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蒋和胜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正确理解产业化的内涵,合理划分教育的层次,是实行教育产业化的关键;教育学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为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提供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知识经济时代的日益来临、教育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是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的现实依据。
  [关键词]教育产业化;理论基础;现实依据


  近年来,关于教育产业化发展问题,在理论上一直争论不休,远未达成共识,在实践中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难点。我们认为,在合理划分教育层次和正确理解教育产业化内涵及外延的基础上,分析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是判定教育能否产业化的关键。
  
  一、教育产业与教育产业化
  
  经过1998年以来的激烈讨论,理论界基本认同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国内外理论探讨与实践中对“教育产业”的提法已无大的分歧,理论交锋主要集中于对“教育能否产业化发展”这一问题的理解。国内不少人否定“教育产业化”的提法,是因为对“产业化”及“教育产业化”理解有失偏颇。“产业化”一词起源于以机器大代替手工生产为标志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在中同义于工业化(Industrialization),本质上是指按照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实现某一产业积聚、扩张和发展壮大的过程。简单地讲,教育产业化就是指把教育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壮大的过程,具体而言,教育产业化是指以不同层次的教育的合理划分为基础,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投资体制丰富教育资源,沟通和衔接教育产业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教育,优化教育产业组织结构,理顺教育产业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教育之间的关联关系,促进教育产业与国民经济其它产业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横向和纵向的教育产业链条,实现教育产业聚集和教育产业的发展壮大。必须强调的是,对教育产业层次的合理划分是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仍然基本上由财政投资,非义务教育则可以产业化发展。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教育产业化”的理解却存在着严重的泛化和异化,比如把产业化的范围扩展至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层次的教育,把产业化简单地理解为“经济化”、“交易”、“向市场要教育经费”等。这些理解都是人们对教育产业化科学内涵的歪曲认识,并导致社会对教育产业化的强烈抨击。因此,正确认识产业、产业化及教育产业化的科学内涵,分清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层次,审视教育产业化发展的依据,是明确教育能否产业化的关键。
  本文认为,在合理划分教育产业化的层次的基础上,推进教育产业化不仅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有充分的现实依据。
  
  二、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教育学理论基础
  人类早期社会中的教育活动是与物质生产活动的整个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广义上讲,“社会生产包括三个范畴,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人在出生时是未完成的人,那么人类自身生产,除了“种的繁衍”和人口数量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学习生存技能,积累经验,传承人类文明遗产,提高人口质量,形成社会再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劳动力和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人(劳动者)是推动生产力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教育是人类自身生产的重要环节,其生产性是教育产业化的基础。
  
  (二)人力资本理论为非义务教育产业化提供了经济学理论基础
  诺贝尔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1959年发表的《人力资本一一个经济观点》一书中提出了“人力资本论”,又于1962年写成《教育与经济价值》一书,运用教育投资收益法,出美国的教育收益率为17.3%,提出教育投资是一种资本,是生产中除人力、资本之外的另一个生产要素,并得出了“教育资本”这个生产要素在国民收入增长额中占33%的结论,教育资本形成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以及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它既可以满足眼前的消费也可以带来远期的收益。教育资本的作用主要通过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巨大作用得以体现,而获取人力资本的关键则是教育投资,包括个人、国家。对个人而言,教育作为私人投资,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较高的工资;对国家而言,国民的人力资本可以视为一种国家的生产要素,可以创造更多的国民生产总值。舒尔茨还认为“理想的投资方式应该是增加那些可能生产最佳预期收益率的资本形式”,物力资本收益递减,人力资本收益递增,而教育投资收益率往往高于物力投资的收益率。因此,在人力资本理论框架下,资本积累的重点从物力资本转移到人力资本,教育投资就是对人力资本投资,由此奠定了教育产业化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三)公共产品理论为界定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合理范畴和教育产业投资的主体提供了依据
  保罗·A·萨缪尔森在1954年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指出,根据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程度来区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进而确定不同性质的产品的提供方式。“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影响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在该产品没有达到充分消费时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其边际成本为零;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能排除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能排除的原因,或因该产品在技术上不能分割,或因排除成本过高。凡是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产品即公共产品,反之,即为私人产品,前者如国防,后者如面包。”介于二者之间的即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公共产品,因其外部性突出容易出现“搭便车”,由政府提供这类产品有利于将外部性内部化;对于私人产品,外部性不明显,由私人付费效率较高;对于准公共产品,可以考虑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成本的方式。
  保罗·A·萨缪尔森的关于产品属性划分的理论同样适用于教育领域。首先,义务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是公共产品的教育,外部效应特别明显,其费用应主要由全国纳税人支付。其次,聘请的家庭教师、商业性职业技术培训是私人产品的教育,外部效应不明显,其费用由受教育者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支付给教育的提供者。再次,高等学历教育及留学学历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因为目前在我国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这类教育,其在消费上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个人可以通过接受这类准公共产品的教育,提升个人的修养与素质,获得高回报;国家可以由此获得高素质的劳动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经济发展是有益的。可见,国家和受教育者是这类教育的最大受益人,市场经济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谁受益谁付费。因此,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教育应由市场和政府混合提供,市场提供通过市场机制,政府提供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和公共选择。政府和个人对准公共产品的教育分担付费的过程,是一个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按市场机制作用的产业化过程。
  此外,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哈耶克(F.A.Hayek)、皮科克(Alan Peacock)和怀斯曼(Jack Wiseman)也都有关于教育产业化发展的主张。
  
  三、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的现实依据
  
  (一)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教育的发展必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市场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也会在教育领域发挥作用。第一,市场经济要求教育资源能够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仅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而且是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等学校学历教育所使用的主要资源(师资)。社会资源的竞争性使用要求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低成本高产出。同时,在参加对外贸易的情况下,教育资源的使用也面临国际市场的挑战。市场能够发挥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师资、生源等资源向回报率更高的教育投资机会流动,并获得最大化的收益。第二,市场经济的供求机制能够调整教育供求的总量、结构和层次向平衡化发展。经济建设不同时期对不同层次和结构的人才需要,通过劳动力市场上特定层次和种类的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及价格高低反应出来,并形成个人和对特定种类教育的需求,引导教育供给部门按需求的总量、结构和层次进行人才的培养。这样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就能协调一致,做到供求平衡和结构合理。第三,市场经济内在的竞争机制能促使教育在市场的考验中增强竞争力。在竞争的作用下,经济领域的许多现象都将在教育领域再现,比如教育产业组织的重组、规模化经营、垄断竞争、资源优化等等。只有在竞争中成长壮大的教育产业才能更具竞争力,这需要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防止无序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知识时代的日益逼进呼唤非义务产业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主导的经济,知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而人力资本则是核心要素。知识经济需要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劳动力市场提供科技、知识和信息服务,正如彼德·德鲁克所说“知识正被应用于经济,利用知识来找出如何把现有知识最大的转化为生产力”。所有知识的获取均离不开教育,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都是生产,都创造价值。这种情况下,教育只有作为一种产业而存在,并且按照产业发展的经营,培养出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之人才,才能实现其作为知识生产力的原动力的作用,才能体现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
  
  (三)政府教育投资不足与公共教育需求膨胀的矛盾要求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
  教育投资不足与公众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经费总量不足与受教育人口数量大之间的矛盾。研究资料表明,中国现在年度教育经费1400亿元人民币合170亿美元,世界总的教育经费约为11500亿美元,中国约占其中1.5%,而中国人口世界第一学龄人口2.14亿人,占世界教育人口的22%,这意味着中国用世界教育经费的1.5%,教育培养了占世界教育人口22%的学生,是典型的穷国办大教育。就在这样一种教育投入极其不足的情况下,既定的教育经费投入目标还难以实现。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规定,“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直到2000年这一比例仍然只有2.46%,2001年至2003年,这一比列分别为2.75%、2.98%和2.87%,L6J2004年为2.79%,又回到了1999年的水平。这样的比重不仅达不到联合国6%的最低要求,也不足政府承诺4%的水平,只相当于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的水平。
  (2)有限的教育经费投入到不同层次的教育的比例不合理。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和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外部性递增的规律,三级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差距的大小与收入水平的高低呈反向关系,公共财政投资的主要领域应是初等和中等教育,但我国的三级教育结构极不合理(见表1和表2)。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我国三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在逐步往合理的方向调整,但直到2003年三级教育预算内经费之比为1:1.43:6.20,还远未达到世界1995年的平均水平(1:2.7:3.0)。因此,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层次不合理的矛盾仍然突出。
  (3)有限的教育资源投入到不同地区的教育的比例不合理的矛盾。我国教育投资在地区间的分配,一方面依赖于各地区政府直接划拨的教育投资经费,另一方面依赖于中央财政对各地区教育发展的专项投资补助。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财政状况差异大,教育投资差距也比较大。2000年全国普通小学和初中生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427.28元和668.08元,最高的上海(小学2756.7l元,初中2725.60元)和最低的河南(小学251.45元,初中409.19元)分别相差2505.26元和2416.41元,其比值分别为10.96倍和6.66倍,差距颇大。
  教育资源总量上的不足,应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投资教育产品,鼓励居民购买外部性特征明显,具有私人产品性质或准公共品性质的私立教育产品,支付教育产品的部分成本。教育投入地区结构和三级教育结构的不合理,要求政府政策的倾斜,政府在非义务教育领域放松放宽进行产业化经营,才能拥有更多地资金支持落后地区教育的发展,并将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到义务教育领域,确立政府办义务教育的职能定位。
  
  (四)加入WTO后教育服务领域的开放助推教育产业化。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3条规定,除政府彻底资助的教育活动外,凡带有商业性的教育服务活动,所有协定签署国都有权参与服务竞争,涉及种类较多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中国入世时,在教育服务项目上做出的承诺,军事、警察、、党校等特殊教育领域的教育和义务教育(即初等教育和初中教育)领域的教育服务不开放。除此以外,我国在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它教育等4个项目上做出承诺,即许可外方对我国提供上述领域的教育服务。允许外商在我国教育领域提供服务,国际资本就必然进入教育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外商进入的教育服务领域的投资都将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产业化经营,并满足其追求利润的目标和动机。这种产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对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将会产生重大冲击,在效率原则的驱使下,我国的非义务教育将会不可避免的导人市场体系,按照产业发展的要求进行运作,形成教育市场竞争环境。所以,非义务教育领域的产业化发展也是中国入世后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五)非义务教育产业化是减少教育生源外流和扩大教育出口的关键措施
  近年来,在国内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国学习热却有增无减。目前在世界教育服务市场上,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教育出口国,其次是英国、德国、法国和澳大利亚。在这5个国家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占世界学生人数的70%,尤其在澳洲,留学教育成为仅次于羊毛、矿产品的又一创汇产业即教育出口产业。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是世界最大的教育进口国。据教育部透露,自1978年到2003年,中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70.02万人。其中仅2003年中国出国留学的人数就超过15万人,交易发生额至少在30亿元以上,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输出国。这些教育发达国家不仅享受到了中国留学生带去的几十亿美元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及由此而创造的数量可观的教育机会,收入了GDP,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其教育产业的良性发展。这些资金和工作机会正是国内经济发展和实现充分就业急需的稀缺资源。国内教育水平的落后、产业化程度低、缺少一流的大学作为支撑的现实,是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教育产业化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是吸引更多国外留学生和留住国内巨大生源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