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理性视角下的区域发展协调性
[摘 要] 本文认为通常意义上的区域协调性注重行为结果是否符合既定目标,并不注重产生这一行为结果的过程,是一种结果理性。就发展环境而言,区域发展不仅受环境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更为显著。因此,应从程序理性的角度研究探讨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关键词] 程序理性 非理性行为 区域发展 协调性
一、程序理性与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程序理性是著名经济学家西蒙(Simon)提出的。他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他明确区分了程序理性与结果理性。程序理性强调的是行为过程的理性,而结果理性则注重行为结果是否符合既定的目标,并不注重产生这一结果的行为过程。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人们无法准确地预测未来,从而也就无法按照结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因此应以程序理性替代结果理性来进行经济学研究。
就发展环境而言,区域发展不仅受经济环境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政治、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更为显著。在这种不确定的发展环境下,追求结果理性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应以程序理性替代结果理性。就区域协调发展而言,程序理性是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的理性。
二、非程序理性在区域协调发展规划中的行为分析
1.协调发展规划制定过程中的非理性行为
从技术层面看,协调发展规划是明确区域整体定位、发展目标;围绕规划区内各区域共同关注、单一省市又难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路和布局方案。通过发展规划规范性指导各区域发展,使区域发展具有协调性。但因协调发展规划仍是制定行为的结果,所以发展规划是否合理将取决于其制定过程是否理性。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我们所说的理性是一种“有限理性”。就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而言,在对区域发展领域的认识上至少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1)能够充分表达经济发展之实质的知识存量不足。人们对区域发展领域的认识与对其他领域的认识一样,也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经济发展知识对新领域、新经济事项的掌握和积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随着发展因素的变迁,出现认识滞后,不符合理性的要求,与客观实际发生背离。
(2)现存的经济发展知识运用不足。在现有的经济发展知识存量中只有一部分用于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而另一部分却仍停留在理论上。
(3)区域发展与各地具体情况的有效结合难以实现。不同国家和地区,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导致了同一规划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是可行的,而在另一国家或地区则是不可行的。
2.协调发展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非理性行为
高质量的协调发展规划是否能在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方面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该规划的执行过程是否理性,而执行过程的理性又取决于执行人员对协调发展规划的理解与运用是否恰当。对协调发展规划的理解而言,不同的经济发展人员对同一协调发展规划的理解存在较大偏差。此外,协调发展规划对新出现的经济发展事项等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协调发展规划没有明示的情况下,就需要经济发展人员进行决策,而决策是主观的。
3.协调发展规划监督过程中的非理性行为
在经济发展中普遍性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将会带来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会使经济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就技术层面而言,监督程序不可避免地存在非理性:首先,因存在信息传导机制的缺陷,极易产生信息丢失、歪曲和过滤,如下级对上级隐瞒不利信息、虚报、假报等。其次,在监督机制的设计和运行上,受成本与效益原则制约,监督机制通常对一些新出现的特殊的协调发展问题缺乏有效控制。
1.完善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程序,制定高质量的协调发展规划
就我国的协调发展规划制定而言,首先应加强区域发展理论的学习与研究,提高对区域发展的理解与认识水平;其次是规划制定者要更加注意对我国国情的研究,把握我国、、、文化等环境的特殊性;再次,规划制定机构应采取各种“选择性激励” 措施,激励各区域政府积极参与规划的制定过程,提高规划制定过程的透明度。
2.设计和保证遵守协调发展规划的监督程序
高质量的协调发展规划只为区域发展的协调提供了一套行为约束机制,但不能保证区域发展因此而协调,因此,治理区域发展不协调还必须设计一套监督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政府监管程序,它应是从宏观的立场,通过立法、司法程序及行政手段来规范与监督区域发展。
(2)社会公众监督程序,该程序是一种舆论监督,是一种非专业性监督形式,在政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发挥社会舆论的力量对区域发展的监督作用。
3.明确能降低区域发展费用的道德与伦理行为规范
遵守协调发展规划的成本较高,包括了摩擦成本、执行成本、监督成本,以及无效规划所带来的损失等,其中,对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程序包括了政府,以及社会的监督在内,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监督体系,但监督程序越严密,监督成本就越高,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逃避义务、机会主义和代理问题。著名经济学家诺斯认为,意识形态就是降低区域发展费用的机制(诺斯,1981)。因此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区域发展规划制定过程更加理性提供意识形态上的保证,这既有利于降低协调发展规划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区域发展协调性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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