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6-25
摘 要:本文认为,医药物流有利于规范医药流通秩序,降低医药流通成本,提升医药流通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医药分业”。我国医药物流已经起步,发展势头较快,但也存在体制、政策、技术、观念方面的障碍。应完善医药物流产业政策,作好医药物流中心总体规划,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抑制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医药监管能力,强化医药市场监管。

  关键词:医药物流;流通秩序;信息化;标准化

  一、促进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重要意义

  医药物流就是运用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对医药(主要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等诸环节进行有效集成和整合,实现医药流通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促进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有利于”:

  1.有利于规范医药市场秩序

  医药物流运用现代机技术、通讯技术与技术进行医药的网上采购,实现信息传递和交易过程的“人机对话”,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医疗机构与医药之间“人与人”的联系,增强医药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较好地杜绝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2.有利于降低医药流通成本

  医药物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一定的物流装备、信息技术和购、销、存、储、配管理系统,有效整合医药产业链中的上下游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环节,实现面向最终消费者的高效服务。

  3.有利于提升医药流通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医药物流通过信息共享、集中采购、物料管理、统一配送等方式,挖掘流通过程中的“第三利润源”。例如,医药物流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药品配送状况,随时查看所经营品种的库存和销售动态,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库存品种,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向供应商实施补货计划。这种高效、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大大提升了医药流通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4.有利于加快推进“医药分业”

  医药物流追求“在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式把正确的药品以正确的价格送到正确的地点”,专业化、社会化的医药物流服务为医疗机构外包医药采购职能提供了可能。当医疗机构和医药物流企业通过方式连接后,医药物流企业可根据医疗机构发送的电子订单及时进行医药采购、补货和配送,使医疗机构的采购和临床应用药品人员无需介入医药采购活动,从而实质性地推进“医药分业”。

  二、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总体形势和主要障碍

  1.总体形势

  (1)国内医药物流市场潜力巨大。目前,我国人均消费药品为13.8美元,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人均300美元的水平,也明显低于世界人均61美元的水平。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对药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对药品供应的要求也会逐渐多样化。我国的药品市场在过去10年中已经增长了3倍,预计2010年药品市场价值将达到600亿美元,2020年将达到12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药品市场,这也意味着国内医药物流市场潜力巨大。

  (2)医药物流已经起步,发展势头较快。200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现代医药物流体系的建设是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强调“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和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重要措施”。

  在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批有实力的国有或民营医药企业大力发展医药物流和电子商务。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率先发展医药物流,北京京卫大药房和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医药电子商务B2C和B2B业务,并在实际运作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还出现了建设医药物流中心的热潮,全国有10个国债贴息的医药物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各地自筹资金兴建的医药物流中心也在快速增加,甚至一个城市就集中了几个大的物流中心,如重庆有三大医药物流中心,成都有五大医药物流中心。

  (3)国内医药物流企业将面临日益激烈的跨国竞争。过去,我国一直限制外资进入国内医药流通领域,医药流通企业普遍缺乏与外资企业竞争的能力和准备,在资本规模、经营方式、管理水平、营销经验等方面都无法与跨国大企业相比。从2003年起,跨国医药物流企业开始进入国内市场。2004年底,我国向外资全面放开医药分销业务,医药物流领域成为国际资本竞争的舞台。目前,已经有少数资本雄厚、营销策略先进、物流运作模式成熟的跨国医药物流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跨国企业进入,国内医药物流企业面临的竞争形势将会更加严峻。

  2.主要障碍

  必须看到的是,国内医药物流的进一步发展还存在体制、政策、技术和观念等诸多方面的障碍。

  (1)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医药市场行政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物流的高效运行要求打破地区和部门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在目前的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下,各地和各部门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既促成了众多“大而全”、“小而全”医药经营企业的存在,使物流组织形式分散、低效、高耗,也阻碍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大型医药物流集团的形成。例如,一些地区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向当地药品经营企业倾斜,不利于大市场、大物流的培育和发展;一些医药物流企业在外地经常遇到扣车、扣货甚至无正当理由罚款等问题。

  二是部门间的政策不协调。如工商、税务部门在医药物流发展方面的政策与药监部门不配套。药监部门为促进医药物流发展,鼓励医药连锁、跨区域经营以及对异地所属连锁门店进行统一管理和配送。但工商、税务部门要求同一法人主体在同一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分店全部按子公司管理,分别交纳税费,而不能由连锁公司统一对外缴纳,这种政策无疑加大了医药物流的运作成本,阻碍了医药物流的规模化和网络化,制约了医药物流在更大范围内的发展。

  (2)技术障碍。第一,信息化水平落后。当前,国内物流信息技术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信息系统很不完善,企业间信息缺乏相互连接和共享,远远没有达到物流运作所要求的信息化水平。尽管许多医药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药房等都配备了电子计算机,但由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网络,因而所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而发达国家物流信息网络比较完善,医药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医院都能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能快速、准确地传递,大大提高了库存管理、装卸搬运、采购、订货、配送、订单处理等环节的效率。如瑞典全国只有一家医药批发经营企业——国家大药房,其物流能力可以支持全国各地连锁经营药店的药品供应,医院不设门诊药房,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电子处方,医院电脑同所有药店电脑联网,患者凭挂号凭据和个人信息卡即可到任何一个药店取药,既降低了药品在医院中的费用,也方便了广大患者购药。

  第二,药品编码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我国药品编码未实现标准化,无论是医药工商还是医疗机构,均自行设计编码,自成体系,相互之间不兼容,已有编码只能在各自的系统内使用。药品进入不同的连锁门店,需要印上各自相应的编码。进入超市的非处方药则被纳入超市的编码系统。不同的连锁企业之间、连锁企业与超市之间互不兼容,信息处理效率低下,大大增加了药品监管的难度。

  第三,药品包装规格不统一。要实现药品机械化自动入库、堆放、出库,药品包装规格统一。但国内各企业药品包装规格很不统一,彼此间差异很大,往往造成很多新建的物流中心在药品入库和出库时还需要转换包装,增加了劳动力成本,降低了物流效率。

  (3)观念障碍。受传统体制及经营模式的影响,国内医药物流企业的服务理念、管理水平与市场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不少企业对物流内涵缺乏正确的认识,以为物流就是“运输 仓储”,对于如何加强物流管理,提供符合市场需求和医药行业特点的信息化、化物流服务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盲目投资,以为只要上了各种信息管理系统就是物流了。

  许多医药物流企业缺乏合作意识,导致物流资源不能有效整合。例如,大多数医药企业在物流中心建设中均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呈现布点多、投资大的状况,且物流能力设计规模往往是企业现有物流业务规模的3-5倍,致使先进物流设施“吃不饱”,有些医药物流中心每天仅工作2-3小时,闲置时间多,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三、促进我国医药物流的政策建议

  1.完善医药物流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传统医药企业转型

  我国医药物流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1)积极推进传统医药企业转型。我国现有1.2万家医药批发企业,已经大大超出了市场的合理容量,且大部分企业经营效率低下,在高效率的医药物流和商务的冲击下,传统医药批发企业的转型在所难免。政府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导向,积极推动医药批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原有采购、储运、配送体系实施流程再造,以更有效地利用和管理现有资源,实现向医药物流的转型。

  (2)针对医药物流系统化、网络化、规模化的特点,积极鼓励、引导大型医药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医药企业,形成区域辐射范围合理、网络健全、手段先进、配送及时的医药物流服务能力。

  2.作好医药物流中心总体规划

  国家要作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医药物流中心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引导医药物流企业走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发展之路,避免医药物流项目一哄而上、一哄而下。从调研的情况看,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一定的起点规模。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建立物流中心才具备性,如果销售额在3亿—5亿元以下,暂不宜建立自有医药物流中心,否则会大大增加经营成本,严重影响正常运转。当前,国内各省市准备兴建或正在兴建的医药物流中心把服务目标定位于一定区域范围内才符合实际。

  3.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医药物流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跨地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1)根据社会经济和医药物流发展需要,修改不合时宜的法规,不断细化条款,提高可操作性。政府各部门(包括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税务、、信息等)间的政策应相互衔接,避免相互冲突。

  (2)抑制地方保护主义。由于的原因,国内医药市场是按区域分割的,这不利于医药物流企业的跨区域经营,也不利于市场集中度的提高。有关部门要下决心进行治理,彻底打破地区封锁,为“药畅其流”创造良好的环境。

  4.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加快医药物流信息化建设步伐。政府应多渠道调动各方面资金,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尽快实现企业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广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实时控制系统(PO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EFl)以及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

  (2)推进医药物流标准化建设。一是组织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和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体系。药品分类代码系统的建立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工作,涉及医学、药学、分类学、代码学、统计学、商品学等学科,建议由国家标准委员会牵头,协调各有关部委及单位,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学会等组成专家委员会,广泛征求医药企业和医药行业协会的意见,加快制定和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体系。二是加快推进药品容器标准、药品包装标准和药品信息化标准的规范。

  5.提升医药监管能力,严格医药市场监管

  医药物流的发展对现有的医药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药物流使得医药采购、运输、储存、配送等方面的信息流、资金流逐步实现了网上运行。因此,医药监管部门除了继续实施日常监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跟踪检查、监督抽验等传统监管方式外,还应当充分利用机网络技术,建立网上监管平台,实现与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医药物流企业、医疗机构的远程电子监管对接,医药的进、销、存数据和企业的基础信息能够自动传输到医药监管部门的终端数据库,医药监管部门通过网络管理终端实施全天候监管,搜索假劣药品信息,发布监管指令等,从而实现高效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