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时机选择
我国自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几年来,政策的积极作用十分明显,不仅有效抵御了亚洲危机,而且在、人员就业和社会稳定方面也是功不可没。基于此,不少人对积极财政政策大为肯定,并且有主张将政策长期化之趋势。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对这种主张泼一点“冷水”,分析一下政策的负面影响,目的是使政策能够在冷静理智中平稳实施。
(一)赤字效应。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我国的赤字规模迅速增加,在1998—2000年的三年里,财政赤字平均年增长率达到 62.3%,1999年财政名义赤字率已达2.12%, 2002年,我国中央财政赤字突破3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00亿.这个赤字规模创出新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虽然名义赤字率并未突破3%的警戒线,但若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养老金欠账及准国债等隐性债务引起的赤字,实际赤字率高达8—9%,超过国际上的赤字警戒线。令人忧虑的是,由于巨额的财政赤字,引发了相应的债务风险,我国中央财政的偿债率与债务依存度已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二)递减效应。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在递减。近年来,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一直很大,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却在递减。据统计,国际投资对 GDP的拉动作用,1998年为1.5个百分点, 1999年为2个百分点,2000年为1.7个百分点,2001年为1.8个百分点,国债拉动力逐年降低。二是对投资与消费传导效应递减。2002年,国有及其他类型投资增长24.4%,而城乡集体经济投资增长仅为15.85%,个体投资增长19.4%。国有投资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其它投资作用有限。从消费看,1999— 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分别为5.13%、7.19%、7.28%,其中居民人均增幅分别为3.44%、2.33%、1.95%,呈现递减趋势,投资对居民收入(特别是广大的农民收入)不能形成有效的拉动作用。
(三)依赖效应。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投资保持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这主要是财政政策拉动的效果。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效应仍有待提高。无疑,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容易产生路径依赖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有效性将会无形中增加政府财政政策扩张的惯性,特别是当其他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尚未有效启动时,政府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性加大,从而使扩张性财政政策趋于不断强化。一旦政府的投资效率低于民间投资,这种自我强化的积极财政政策必然逐步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从而使政府更加依赖财政政策的扩张,这就会造成国债投资唱“独角戏”的局面。积极财政政策的最大弊端在于妨碍市场化改革进程,淡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强化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
(四)挤出效应。一方面,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以大规模的财政资金投资于基础建设,必然排斥经济主体进入部分具有竞争性的基础建设项目,抑制了投资需求的有效增长;另一方面,大规模的信贷资金对财政资金的配套,客观上减少了商业银行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的供应量。1998——2001的四年中,银行体系对政府部门净债权以年均 61.6%的速度在增长,远远快于对企业债权年均10.4%的增长速度,这充分说明全社会信用总量越来越向政府倾斜。企业的信贷量占全社会信贷总量的比例已经从1997年年底的 84.96%持续下降到2001年年底的72.35%,下降了1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从1998—2001年的4年间M2增长了大约74%,但企业部门从银行体系获得的贷款支持却仅仅增长了 48.6%,两者之间差异较大,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更为明显。4年中,政府发行了5100亿元的长期国债,银行配套贷款约10000亿元,建设总规模达26000亿元。这些大规模建设项目主要由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承担。
财政政策实施所引发的负面效应,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强调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并不是否定其积极作用,更不是要积极财政政策马上淡出,而只是说,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审时度势地调整政策的力度和方向,选择适当的时机逐步淡出。
二、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条件与时机
积极财政政策作为一项短期的宏观调控政策,逐步淡出是其最终走向。但积极财政政策何时淡出,以多大的力度淡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否保持稳定增长。这些年我国经济增长维持在7—8%的水平,但当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自发增长的动力依然不足。据统计显示,2002年1—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了O.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物价总水平仍在低位徘徊,通货紧缩趋势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在稳定的内在机制和持续动力尚未形成、国内需求仍显不足、国际环境也不宽松的情况下,保持前期政策的连续性和延续性,以巩固政策效果还显得相当必要。实际上,我们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是能否保证目前我国经济增长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否则目前社会经济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就会激化。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必须是逐步的,注意政策效应的连续性,保证积极财政政策淡出后能有相应的政策工具来替代。
(二)民间投资必须能稳定回升并替代积极财政政策对投资的拉动作用。这是积极财政政策可否淡出的关键条件,2002年上半年,集体和个人投资分别增加15.8%和19.4%,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7.1和12.9个百分点;集体和个人投资对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为23.8%,比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个体投资增加为329.6亿元,同比增长46.4%,不但增长速度名列各种投资之首,而且投资增加额也大于国债投资实际到位增加额和利用外资增加额,城镇个体投资的高速增长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如果民间投资的启动能够持续一个较长时间,就能够为政府投资淡出创造条件。
(三)财政的承受能力。积极财政政策主要的政策手段是大规模发行国债支撑巨额的投资支出,其继续实施必然导致巨额赤字和债务风险的加大。2001年我国的财政赤字和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7%和 16.3%,虽然都在安全线内,但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高达70%,其潜在的债务风险已不可小视。由于政府赤字和债务是具有“刚性”和“惯性”的,长期使用的结果,往往会导致通货膨胀和经济危机。
(四)外需是否稳定增长。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内需拉动。从经验数据来看,内需对GDP的拉动占65%,而外需的变化往往对经济增长速度的波动产生直接影响。近期伊拉克战争的结束,巴以合谈的进展和非典疫情的稳定等利好因素,对全球经济乃至我国的进出口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几个条件不具备,财政政策:淡出“就不合时宜,或者“淡出”不能力度过大。从目前情况看,财政政策还不能“淡出”。要保证国民经济必要的增长速度,又要降低风险淡化财政政策,这里实际上有一个如何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问题。
对此,必须持谨慎态度。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深化改革,以更好地体现财政政策在促进发展方面的效应。目前,需要对现行财政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使其既能满足宏观调控的需要,又能为下一步的政策转型创造条件。即在政策实施中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经济重心从政策拉动型向自主扩张型转移;二是从短期应急型向长期规范型转移;三是注意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与财政风险的防范相协调;四是注意投资数量与投资效益相协调;五是注意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及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
总之,积极财政政策只是政府短期调节经济的一种手段,其时效性、有限性决定了它不可能长期被采用。在今后一段时期。要在不影响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前提下,寻找合适的时机逐渐淡出。
[1]章晟:《我国财政货币政策运行的困境与政策取向》,《财贸经济》2003年3月。
[2]江建平:《积极财政政策回顾、分析、选择》,《财政研究》2003年3月。
[3]张曙光:《积极财政政策似应调整》,《国际时报》,200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