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和对策
当前,中小在我国国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环境并不宽松,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瓶颈”。这一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影响经济的运行质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政府职能和政策不到位。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虽然有一些零星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是还没有形成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系统而全面的政策体系。因此,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往往是政出多门,这并不排除这些部门对中小企业善意的支持,但不同部门的政策在缺乏协调的情况下,有时相互间会产生矛盾,结果使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不仅政府的计划部门在制定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工商管理、税务、劳动、各类科技园区、开发区也在制定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的混乱和不一致。这种状况难以形成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有机的、良性的互动关系,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实施程度因此而大打折扣。
2.商业银行的机制失调。银行体制改革强调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了避免风险,上收基层信贷权,贷款权限集中到省行和总行,并坚持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客户的“四重”方针,主要提供给重点行业和大企业。另外,银行还实行了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确立了信贷员承担贷款风险的终身责任。诚然,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对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激励机制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使得信贷人员在面向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贷款时,明哲保身,普遍采取“为不错贷,宁可不贷”的行为方式,他们首先看到的是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产品市场尚待开拓,技术尚待革新,经营风险较大,没有内在的驱动力去仔细分析企业申请项目贷款的可行研究报告,去现场调查并发现这些中小企业的潜力和发展机会,更谈不上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帮助企业找到赢利的模式。因此可以说,现有商业银行机制上的固有缺陷,是中小企业“贷款无门”的又一重要原因。
3.直接融资体系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作为国有企业融资及产权转换的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市场制度,中小企业要想取得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的资格,一直十分困难。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赢利。因此,只有为数极少的特大型效益较好的企业才有可能争取到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指标,众多中小型企业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就其它融资渠道来说,我国除了南方少数发达地区的金融租赁业务开展得较好外,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融资租赁十分落后,众多中小企业难以得到租赁融资。此外,保险、非正式借贷和非正式股权等非银行金融的功能长期被限制和禁止,中小企业难以利用其正面功能实现融资。
4.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意识不强。在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良莠不齐,商业欺诈、承蒙拐骗、违约等行为时常发生,歇业倒闭的频率也较快,这些都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大,银行轻易不愿意放贷给中小企业。要降低贷款风险,企业自身必须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另外,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缺乏足够的抵押能力,有些中小企业在特殊的成长背景下,土地、厂房、设备等的产权不完全,即使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也因为产权残缺而很难以抵押的方式获得自己所需的贷款。同时,我国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较少,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都远不能满足需要。
二、克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重塑政府职能,制定和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1)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体系。我国应在已出台的《公司法》、《乡镇企业法》的基础之上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法》,以明确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明确鼓励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另外应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力度,抓紧制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融资环境的改善。
(2)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机构。李晶认为,基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存在的弱点,需要政府出面进行适度干预支持,因此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宏观指导,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等方面的困难(李晶,2004)。如政府可以设立类似于美国SBA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进行产业信息指导,推进技术进步,组织职业培训。
2.培育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加快现有金融机构体制转换步伐,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组织。针对中小金融机构在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弱势,政府应在税收、利率、存贷款准备金、再贷款、存款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这些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允许其放低对企业的贷款规模下限,并可提供具有一定弹性的利率,以使其能在一定情况下以高于市场利率的利率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对于地方性中小商业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股份集资的方式,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上,强调既要建立约束机制,又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不良贷款的发放要进行惩治,对多贷款、贷好款的信贷人员也要进行奖励,以鼓励信贷人员努力发现优质客户,发放贷款。要鼓励员工提高业务水平,深入市场、企业了解情况,搞好市场调查和预测,重视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树立风险和收益权衡的贷款理念,大胆探索各种贷款形式,进行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创新。
3.建立创业扶持基金和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租赁融资。
我国较为可行的吸纳风险投资资金的渠道有:政府投入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国家政策性银行在资金运作中,应切出部分资金作为风险投资基金,参与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企业向高风险企业投资;在特区和某些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考虑利用国外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将社会保障基金等社会闲置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条件成熟时,可以成立公开上市的风险投资基金,这既可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也可以满足部分公众对于高风险投资的要求(剧锦文,2004)。同时也要认识到,租赁融资对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租赁融资在资本市场中只是简单地充当银行贷款的替代品,单一的业务形式和不健全的租赁融资体系使得很多企业对此不感兴趣,从而失去了融资租赁应有的优势。必须培养一批租赁经销商和经纪人,把融资租赁真正发展起来,依靠它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4.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的整体素质和信用形象。
一是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促进中小企业改革,逐步建立公司结构,使其获得最大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与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主体。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培养一批懂管理、善经营、会创新的优秀中小企业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推行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止信息失真。在财务管理方面,要加强各项费用监控、应收账款管理、存贷管理,避免资金沉淀,提升财务管理层次。三是要提高中小企业的信誉,改善其融资环境。中小企业在加强发展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声誉,增强重合同、守信用的自我约束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一个企业的重要资源,坚持信誉第一的原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形象;要与银行建立良性、互动和稳定的关系,增强银行对其贷款的信心,以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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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 2004.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初探[J]. 经济研究参考(40).
剧锦文. 2004. 民营经济的融资壁垒及其解决对策[J]. 经济管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