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中国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的调整
[摘要] 本文从实践方式上对可持续进行了分析,归纳了中国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的内涵及特色,认为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方式。指出应结合新形势的变化,以“十一五规划”为指导和契机,进行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的调整:一方面要在县区实验区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延伸,另一方面要探索跨行政区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为此,在理论政策层面要进行创新,采取相应的对策举措,探索新的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调整;对策举措
从1986年我国着手实施“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后改名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算起,可持续发展实践至今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究竟走了一条怎样的路?有什么样的特点?现如今又碰到了怎样的问题?需要进行哪些政策方面的调整?亟需我们结合新的发展背景,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一、可持续发展的本质是实践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源于生态学,是在对既往发展模式反思后形成的“新”发展观,也是对资源的一种管理战略。
上世纪80年代,由文明带来的生态、社会、能源方面的危机感,促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模式。“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
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则是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由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进一步探索。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通过了《21世纪地方行动计划》,促进可持续发展从议程向行动尤其是地方行动的转变。
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国际化共识,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积极响应。1994年,中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1995年,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国民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1996年,把可持续发展正式确定为中国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1996年,把推进地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从国家层次推进到地方层次。1997年,将1986年就着手实施的“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更名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并决定在国内16个省、市、地区开展地方试点工作。至此,可持续发展不仅进入到地方政府,更深入到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区建设层面。截至2005年底,共有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52个,省(市、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100多个。
可见,在对可持续发展从认识到理解和接受的20多年中,人类从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已逐渐走向了实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不仅仅作为一种概念和战略性名词出现在政府文件与报告中,而且逐渐地体现为实践中的具体行动、措施与项目。
因此,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实践方式。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也是认识的归宿。只有从现实的生活实践中回溯既往发展模式,总结经验教训,又能躬身于实践探索,抓住现实社会的主要矛盾,探索发展的,才能真正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实践方式
实验区的实践,从1986年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程,可以说已经成为我国践行可持续发展稳定成熟且规范的一种实践方式。
中国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方式,把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到地方。重点选择一批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市、县和大城市的行政区,省级实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建制镇。通过设置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的实验区,依靠科技进步、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实验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为不同类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并积累经验、提供借鉴,为中国21世纪议程行动的实施作出示范。
这一实践方式,一是选定实践的范围,从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设置实验区,选定一些市、县和大城市的行政区作为实验区,这从地理区域来看可以说成是实验的“点”;二是确定实践的内容,主要是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三是拟定实践的方法,主要是通过规划先行、项目拉动、公众参与和组织保证来实施;四是创设实践推进的机制,就是通过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实验区的典型影响,发挥示范效应;五是实践的进程分为实验区和示范区两个层级,实验区六年验收合格升级为示范区。综合上述几方面,实验区作为实践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选定一些适度区域,进行可持续发展所含内容的实践,探索发展道路,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典型示范,以便在其他地方有效推广普及。
实验区建设这种实践方式的核心是通过实验区这一个“点”上的实验和示范,为可持续发展积累和创造经验,继而再把“点”上取得的经验在更大的“面”上推广,从而更好地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实中,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展开,已有20多个实验区通过验收而升格为示范区,国家级实验区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市,再加上各省市设立的实验区,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实验区建设真正形成了蓬勃发展的局面,下一步发展的趋势便是“连点成面”或者“以点带面”,从而促进全国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高。
实验区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与中国国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可持续发展付诸于实践的创新,既是可持续发展实践在一定空间地域上的表现,又是中国社会制度体制和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表现,具有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实践特色。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探索性。与我国进行的改革探索一样,可持续发展在我国也以尝试实验为主。可持续发展是全新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经验积累不足,以实验区的形式,在局部地区试点、总结经验、再加以推广是理智的选择。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地域辽阔、国情复杂的现实,无论是经济、科技基础,还是社会、环境基础,都不具备进行大面积推进的条件,只有通过搞实验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可操作性。实验区以具体县区镇为切入点,恰当地界定了时空地域范围,有利于组织实践。只有实现地方可持续发展,才会有全国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广必须落到实处,落实到具体地域,形成具体的操作方案。因此,建立实验区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三,行政性。可持续发展要根据中国国情,依靠政府强大的公共权力,引导、约束、调控中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因此,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动员是实验区建设和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在各实验区,均组成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管理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三、中国可持续发展实践面临的新形势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实验示范基地。实验区在经历了20多年的实践探索之后,在凝炼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机制与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可持续发展建设能力不断增强,对我国不同类型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国际可持续发展领域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是,实验区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是隶属于传统行政区下的实验,并没有超越行政区进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而自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即一个受、资源、环境、社会等多重条件约束的新时期。具体而言,就是如何通过城市化和区域产业集群优势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区域都市圈的形成便是二者相互作用下的空间格局表现。目前我国区域空间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三大都市经济圈,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意味着中国经济正在从“行政区经济”转向“区域一体化经济”。这说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趋势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
总体来说,这种新形势的转变,一方面是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产业在空间区域范围的调整将深化地区之间的合作,要求从更大的范围看待可持续发展问题,只有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才能妥善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避免资源和环境问题的转嫁,达到资源的集约利用。另一方面,是可持续发展本身综合一体化的要求使然。这要求从一定区域结构去看待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并不能只局限于单一区域(如实验区的点),而更多的体现为地区之间的公平性和协调性。可见,可持续发展实质是一种以保证一定区域范围资源生态环境永续利用为基础,以激励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前提和条件,以改善区域内部人们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和战略目标。核心是协调好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发展之间的关系和行为。一个地方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代价。因此,必须加强区域之间联系的实践探索。
这样,我们需要从我国新的变化形势出发,从区域可持续发展角度,对既往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方式进行审视。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建设虽然在综合决策机制的建设方面有了一定基础,但主要还是停留于政府内部跨部门机构的建设上,也就是所谓的各部门协调联动。可以说,实验区以“点”为主的实践方式,比较好适应了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行政区经济发展模式,而且也很好地解决了实验区在行政区界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为更大的区域内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验区的运作方式是“政府发动、社会兴办”,还缺乏扎根于公众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和、学术机构和政府部门参与的综合决策机制。实验区“点”上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实验区相邻区域之间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解决。恰恰相反,行政区之间的竞争往往导致相邻地区之间的区域性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突出;退一步说,即便各个实验区的“点”都采取了独善其身的措施,真正把可持续发展变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也难以避免自己不受相邻地区的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反过来成为了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顺着实验区的思路,我们在理论上还可以推理,即便是各个“点”诸个击破,也不能说区域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和全国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就顺理成章地得到解决,因为实验区“点”的可持续发展与由“点”与“点”之间形成的区域可持续发展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说在各个实验区“点”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的话,在区域之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却日积月累,因为各个行政区可能采取以邻为壑的办法,把本地区的生态成本转嫁给外部地区,使区域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为突出。
四、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调整的内容
区域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出现,意味着不能延用既有的实验区模式,要对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向是由“点”到“面”——由实验区可持续发展扩展到区域间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面上的拓展和点上的延伸两个侧面。具体要点如下:
一是实践范围的调整。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侧重点要由“布点”转变为“拓面”。这既包括地方省市范围内的区域,也包括不属同一行政体系的相邻地区。既要把现有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延伸到乡、镇、村,也要扩展到跨行政区域之间。
二是实践功能的调整。由实验区的功能类型转变为区域性功能区划。实验区以功能类型为主,通过不同类型实验提供经验示范,但这并不能直接运用于区域性的综合问题,针对区域性可持续发展问题,需要进行全国性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区划,对不同区域类型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搞清问题的层次,针对问题规划项目,以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类型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因地制宜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是实践内容的调整。内容的调整并不是简单扩大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实践范围,而是还要纳入区域之间的协调,而且还要构建一定层级的循环经济体系。
四是运作机制的调整。纳入市场机制、形成恰当的利益机制,实验区的运作机制是,对内借助于政府主导的行政权威,对外通过示范效应启示学习,但如果没有一种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机制、决策机制、信息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安排,即使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也难以采取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行动。
五、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调整的主要举措
(1)转换视角,革新理论。面对新形势,要进行整体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要从分割走向综合、从局部走向整体。在现有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区模式下,每一个局部(国家、地区、行业等)在谋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时,都在有意无意地损害或影响了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局部利益。所有局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结果总和,恰恰会造成整体的不可持续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需要转换视角,应由单一的“点”转向“地域系统”,创新理论,应从分析到综合、从局部到整体。
(2)改变思路,侧重区域。进行实践方式的调整,意味着要从按类型布点的思路中跳出来,而着重于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实践探索。由于过去行政区域的范围和边界逐渐淡化,区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多地依照市场,因此,各个区域将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来寻求发展的契机,因此,要大力加强区域开放与区际分工合作,尽可能避免区际冲突的出现和区域问题的激化。把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生态服务统筹考虑,重新考虑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
(3)整合资源,恰当定位。以实验区为代表的实践方式是按部门(如科技、卫生、环保、民政、建设等)、分领域(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定地点(国家级、地方省市级)进行的,往往会造成条块分割、资源浪费,乃至矛盾扯皮、烦扰地方。例如围绕落实发展观,除实验区外,目前许多部委都在进行着相关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工作,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友好型企业试点”工作,农业部“综合改革试点”和“农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实验区”工作,国家林业总局“生态示范工程”工作,民政部“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国家建设部承担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试点区”,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六部门联合组织的“循环经济试点”,等等。这在一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是有效的,但当凸现区域性可持续发展问题时,就会严重制约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及其实践的深入。因此要进行资源整合,首先构建与相关部委的联络合作机制,其次是要有效利用已有的合作基础和组织机构,如以前的联席会议机制。
(4)转机建制,完善实施。区域性可持续发展实践方式的探索,重在区域协调机制的共建:包括市场主导机制、合作联动机制、共生互助机制、扶持调节机制等几方面。在这里需要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①由依靠外力推动为主向以自身发展需求为主转变;②由实施可持续发展单项技术项目的引导向复合型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转变;③由注重经济发展为主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转变;④由单一行政区划为主向跨区域间统筹协调转变。
总之,改变以往实验区相互孤立的、以单一行政区为主的状况,在具有相同可持续发展领域实验内容的不同区域之间,积极倡导实验区在省际和地区间加强合作,通过不同形式交流平台,达到实验区向化的组织形态转变。通过实验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的创新,鼓励开放式办实验区、联合办实验区。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若干实验区的组合联动,连“点”成“面”,逐步向更广区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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