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FTA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凯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2006年11月,日本新首相安倍晋三提议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而中方回应愿就此展开政府间研讨。在中日和关系依旧相当复杂的背景下,本文拟运用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中日启动FTA进程的必要性加以剖析,并结合阻碍谈判的政治、经济双重因素,对中日顺利启动并缔结FTA的可能性做出判断。

  [关键词]中日,FTA,收益,政治经济学

  一、日本对华的FTA战略

  中日两国贸易投资关系紧密,存在明显的由市场推动的经济一体化。在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再掀高潮以及东亚地区双边FTA盛行的背景下,中日之间事实上的经济一体化并未必然带来两国间制度性的经济联合,这与中日近年来政治关系恶化有关,但更直接的原因则是日本对华的FTA战略。

  作为一衣带水的邻国,一向重视中日关系。为打破双边政治关系的僵局,推进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中国贸易的长久持续增长创造稳定的国际和地区环境,自2005年以来,中国驻日大使不止一次提出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建议。2005年5月,中国副总理吴仪更是正式向日本建议尽快启动中日双边FTA进程。然而直到2006年11月,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主动提议一直没有公开表态,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

  日本回避中国的中日FTA提议,并非出于对双边主义的漠视。事实上,进入21世纪后,日本就相当重视区域合作,在2002年正式与新加坡签署《日本—新加坡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SEAP)后,在双边层面上更是变被动为主动,开始实行其新的有选择的双边主义贸易政策,并于当年10月由外务省公开发表《日本的FTA战略》。此后,日本将“双边FTA”视为世界贸易的新规则,与多个国家或集团展开谈判。截至2006年5月,日本已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达成双边FTA/EPA协议,与菲律宾、泰国也就双边协议的基本内容达成共识,正在谈判的对象有韩国、印度尼西亚、东盟、智利等,而与印度、澳大利亚、瑞土、南非等国家以及海湾合作委员会(GCC)的谈判也在计划中。

  日本热衷于与东亚乃至亚太地区的国家和国家集团双边谈判的同时,对与之经贸关系紧密的中国却很冷漠。按照《日本的FTA战略》,日本优先考虑的是韩国和东盟的主要成员国,而中日FTA则被置于中长期考虑的地位,强调当时“中国的主要课题是改革国内经济体制,与WTO规则接轨”,只有在日韩FTA完成后,才会考虑中国的加入。由此,中国履行WTO规则的情况、中国经济走势以及日韩FTA的进展就成为日本是否考虑日中自由贸易安排的主要影响因素。

  时隔三年,日本外务省又于2005年12月制定《关于推进今后经济合作协定的基本方针》。为确保日本在双边合作中的整体利益,该方针推出了五项“有关决定谈判对象国、地域的基准”。按照五项基准,日本政府仍然认为中国不具备与日本进行FTA谈判的条件,声称在中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管理的框架下,达成中日FTA对日本而言损失大于收益,启动谈判的时机仍未成熟。

  2006年4月,日本另一主管国际贸易与区域合作的部门经济产业省又制定了《经济全球化战略》,其中包括日本今后五年的“EPA行动计划”,以及与该计划相应的“东亚EPA路线图”。据路线图显示,日本政府不仅继续强调与韩国、东盟以及东盟诸国缔结FTA的重要性,而且还将印度和澳大利亚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对象,考察在2007年前后与之展开谈判的可行性。对比之下,早就进入研讨阶段的中日韩FTA反而被滞后考虑。在路线图中,中国尽管属于“中日韩FTA”以及日本推出的“东亚EPA(CEPEA)”的组成部分,但与《日本的FTA战略》一样,《经济全球化战略》继续回避中日FTA,而仅愿意就双边投资协议进行商讨和谈判。日本仍认为现阶段不应急于考虑中日FTA,而应充分利用自身的智慧与经验,协助中国“尽快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制定并实施与WTO接轨的关于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治理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规则和措施”。

  然而无论如何,日本政府没有也不可能将中国排除在FTA计划之外,而且尽管深有戒惧,但仍承认中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中国的参加是日本所倡导的东亚经济共同体建立的前提条件。事实上,自2005年以来,日本政府官员已在不同场合数次提及中日FTA问题,认为与中国签署协定完全可能,而且中日FTA的谈判的确能够实现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实质性。在2006年10月日本新首相安倍晋三访华的“破冰之旅”后,中日政治关系的缓和使日本政府开始注重推动双方的经贸合作。11月,在河内APEC峰会上,安倍晋三建议中日双方及早启动经济部长级会议,就经贸合作进行协调。与此同时,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安倍更是表示“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愿将构建“中日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纳入战略议程,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就此作出积极回应,表示愿展开政府间研讨。尽管中日政治、经济关系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双边FTA更非指日可待,但至少日本领导人有这样的意愿,政府推动型的双边经济合作也初露头角。

  二、中日FTA的传统收益分析

  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区域贸易协定的达成可给参与各方带来贸易创造(或转移)、规模收益递增、加强市场竞争、刺激投资增加、推动经济增长等传统收益。对于东亚地区内双边FTA的传统收益,国内外学者利用引力模型(gravity model)和一般均衡模型(CGE),对其多有研究,但是关于中日FTA传统收益的量化分析却不多。这一方面是相较于中—日—韩、东盟一中日韩、东盟—中日韩—澳新等方案,中日FTA在国际范围内被较少提及,日本在其FTA战略中对中国的态度更使其难以进入人们的视野。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相比经贸关系而言,中日政治关系更引人关注,即使中国在主动提议中日FTA时,看重的也是缓和双边紧张的关系、共同推进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构建良性的东亚政治、经济、安全体系等非传统收益,而非直接着眼于扩大贸易、促进双边投资等经济目标。

  然而已有的研究成果仍表明中日FTA能够给双方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贸易扩张等收益。如根据三菱综合研究所的短期静态分析,假若中日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的GDP将增加1.27%,日本GDP增加0.20%。若中国与日本分别同韩国建立FTA,则日本会因中韩FTA而使GDP下降0.01%,而中国由于日韩FTA也会遭受GDP下降0.03%的损失。另外,根据中国商务部研究员徐长文的研究成果,比较东亚地区的各种FTA方案对中国和日本的经济影响,可知“中日FTA”对中国来说是仅次于“中日韩FTA”最佳选择,可使中国的GDP、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3.34%、77.14%和78.48%;对日本来说,“中日FTA”排在“中日韩—东盟FTA”、“日本—东盟FTA”之后,能给日本的GDP、出口和进口分别带来0.28%、19.96%和25.22%的增长。两个研究结果虽有差异,但都表明中日FTA的建立可同时给参与双方带来正收益;相反,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在没有对方参与的情况下与东亚国家建立的各种FTA,都将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即使不是着眼于未来的经济、贸易扩张收益,而仅为了稳定中日间因“政冷”而受到波及的经贸合作,中日FTA也有必要进入议事日程。近年来,中日政治关系因问题、能源竞争、联合国安理会“入常”等问题而恶化。不和谐的政治关系尽管没有使中日经贸关系同样转“冷”,但双边经贸合作却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在贸易方面,从1994年开始,中日贸易额已连续11年低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平均增长水平。到2005年,中日贸易在中国贸易规模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94年的24%的高点降至13%,日本作为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位次在下降,第一贸易伙伴的地位已被欧盟取而代之。与此同时,中日贸易摩擦却频频发生。日本对外实施的第一个保障措施就是针对中国农产品的,而且贸易争端已有从农产品领域向品和服务贸易过渡的势头,中日贸易也因此蒙上阴影。在投资方面,日本对华投资额近年来也在下降。据商务部统计,2006年前三个季度的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额为32.7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0%,预计2006全年的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额很可能出现4年以来的首次下滑。经贸关系的波动使中日两国遭遇不同程度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制度性框架的确立就显得尤为重要。中日,FTA,收益,政治经济学-[飞诺网FENO.CN]
三、中日FTA的非传统收益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WTO推动的多边贸易体制使许多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壁垒降到较低水平,通过签署FTA获取贸易投资自由化收益的潜在空间越来越小。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过程中,与传统收益相比,非传统收益的作用越来越大。根据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区域及国际合作的非传统收益主要包括政府政策行为的协调、成员国交易能力的提高、输出民主观念、实施大国的全球和区域战略、化解纠纷等方面。对于政治关系复杂而经贸关系紧密的中国、日本而言,启动双边FTA进程更应当看重非传统收益,而这需要借助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

  1.构建制度性的经济联合有助于稳定中日关系。

  关于区域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新功能主艾”(Neofunctionalism)的核心观点认为:经济体系中,对经济和其他福利的关心已经超过或者至少目前正在超过传统上对国家安全和国家间对抗的关注。对于中日关系,双方都认识到合作会带来双赢,而对抗则只能两败俱伤,这在能源、贸易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在中国全球和地区经济和政治影响力正在不断上升的当前,为给本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的确十分关注与东亚国家的关系;而对日本来说,即使中日关系处于冰封状态时,日本也未否认“中国特需”对日本经济复苏的重要作用。安倍晋主在上任前甚至主张中日关系“政经分离”,认为历史等方面的纠纷不应影响正常的中日经贸关系;在上任后,安倍更是主张搁置争议的“实利外交”,而其关于中日FTA的回应,更是其外交政策的切实反映。

  在安倍晋三访华后,尽管中日关系向正常轨道回归,在安倍访华当天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也提出构建双边“战略互惠关系”,但安倍在是否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上的“模糊策略”、东海油气田争端以及海域划界等问题,都可能使双边关系发生反复。因此目前中日关系还仅处于“谨慎探索、小心磨合”的阶段。要使双边关系稳定下来,使“战略互惠关系”顺利展开,需要制度性的保证。而在全球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紧锣密鼓的进展的大背景下,再加上中日之间事实上的经济一体化,启动中日FTA无疑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2.启动中日FTA有助于两国携手共同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

  欧美经验表明,大国及其协调配合是区域经济合作顺利进展的关键所在。但作为东亚地区的经济大国,日本非但没有同中国携手共同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反而因忌惮中国在东亚地区影响力的上升而久存争夺主导权之心。为此,在双边层面上,日本将中国置于其FTA战略的最后阶段,通过加快与地区内外其他国家的EPA/FTA谈判,来排斥中国的重要作用;在地区层面上,从“东亚共同体”到“东亚EPA”,再到“东亚OECD”,日本对东亚区域合作不断推出自己的构想,以实现主导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而包括中日韩、东盟十国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6国在内的“东亚EPA”构想,尤其是日本借以平衡中国力量的重要策略。这一“10+6”构想,显然与中国一贯主张的东亚区域合作应在“10+3”范围内讨论的观点相悖。

  出于大国平衡思维,在地区合作中起重要推动作用的东盟认为,中日竞争以及更多国家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夯实东盟在东亚的中心地位;但另一方面,东盟也深刻认识到仅靠自身的作用,还难以使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摆脱滞后于欧美的局面,因此日中两国作为最终的推动力量,必须以大局为重,加强互信,在地区合作中发挥联合领导作用。没有中日两国的携手并进,地区经济一体化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更是遥不可及。

  和日本是否有必要以建立中日FTA的方式来加强合作,有学者还存有异议,认为既然日韩谈判已在进行,中韩谈判也在计划中,与其谈三个相互交叉重合的双边协定,还不如直接谈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实际上,2003年10月,中日韩三方领导人就已发表《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的联合宣言》,加紧研究三方组建自贸区协议,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而且由于以下原因,中日韩FTA的前景仍不明朗。一方面,按照日本的FTA战略,只有日韩谈判完成时,才会考虑中国的加入。然而始于2003年12月的日韩谈判却不顺利,一年后更因双方在汽车、农产品等敏感部门的争议以及、领土等问题而陷入僵局,至今没有进展。另一方面,尽管中日韩自由贸区最早是由韩国提出的,但韩国在选择FTA的谈判对象时,仅将中国作为较远未来的合作伙伴,中韩谈判至今仍只停留在计划阶段。而且韩国学者的研究结果也表明,为获取最大的福利效应,对韩国来说最优选择不是中日韩自贸区,而是分别与日本、中国达成双边FTA。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如果中日FTA开始启动哪怕是进入计划阶段,将会对韩国产生竞争压力和示范效应。如果中日韩三方双双达成自由贸易协议,那么建设中日韩自贸区将容易得多,而三国的自贸区又是东亚经济整合的重要环节。

  另外,由于中国和日本分别与东盟启动了“10+1”谈判,如果中国—东盟、日本一东盟都签署了FTA,而中日之间却没有相应的合作,那么在三边关系中,东盟将成为事实上的“轮轴”国,而日本?中国却是“辐条”国,这显然对中日两国都不利。

  3.中日FTA的启动有助于推动中日能源、环保领域的合作。

  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国,中日两国本应该在能源领域通力合作,使其成为连接中日两国乃至东亚地区的纽带,并确保以合理价格获得能源供应。但近些年能源尤其是石油资源却成为中日展开激烈竞争与角逐的对象,两国政治关系也因此进一步恶化,而政治关系的紧张又反过来加剧双方在石油领域的恶性竞争。这一方面使两国共同遭受严重损失,另一方面也使输油国和其他石油进口方趁机获利。

  中日围绕能源的竞争和对立已显而易见,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缺乏能源合作的共识。事实上,中日双方都认为两国间在能源问题上有广阔的合作领域,尤其在能源的获取、能源利用率的提高以及改善环境等方面,中日完全有可能做到合作大于竞争。尽管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日本已在中日“俄罗斯输油管线”之争中占得先机,但其“国际油气拓展战略”却在近期遭到重挫:先是埃克森美孚达成初步协议,将计划售给日本的天然气转售中国;接着俄罗斯加大能源监管力度,可能会危及到日本从库页岛进口天然气的稳定性;此后,伊朗又于2006年10月初收回日本最大的石油开发公司Inpex参与的阿扎德干(Azadegan)油田的开发权,日本石油的进口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面对拓展海外能源市场的困境,日本将更加重视与包括中国在内的能源消费国的合作。而对中国来说,尽管丰富的煤炭资源使其面对的能源进口压力要小于日本,但煤炭发电造成的严重污染是中国亟待解决的环保问题,而单位GDP能耗过高,也使中国有必要与拥有宝贵节能技术与经验的日本寻求合作。

  目前,中日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已在节能、环保以及提高国际市场石油交易能力方面有所进展,但在其他的诸如保障共同的石油运输线、建立共同的石油战略储备以及合作开发国际能源等领域却裹足不前。作为关系国家安全、政治敏感性极高的问题,能源领域合作的前提条件是政治上的互信和具有固定的合作组织形式。然而中日目前的能源合作却缺乏制度性的保证,这使得双方的合作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难以向纵深处拓展。按照新制度主义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国际制度或机制有助于解决集体行动问题,通过提供互惠,促进合作,并且把各种有问题的领域联系起来考虑;而区域性的国际制度增强了各国解决争端和相互合作的动机。为使中日两国的能源合作日趋稳固,一种选择是启动中日FTA进程,将包括石油、煤炭贸易的能源合作纳入到这一框架下;另一种选择可仿效欧洲从“煤钢共同体”走向联合的经验,建立中日以至东亚的能源共同体,并在此基础上,向中日FTA的方向推进中日经济合作。

  四、阻碍中日FTA顺利启动的重要因素

  尽管构建中日FTA符合中日双方乃至整个东亚的利益,中日两国政府也有推动这一进程的意愿,但是中日.FTA绝非指日可待,其顺利启动还要跨越政治、经济方面的双重障碍。

  1.日本政府是否具有诚意是启动中日FTA的重要前提。

  在安倍晋三访华后,中日政治关系的紧张形势已大为缓和,但若说双边关系由此就进入平稳阶段还言之过早,中日的政治互信还很难达到必要的高度。在这一背景下,日本政府在双边合作上是否具有诚意就成为中日FTA能否启动的重要前提。一方面,日本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到中日两国间经济的互补性,以及中国对日本经济复苏及今后所起的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也必须承认中国在履行WTO义务及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但是我们也看到,日本政府之所以在双边层次上开始重视中国,除了追求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外,也有使日中、日韩谈判并行,利用中韩竞争牵制中韩的企图。而面对中国的种种努力,日本政府却仍认为中国实际上并不符合日本选择FTA谈判对象的条件,甚至将意识形态、中国的国防开支等问题与是否推进双边经济合作挂钩。

  2.谈判范围将可能引起争议。

  在双边谈判上,日本以“EPA”取代“FTA"。与WTO框架下的FTA相比,日本主张的EPA在涵盖范围上收放自如:将投资规则、资本、市场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日本具有绝对优势的领域纳入谈判,而农林牧副渔、医疗卫生产品等日本处于相对劣势的领域却是有选择的纳入,或是纳入后有所保留。而我国一向是以WTO框架下的FTA为依据,即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主要目标,因此双方难免在谈判范围上有争议。在“东亚EPA行动计划”中,日本意欲与中国仅就投资协议进行谈判。虽然在与东盟进行FTA谈判时,中国出于政治远见,有先选择货物贸易这一特定领域先期达成协议的先例,而且从一开始就采取“多予少取”的立场,但是面对日本这一经济规模两倍于中国的对象,即使启动谈判仍有政治方面的考量,但若从一开始就仅选择日本具有绝对优势的投资领域进行谈判,那么在中国具有优势的农产品、轻产品领域,中国将因失去讨价还价的机会而陷入被动。“中国一东盟FTA”的谈判模式,并不适于中日FTA。

  3.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将成为谈判的瓶颈。

  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是日本EPA/FTA谈判中最敏感的问题,其中尤以粮食市场的开放最为棘手。分析日本已经结束和正在进行的双边谈判,可知关于农产品的谈判是否顺畅是协定能否签订的关键。例如JSEPA之所以顺利达成,新加坡很少有农产品出口是重要原因;而日本与韩国以及东盟的谈判举步维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日本想保持对农产品的高关税保护。中国作为农产品出口优势远高于日本的国家”,与日本首次爆发贸易战就是因为农产品问题,近期在该问题上还时有摩擦。由此可见,农产品将成为阻碍中日FTA谈判顺利启动以及协议顺利达成的主要因素。

  五、结语

  分析中日FTA的传统和非传统收益,可知对于中日双方乃至整个东亚地区来说,启动中日FTA并顺利推进其进程是很有必要的。然而经验证明,越是收益大的谈判,启动和进展也就越困难,政治互信、谈判范围的确定以及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都将成为影响中日顺利启动双边谈判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对中日FTA寄予过高期望,也不应受到日本对华FTA战略的牵制。作为应对策略,中国一方面可进一步与日本协商,就中日FTA展开政府间研讨,还可运用民间的力量推动日本政府及早重视该问题并拿出切实行动。另一方面,中国还应继续与东亚地区内的国家和区域外的国家展开FTA谈判,积极发展巩固自身的“轮轴国”地位,在中国为轮轴的双边协定体系的基础上,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其中中韩谈判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相比借中日谈判的启动来推动中韩谈判来说,考虑到中韩之间更友好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启动中韩谈判来促进中日谈判应当更有可行性。此外,在一如既往的倡导并推动中日FTA时,中国也必须认识到中日两国在双边FTA问题上是互利共赢的,在许多问题尤其是问题上,中国不应作过多让步,因为一味追求战略互惠而忽略感情信义显然并不符合中国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