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姚远 时间:2010-06-25

摘要:建立与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使得市场和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公共物品时存在着“失灵”的问题。而非营利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两者的失灵,对构建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基金
   
  一、非营利组织与社会保障的联系
  
  非营利组织,一般指独立于政府与之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式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免税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等。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我国迅速成长起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是化大发展的产物,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公平,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使社会经济各项活动得以稳定、协调、有序进行[1]。因此,社会保障不仅仅是政府或者市场的行为,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活动。
  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和市场共同构成了社会发展中的三大部门,是提供社会保障的重要主体,对于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障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原因
  
  非营利组织参与到社会保障中是由目前我国的客观条件决定的,即在提供社会保障时所出现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问题。
  (一)提供社会保障物品时的市场失灵
  “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从经济学角度说,大多数的社会保障品都是公共产品”[2]。它们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取得方式上的非竞争性的特征,即花钱购买这种物品的人无法阻止不花钱购买的人去享受这种物品所带来的好处,这种物品所带来的效益对两者都是一样的。因此,愿意用支付手段获得这种公共物品的人会越来越少,转而期待其他人购买这种物品,而自己可以免费享受,经济学上将其成为“搭便车”现象。由于这种“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将逐渐导致无人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即出现“市场失灵”现象。市场供给的无效率必然导致人们寻求新的供给主体,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成为求助对象。
  (二)提供社会保障物品时的政府失灵
  市场在提供社会保障物品时的失灵现象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人们寻求政府的干预。然而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在提供社会保障物品时政府同样存在着失灵现象。首先,政府难以满足公民多样化的需求。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公民在收入水平、地位、受程度等多方面的差异性,导致了他们对各种公共物品的偏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然而,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是由政治决策过程决定的。“在不存在投票交易的简单多数模型中,投票结果往往反映了中位选民的需求,而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过度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部分人的特殊需求也得不到满足。”[3]而这些得不到满足的特殊需求者往往正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残疾者、贫困者等弱势群体。其次,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时存在高成本和低效率的问题。政府在传统官僚体制中地位上的“天然优势”,使得他们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缺乏竞争,缺乏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因此,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往往是不经济的,同样存在着失灵现象,即“政府失灵”。
  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的双双“失灵”使得人们不得不寻求其他的主体来解决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而非营利组织恰恰可以有效地弥补市场和政府的某些失灵,使公共物品的提供更有效率、更加多样化。
  
  三、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的作用
  
  (一)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一般有四个来源渠道,即政府的财政拨款、民间慈善捐款和财团的捐助、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以及国际捐款。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改善目前社会保障基金对政府财政拨款过分依赖的状况。“在一些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为社会保障提供的资金与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相当;我国2005年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拨款是3 600亿元,而同期的非营利组织以各种物质和货币形式服务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总量大约为140亿元”。由此可见,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募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主体,有效的增加了社会保障基金的份额。此外,由于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其对外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所获得的利润不能在其内部成员中分配而只能用于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中去,这使得非营利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时能够有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效地推动了非营利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物品时的可持续发展。以上作用的发挥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短缺的状况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缓解养老保障的巨大压力
  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6.96%,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入不敷出是社会保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技术的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不断延长,而与此同时家庭的日益小型化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减弱,这就造成了在目前的社会水平上政府只能为老年人提供较低的养老保障水平。而非营利组织恰恰能够有效的弥补养老保障上的不足,在精神和物质上提高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非营利组织通过开展各式各样的敬老服务,在精神上进行项目规划,为老年人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使老年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更为重要的是,非营利组织具有民间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等特征,这使得它们在提供服务时更具有灵活性,更容易以较低廉的价格提供专业化的保障服务,从而有效地节约了养老保障的支付成本。而且操作规范的非营利组织还可以获得国际慈善机构的资助,为我国老年人提供更好地保障服务。
  (三)缓解就业压力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改革出现了大量的暂时失去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使得这些人员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而非营利组织通过举办各种各样的培训提高下岗工人的工作技能,将有助于这些人员实现下岗再就业。由于具有非营利性的特征,使得非营利组织能以较低廉的价格甚至免费为下岗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与技能培训。由于具有民间性的特征,使得非营利组织更容易贴近群众,更容易有针对性的提供培训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展,将有助于下岗工人更新观念、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从而为实现再就业创造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非营利组织能够创造就业岗位。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显示,2000年以来大约有3 000万人活动在非营利组织领域,每年可为社会提供3 300多万个就业岗位。“除了直观的数字外,还应该注意到非政府组织的日益活跃对增加就业机会方面的潜力,随着积极发展日益壮大起来的非政府组织,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缓解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就业压力。”[4]
  (四)提供多元的、有效率的保障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由于他们在地位、文化背景、知识水平以及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性,使得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事态。而政府由于在官僚体制下固有的弊端,对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反应较为迟钝,而且精力有限,因此很难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来满足社会需求。又由于社会保障服务属于公共物品,其经济回报较低,因此靠市场机制也难以实现多样化的保障服务,这恰恰为非营利组织作用的发挥提供了空间。非营利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它们具有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它们可以根据不同需求者的要求,提供形式多样的保障服务,扫除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时的“保障盲区”。此外,由于政府缺乏竞争的压力,而且科层制的结构使他们反应迟钝,加上大量寻租者、利益集团的影响,使得他们在提供保障服务时成本较高、效率低下,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在提供保障服务时效率低的问题。非营利组织较为灵活,具有非政府性的特征,可以有效地克服政府机关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弊端;它们具有比较强的使命感,可以更有效率更负责的提供专业化的、多样化的保障服务。
  此外,非营利组织在提高社区保障服务水平和促进扶贫开发等方面同样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
  [1] 陈旭清.试论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4).
  [2] 彭川宇.张红宇.非营利组织介入社会保障的理论解释及路径选择[J].财经,2005,(3).
  [3] 吴东民.董西明.非营利组织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 任进.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