重点强化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研制开发“三资管理软件”。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三资”管理软件的开发。“三资管理软件”在具有基本的核算功能的基础上,特别注重了备案查询、提示告知、制约限制、终端监控等四项功能,保证了“三资”管理化。二是建立形成有效监督。在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的基础上,全市划片组建了驻中心镇纪工委,在行政村分别组建了纪检监督小组,在屯分别聘请了基层民主监督员。实现了监督的网络化,把农村经营管理与监督有效结合,保证“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正确履行职责。三是提高乡村干部和经济待遇。为增强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全市提高了村“两职”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对表现突出的村支部书记可上挂乡镇党政副职,村支部书记在现有工资基础上年增加2000元,村委会主任增加1000元,连续工作满15年,年龄60岁,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两职”干部退休后可终身享受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
  建立实行“三资代理”123长效监管机制,收到了与社会的双重效果。一是强化了镇村经营管理,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定 “三资代理”暂行办法,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使“三资”管理实现了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和档案化。二是加大了监督制约力度,保证镇村干部清正廉洁。规范的工作程序,严格的制度规定,约束了干部行为,铲除了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突出了民主权力和地位,有效的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三资代理”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作用,“三资”运行阳光操作。民主管理监督工作也从“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从“干部定事”变为“群众定事”、从“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政”、从“制度约束”变为“程序民主”的转变,群众意见少了,找事的少了,全市因“三资”问题越级上访事件明显下降,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堵塞了各种漏洞,不断壮大了镇村集体经济。五是抓住乡村工作关键,探索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新途径。“三资”是农村工作的核心和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创建实施“三资代理”123管理模式,有效强化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