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的误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农民;集体上访;误区;对策
近年来在城市近郊的活跃地区,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因经济利益分配、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现了无序化的农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而在集体上访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那样认识上的误区,使农民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领导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当地社会的稳定及和谐社会建设。因此,认真研究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存在误区的原因及其对策,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一)农民存在着“不访不解决,小访小解决,大访大解决”的误区。上访人员一般不找基层乡镇党政组织,而是利用临近县、市政府领导机关的便利越级上访。不少地方出现村民选择在各级人大、政协会议和党代会期间,或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集体上访,以期扩大社会影响,给政府施加压力,期待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二)农民存在着“权比法大”的误区,宁愿信权而不信法,宁愿选择之外的手段去参与。传统的清官意识造成人们内心深处对清官的渴望、企盼和依赖,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是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想通过上访等方式寻找所谓的“清官”来为民伸冤。
(三)对于农民的集体上访,一些上级领导干部存在着“怕上访、压上访”的误区,并以有无上访问题作为考核基层乡镇党政组织政绩的重要标准。对于出现的农民集体上访事件,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清原因,就对基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制,导致基层领导干部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不能放开手脚从根本上解决上访问题。这样就使农民存在着“你越怕,我越访”的心态,认为集体上访的声势越大,越能够解决问题、达到目的,在行为方式上往往是“得寸进尺,贪得无厌”。
二、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存在误区的原因探析
当前正处在体制转型期,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积聚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并通过集体上访表现出来。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存在误区是主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的。
(一)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封建意识残余影响长期存在。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影响多,民主法制传统少。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是造成一些农民的依附观念及愚昧、盲从、保守、自私的根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文化水平、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有较大提高。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较差,在上访问题上存在着随大流的心态。即使没有损害自己的利益很多,也会为了二三十元的经济利益随访,加上农村宗族主义、帮派主义的滋生、蔓延,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出现。部分农民集体上访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一些村民甚至在上访过程中,采取堵塞领导机关大门、冲击政府办公楼、损坏机关公物等过激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出现集体上访的有些地方,由于干部作风不民主,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受到压制。农民群众的合理要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农民上访。基层乡镇党政组织在处理初访问题时久拖不决、结果不理想,加上少数基层干部的不廉洁,致使群众对基层政权的信任度下降。而在上级领导部门的调查和干预下,很多上访农民所反映和投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农民从上访的实效中体会到,上访是保护自身利益,引起上级部门关注,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的有效途径。
(三)对于出现的农民集体越级上访,有的上级领导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基层干部实行问责制,只要没有上访、压住越级上访就是好干部,否则就不称职。基层干部处于上压下挤的状况下,解决问题的空间很小,时间紧迫,有些问题又没有相关的具体的政策法律依据,只能采取捂的办法,捂一天算一天,根本不可能标本兼治地解决问题。从地方官员来看,出于政绩的考虑,非常顾虑下情上达。在处理农民集体上访出现的违法行为时,对一般参与者一般不采取处罚措施,这就强化了参与者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一些上访人员坚信法不责众、罪不责众,坚信有关部门会恪守“众怒难犯”的宗旨,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分群众“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的心理。 三、走出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误区的对策
针对农民集体上访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目的。
(一)相关政策、法规要及时出台、完善。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行为之一是土地征用,城郊土地被征用的力度越来越大。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相关制度、政策的不健全,农民在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保障等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引发农民集体上访。基层组织在处理此类上访事件中因没有相关依据,难免不得要领。因此,应加强征地立法,制定《征收土地法》及实施办法。完善征地程序,扩大农民的知情权。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第三产业,为被征地农民营造良好的就业渠道。
(二)畅通信访渠道,给农民一个宣泄的空间和渠道。信访是法律赋予人民的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可以随时对政府工作提意见并得到合理的答复,是一个国家民主化、法制化的象征。农民上访对农民自身来说是一种利益表达,由于征用土地补偿、村务不够公开、基层干部作风等问题造成农民集体上访,虽然影响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但也给各级党政决策者提供了大量的详细的有关农村状况的微观信息,有助于农业农村决策的化、民主化。因此,要畅通信访渠道,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坚决革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对上访者应热情接待,了解案情,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答,碰到麻烦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同时,高度重视初访,妥善处理每一次来访。对少数情况复杂的案件,还应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制的手段综合进行处置。一经承诺要做的工作,必须抓紧落实,尽可能给上访者一个较满意的办理结果。如果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决不了,群众要越级上访,则应从中选几名群众代表领他们去咨询上级有关部门,以取信于民,加快信访案件的处理速度。
(三)上级领导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农民集体上访。对待农村群众的集体上访,各级政府应该清楚,靠信访解决问题是治标不治本,靠信访救济,只能引发更多的上访,给政府工作带来更多的压力。要减少信访救济,降低群众对信访的预期,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农民集体上访问题上,上级领导不能一味地采取压制的态度,而应首先站在基层干部的角度,给其应有的体谅与理解,弄清上访的根本原因所在。如果是由于基层党政组织的不作为等主观原因造成越级上访,要严格追究基层干部的领导责任。假如因为政策法规等其他客观原因,就应上下协调,积极寻找解决办法。
(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的高低、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而个别基层干部专断作风、处事不公、滥用职权、甚至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带来的负面效应,导致干群关系恶化,人民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度缺失。因此,基层干部应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心愿,听取农民意见,群策群力解决问题。对那些一时不被农民接受的事项,要多做耐心的说服工作。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
(五)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报送制度。社会预警机制是防范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基础,是科学决策的可靠手段。农村集体上访虽然具有突发性,但在爆发前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其征兆总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要建立、健全化的信息系统,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乡镇可在村委会建立信访信息员,及时收集信访信息,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之在基层部门便得到有效解决。
(六)对农民加大法制的力度。近年来日益发展的农民集体上访形势,既反映了农民群众参与和社会管理的要求与意愿,也暴露了农民在法律素质方面的欠缺问题。农民的法律素质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自治进程、影响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大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一项亟待加强的工作。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乡村现有的其他文化宣传设施、手段,大力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由各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农户,面对面宣讲政策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在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存在的困惑,答疑解惑;三是建立面向农民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代理机构,常年为农民群众进行相关服务;四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范操作,对违反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访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参政能力,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在政治上成熟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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