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劳动双重剩余的解读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企业家 资本和劳动 双重剩余 专用性 收入水平
一、引言
我国出现了一种不平常的现象,即同时存在资本和劳动的双重剩余。对于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不同解释。黄泰岩(2001)和王检贵(2002)从学视角出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户籍制度把二元经济发展链条切断。肖耿(2006)从学视角出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资本市场高昂的交易成本。概言之,两者均归因于要素市场高昂的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这一现象,不同的是前者是劳动力要素市场,而后者是资本要素市场。但问题是,如果假定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市场的交易成本均为零,那么两种要素就可以自由地结合在一起了吗?本文从企业理论视角对此加以考察,认为资本和劳动的结合还需有第三种要素——企业家参与,企业家起到粘合剂的作用,把资本和劳动两种生产要素粘结在一起,在我国正是由于企业家这一粘性生产要素的缺乏导致了资本和劳动双重剩余。
二、企业家雇佣资本和劳动
我国企业理论领域曾有一场关于“资本”和“劳动”到底谁雇佣谁的争论,学者们各执一词,难分上下。本文认为两个命题均有失偏颇,其原因主要在于对“资本”和“劳动”的概念外延界定不清,以至于对第三种要素——企业家人力资本有所误解。一方面,“资本雇佣劳动”主要是由于把“企业家”归入资本的范畴,其实质为企业家雇佣劳动;另一方面,“劳动雇佣资本”主要是由于把“企业家”归入劳动的范畴,其实质是企业家雇佣资本。两方面合一,即为本文要证明的命题:企业家雇佣资本和劳动。
1、“雇佣关系”因何而来
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形成的一个特别的市场契约,其中非人力资本主要指货币资本,而人力资本包括工人、经理和企业家。如果把企业看做一般的市场契约,那么企业和市场就没有任何区别,这是张五常(1983)的主要观点。如果说两者有区别的话,那么无非是一种契约发生在要素市场,而另一种契约发生在产品市场。周其仁赞同科斯(1937)的观点,但不赞同张五常的观点,认为企业契约不同于市场契约,其特别之处在于企业的契约中引入了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有其产权特性,即只属于个人和非激励不能调度,因此企业的契约在事前不能完全规定各种参与要素及其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而总要把一部分留在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再加以规定。
本文赞同周其仁关于企业的契约与市场中契约不同的观点,但不同意他指出的区别之处,因为在市场契约中同样也有人力资本参与。本文认为,由于企业契约中出现了中心签约人,伴随其出现产生了“权威”,而这一中心签约人既不是“资本”,也不是“劳动”,而是“企业家”,因此应该是企业家雇佣资本和劳动。
2、企业家雇佣劳动:来自“资本”雇佣劳动的证明
张维迎教授(1995)在《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以下简称“张文”)中使用纳什均衡讨价还价博弈的企业模型,证明了“资本雇佣劳动”这一命题,其论证过程非常严密,由假定推导出的结论也能够令人信服。张文假定,企业家能力在人群中不均匀分布和难以观测,其经营能力属于私人信息(必须支付成本方能观测得到)。对于一个没有企业家能力的人来说,通过谎称其经营能力可以从中获利,因为他将成功的收益归己,将失败的损失推给他人,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依据“柠檬法则”,最终那些劣质的企业家就会把那些优质的企业家逐出市场。为了克服企业家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且为了节省直接甄别企业家而支付的高昂信息成本,张文进一步假定,对所有个体而言,每个人拥有的资产是易于观测到的公共信息。因此,张文把“财富”作为判断一个人的企业家能力的信号,在效率的标准下,“资本”理所应当雇佣劳动。
可以看出,资本雇佣劳动这一命题中的“资本”既非货币资本,也非企业家人力资本,而是货币资本和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混合体。这正是古典企业的典型特征,即货币资本和企业家才能集于一身,更造成了经济学上一个笼统的“资本”概念,“资本家”就是这种笼统的古典资本的人格化代表。资本家在古典企业里一身多任,他并不需要作为财务资本家的自己与作为企业家的自己签订契约。这就足以构成“资本家拥有古典企业”的认识论起源。而人们常常认为的早期经济发展中“资本的相对稀缺”,现在看来不过是对企业财务资本和企业家人力资本不加区分的一种模糊判断而已。换言之,即使在古代,真正稀缺的也是企业家人力资本而不是财务资本。不过,在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与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一身二任的时代,看到这一点实属不易。如果财务资本与企业家才能和管理职能这些人力资本永远合为一体,那么“资本雇佣劳动”如同“企业属于资本家”一样,可能就是一个永恒的命题了。
因此,从“资本雇佣劳动”命题中可以发现,它不仅假定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人力资本所有者同古典企业那样“身兼二任”,还进一步假定了货币资本只是企业家能力的一个信号,“资本”概念背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企业家这一“积极资本”,而非货币这一“消极资本”。因此,本文认为“资本雇佣劳动”的实质为“企业家雇佣劳动”,而非“货币资本雇佣劳动”。
3、企业家雇佣资本:来自“劳动”雇佣资本的证明
方竹兰(1997,以下简称“方文”)没有使用张维迎教授在论证“资本雇佣劳动”命题时所采用的主义分析方法,而是使用社会分析方法,从两个方面论证了“劳动雇佣资本”这一命题。第一,从谁是真正的风险承担者视角:由于非人力资本社会表现形式的多样化和证券化趋势,使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日益成为企业风险的逃避者,而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和团队化趋势则使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第二,从谁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视角:人力资本所有者才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因此,方文认为,“劳动雇佣资本”命题才是真,而其逆命题为假。
对于方文,有两点需要指出。首先,方文研究的对象不再是张维迎教授所研究的古典企业,而是伯利和米恩斯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具体来说,在20世纪30年代,伯利和米恩斯观测到在200家美国最大的非金融公司里,经理已经在公司股权极其分散的条件下控制了这些企业资产的大部分,并把这称为美国企业制度史上的一场“经理革命”。在这种组织形式中,企业家才能已经从古典意义上的“资本”中分离了出来。其次,方文虽然把企业的资本分为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但对二者的范围界定不是很清楚。在非人力资本主要指货币资本方面是毫无争议的;人力资本本应该包括企业家和工人,不过在论证过程中,方文中的人力资本更倾向于指企业家,实际上并未把工人纳入到人力资本的范畴中。退一步讲,即使方文中的人力资本也把工人囊括其中,但根据方文的分析逻辑,比如承担风险的大小和创造财富的多少,企业家都要比工人承担更大的风险和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劳动雇佣资本也理所应当可以推导出企业家雇佣资本。
4、小结
本部分论证了“企业家雇佣资本和劳动”的命题。在“资本雇佣劳动”命题中,“资本”指货币资本和企业家,“劳动”指工人,其中货币资本仅作为企业家的一个信号,因此资本雇佣劳动的实质是企业家雇佣劳动。在“劳动雇佣资本的资本”的命题中,“资本”指货币资本,“劳动”指工人和企业家,并且在这一命题中,“劳动”的角色主要由企业家来承担,因此劳动雇佣资本的实质是企业家雇佣资本。 三、家人力资本的短缺:资本与劳动双重剩余的根源
以上从理论角度论证了“企业家雇佣资本和劳动”命题,这说明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是通过企业家这一粘性要素结合在一起的。在我国,正是由于企业家这一要素的缺乏,才导致资本和劳动双重剩余。那么,我国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短缺状况如何?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短缺呢?以下主要回答这两个问题。
1、企业家人力资本短缺的现状
企业家的短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数量缺乏和素质缺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家队伍不断地壮大,已涌现出一些优秀的企业家,但我国企业家队伍不仅在数量上与社会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质量上也远远不足。据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队伍“数量缺乏”与“素质低”的分别占62%和40%。
2、企业家人力资本短缺的原因
企业家是专用性人力资本。社会分工越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越发展,如果从社会分工的主体——人力资本所有者角度考察,所谓社会分工就是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强化。威廉姆森把专用性分为四种类型,即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人力资产专用性和特定用途资产专用性,其中的人力资本专用性是因“实践出真知”(即“干中学”)而形成。另外,企业家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在形态上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当其所有者在将自己的资本投入某一特定的行业和企业后,往往成为一种抵押品,带有人质的特性。如果企业家随意进入一个不适合自己的企业,或者随意退出一个适合自己的企业,都会对自己造成损害。因此,企业家一旦进入一个适合自己专长的企业,就会对该企业产生依赖性。这也导致具有特殊人力资本用途的企业家只有同特定的企业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其人力资本潜能。正如刘小玄所言,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投资是一种专用性投资,一旦投入进去就被锁定,通常无法再拿出来或转化为货币。
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导致两个问题。第一,这使得外人很难准确估价企业家的真实贡献。借用巴泽尔和张五常的度量分析方法,对于交易中的任何一种物品,交易中至少有一方在获取物品的内在质量信息方面会存在费用,这个费用就是所谓的度量费用。由于企业家的贡献很难度量,导致其度量费用非常高,而度量费用越高,度量出错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更进一步讲,度量出错的可能性大,只能导致企业家价值被低估,因为资本家和工人无论如何都不会索取低于市场的平均收益率,这样就必然要攫取一部分由企业家创造的租。第二,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当一方投资专用性资产后,另一方可能会有机会主义动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敲竹杠行为,从而可以占用投资专用性资产方的准租金,即“可占用准租金”。这从另一角度证明,由企业家人力资本专用性创造的租金不可能会由企业家个人完全占有。总之,由企业家人力资本专用性带来的两个问题,都导致了企业家事后分得的经济租要少于其创造的租金。
不过遗憾的是,企业家事后分得的租金多少会影响到其事前对企业家这一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投资。下面用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证明这一命题。假定有企业家(产品的卖方)和企业两方当事人(产品买方),并假定双方在日期0签订一个契约,规定企业家在日期1向企业提供由企业家这一专用性资产生产出的一个特殊的产品。由于缔约环境(w )的复杂性或信息不对称,事前难以描述产品的具体要求(如形状、规格和价值等),双方只能等到在日期1实现后再议。而在日期0—1之间,企业家需要作出企业家这一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投资Is;这一投资给企业带来的成本为C(Is,w),并假定它是严格凸的(CI'<0,CI">0);这一产品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为V(w)。
作为一个标尺,整体(企业家和企业合为一体)最优的投资决策是最大化整体总剩余的解,即:
根据C(I,w)的凸性,可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真实收入状况如何呢?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未剔除物价水平因素影响的绝对数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年收入为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所占比例,1980—1984年仅为8.7%,1985—1993年达到23.4%,而到1994—1999年则已经上升到59.5%。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经营者年收入增幅更是明显加大,各种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经营者年收入都有显著提高。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98年和2000年的调查,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在1998年只有32.1%,而到2000年已迅速上升到80.2%。另一方面,在企业经营者收入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其收入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项目不仅出现年薪制,而且长期性激励项目开始出现,并且被采用的比例也较高。在调查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项目结构比例依次为:岗位工资(83.03%),奖金(72.59%),职务工资(62.64%),各种津贴(54.81%),年功工资(44.37%),技能工资(34.26%),长期激励(14.52%)。
尽管近年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年收入水平有了大幅上升,收入形式也在多元化,但调查结果表明,59.3%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仍认为自己的收入水平低或偏低,52.7%的集体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的收入水平低或偏低,43.6%的股份制企业经营者也持有类似看法。调查数据说明,我国企业经营者真实的收入水平与其预期的收入水平存在差距,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家人力资本方面投资不足。
3、小结
企业家短缺是导致我国资本和劳动双重过剩的主要原因。企业家的短缺不仅体现在“数量”上匮乏,还有“质量”上低下。那么是什么导致企业家的短缺呢?本文认为,由于企业家是一种专用性人力资本,如果不能保证事后充分地补偿事前的投资,就会导致企业家人力资本事前投资不足。现实数据也表明,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事后对企业家的补偿是不充分的。
四、结论及建议
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缺乏导致了资本和劳动双重剩余,企业家收入水平偏低导致了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缺乏。据此,本文建议设计合理的企业家薪酬制度,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将有助于缓解我国资本和劳动双重剩余的经济现象。
不过,文中一直假定企业家与资本和劳动两要素结合时交易成本为零,这不符合现实。如世界银行今年9月份公布的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显示,在中国要开办一家企业需要13个步骤和35天,成本相当于人均年收入的9.3%,初始资本金等于人均年收入的2.1倍。这说明,在我国企业家与资本和劳动要素结合的交易成本不仅存在,还非常高。因此,加快政府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这也是解决资本和劳动双重剩余的必要措施。
【】
[1] 王检贵:劳动与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 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
[3] Chueng Stenven: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26(1).
[4] 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 方竹兰: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兼与张维迎博士商榷[J].经济研究,1997(6).
[6] [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著,段毅才等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组织签约和市场签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 Barzel,Y.:Measurement Cost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Markets[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2(25).
[8] Hart,O.,and Moore, J.:Property Rights and the Nature of the Firm[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
[9] 杨瑞龙、聂辉华:不完全契约:一个综述[J].经济研究,2006(2).
下一篇:FDI的技术外溢途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