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助学贷款经验及启示
内容摘要: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早在十几年前乃至几十年前就出台并实行了助学贷款政策,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因此,研究他们的制度做法,不失为一条改革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良好途径。
关键词:美国助学贷款 日本助学贷款 韩国助学贷款 启示
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自2000年全面推行以来,短短的几年里,非常迅速。但随着政策实践的不断深入进行,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并影响到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如何改进这项政策,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是目前助学贷款工作研究的主要课题。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早在十几年前乃至几十年前就出台并实行了助学贷款政策,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因此,研究他们的制度做法,不失为一条改革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良好途径。
国外助学贷款制度介绍
(一)美国的助学贷款
首先,政府直接参与贷款的运作。主要表现在:为助学贷款制定、更正修改相应的和法定程序;所有的助学贷款由州政府担保,由联邦政府再担保;政府设立一家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作为政府资助的进行融资,银行可将学生贷款出售给国家资助企业或者更大的银行以获取资金或其他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美国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合作以确保贷款的支付和法律保持一致。
其次,贷款种类灵活多样。美国的助学贷款可分以下几类:第一类是联邦帕金斯贷款,贷款的发放和归还均由学校管理控制,贷款资金直接来源于政府而不是银行;第二类是联邦家庭教育贷款,包括联邦斯坦福贷款、联邦父母贷款和联邦合并贷款3种。其中联邦斯坦福贷款是美国目前最盛行的贷款,分为贴息贷款和非贴息贷款两种,采用浮动利率;第三类是联邦直接学生贷款,同样包括直接斯坦福贷款、直接父母贷款和直接合并贷款,区别在于联邦家庭教育贷款是私人机构贷款,而联邦直接学生贷款是联邦政府直接向学生或学生父母贷款。
再者,还款方式安排合理。美国学生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标准还款法:要求借款人每月支付固定金额的本息,还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还款时间长短取决于贷款金额和每月支付金额;递增还款法:还款期初还款金额较低,逐步递增偿清所有贷款;收入敏感性还款法:每次还款金额为借款人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等。
最后,违约处罚手段有力。学生贷款发生拖欠,银行等部门将拖欠情况汇报给信用局,此外,拖欠学生还将受到以下惩罚:失去申请延期还款及债务免除的资格;拖欠帐户会转给专门的追款机构并由其进行追讨,拖欠者需要缴纳滞纳金、罚息和追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授权税务部门从个人所得税返还款中扣款,授权用人单位扣除一定比例工资充抵拖欠款;将拖欠者名单在媒体上曝光;对恶意拖欠者的最严厉惩罚是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并由拖欠者负担审判费、律师费等。
(二)日本的助学贷款
日本是全球较早施行助学贷款的国家,其助学贷款运行是以法律形式来保证。
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贷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者主要是一些出身寒门、困难的大学生,学生毕业后只需归还贷款的本金即可;另一种是有息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怎样,均可提出贷款。有息助学贷款的利率是3%,每年大约有20%左右的在校大学生获得该贷款。
日本育英基金会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性服务事业机构,它全权负责助学贷款的募集、审批、发放及回收,是处理日本助学贷款的专门机构,日本的助学贷款的回收在世界上是最有效率的,按时回收率在90%左右,总归还平均达到95%。日本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相对较长,短期大学的学生要10年内还清,医科类学校还款期限最长达到20年。另外,毕业后到中小学、公立大学和科研机构工作的大学生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免还。这些人性化的政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助学贷款的欠还率。
韩国助学贷款属于国家优惠贷款,即政府指定十几家机构向城市和学生提供低息贷款,每年提供两次。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户口本、居民证、印章等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额控制在学费范围内,不包括生活费,大约在100万韩元至900万韩元之间,贷款年利率为4%至5.75%。偿还期分一至两年的短期贷款和两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11年。
韩国助学贷款在操作中的特点有:严格审查信用记录,本人、父母及连带担保人存在信用不良记录、曾经登记在案的信用不良者等都不能获得贷款资格;追债系统有力而高效,拖延偿贷会被剥夺贷款优惠利息,需要缴纳高利滞纳金,在就业、转职及从事活动方面将遇到诸多不利。所以,在韩国无端拖延偿贷和拒绝偿贷的情况很少见,欠还率非常低;民间资本介入,由政府提供的助学贷款数额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于是民间资本通过一定程序介入助学贷款领域,有效地扩大了受助范围和受助额度。
国外助学贷款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政府应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从美国和我国助学贷款的运作可以看出,政府的介入程度与角色决定了助学贷款的方向。美国的助学贷款起初由于美国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准,导致助学贷款几乎停办。1970年,许多从事助学贷款的银行开始抵制助学贷款工程,1972年政府为鼓励发放贷款,直接参与运作并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政府和学生是主角,银行是配角。而我国政府对银行的支持力度仅限于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政府以行政命令要求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从经济学讲,政府通过提供贷款本金,或者贷款担保实现以小博大,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的可持续发展,是政府的最佳选择。
(二)加快国家助学贷款立法
应通过立法制定健全的体系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助学贷款法》,规范政府、学校、银行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使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还款、付息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学校、银行、税收、等部门和个人有义务向信用机构提供真实的材料,对不依法办理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要制定健全的法律体系杜绝各种违法行为。如对于严重欺诈或涉嫌欺诈的案件要转交给司法部门,对违法嫌疑人采取适当法律诉讼,杜绝恶意贷款和长期拖欠贷款情况的出现。
(三)建立专门的欠贷追缴机构
助学贷款既然是贷款,那么必然会出现欠贷、赖贷等情况,这也是世界上推行助学贷款的国家所面临的普遍问题。据统计,除了欠贷追缴良好的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外,一般国家的助学贷款欠还率平均在15%-30%之间。日本、韩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政府把助学贷款事务委托专门的公司来完成,银行只负责放款,一旦出现拖欠,则由公司进行合法的严格追缴,这不但节省了银行的成本还培育了一个行业。参照日本、韩国的做法,我国应该制定完备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拖欠追缴法律或法规,把对拖欠者的“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约束”。同时,可以委托专门公司承担欠贷追缴工作,或者扩大中央、地方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职责范围,切实承担起欠贷追缴功能。
(四)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降低贷款拖欠率,提高助学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为诚信度决定了借款学生是否愿意履行契约,是否有还款的主观愿望;二是要设置灵活的还款方式和减免措施。因为学生能否按期还款,除了有还款意愿以外还取决于他们的还款能力,那么按照学生的还款能力来设计灵活的还款方式就成为保障贷款按期收回、降低拖欠率的第二道防线;三是对违约者实施行之有效的处罚,使违约成本高于履约成本,迫使借款人履行契约,按期还本付息。
:
1.蒋凤生,贺粹.试论国有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发展策略[J].金融,2004(3)
2.王忻.助学贷款在美国:政府承担风险 学生很少拖欠[N].羊城晚报,200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