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蔡伟民 马蓉 时间:2010-06-25

一、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的缘由

我国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时,首先应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粮食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有着战略意义的重要物资,国家在制定粮食流通政策时,不得不考虑国家安全问题。几年前,美国人布郎的一篇《谁来养活》的文章仍让人记忆犹新,其中不乏危言耸听之词,但也向国人敲响了警钟。新世纪的中国若不能养活自己,遇到天灾或意想不到的战争以及他国无端的封锁,那场面是不可想象的。我省在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制定能促进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防止由于缺粮而引起的国际国内恐慌。

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由政府制定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来调动。多年来,我国奉行以农支工的产业政策,利用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来支撑着整个。毋庸置疑,中国的经济命脉是亿万农民兄弟用自己的脊梁支撑起来的。全国乃至我省在制定粮食流通政策时应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国家只有彻底维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尝到甜头,农业的基础地位就加强了,缺粮少粮的风险才能避免。

我国面临着即将加入WTO,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不得不履行普遍义务。加入WTO后,将会失去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一唯一的保护措施。多年来,我国粮食进口完全通过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等非关税措施进行调控。非关税手段的丧失,这对我国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是不利的。在WTO框架下,农业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价格优势,一国农产品价格水平低,该国农产品就越具有竞争优势,而支持价格优势的又是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我国粮食普遍不具有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这样,国外粮食要大量流入国内、省内。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这一新形势,进口国内急缺的优质粮食,同时,要对农民进行价格支持和投入补贴。

二、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是防范风险的保证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国家和省上在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要逐步摸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约束粮食流通中当事各方的行为,防范各种风险,做到有法可依。澳大利亚粮食在国际市场有很强的竞争力,这是由于其在市场管理方面重视法制建设,为粮食的生产流通提供了法律保证。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了粮食市场制度的正常运行,促进了粮食健康,我国也要借鉴其经验。一是任何机构的设立以及职能,都应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政府、粮食企业、生产者、消费者及其中介机构都应有法可依。二是市场行为都应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粮食生产、加工、储运、贸易等各方面都有法律作保证。明确的法律条文操作性强,便于执行、监督。三是省上管理粮食流通的有关政策,要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出现,防止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以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各主要部门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对政府来说,要集中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更好地推进粮食体制改革,防止自己管辖区域内发生少粮、缺粮情况的发生。前些年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确解决了全省人民吃饭问题,但是弊端很多。为了确保粮食供给,这种负责制层层下放到地方,粮食库存便层层加码,造成粮食仓储太大。由于背离了需求与供给平衡的市场经济,掺加进许多人为的因素,造成粮食库存积压严重,占用资金过多,亏损挂帐很多。现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决不能走到老路上去,只能起到协调和宏观管理的作用。

粮食主管部门要严加防范,在粮食政策还没有完全严格执行到位的情况下,防止私商钻空子,采用其他变通的办法,以数十户、数百户联办企业的名义收粮加工,从中牟取暴利。

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利于减少财政挂帐,得到财贸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欢迎,只有农口各部门有不同意见。由于粮食收购市场的独家垄断,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不能及时到位和服务落后,使得农民手中存有大量余粮,不利于搞活市场,不利于农民进行再生产。各级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阻力很大,这就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条文来约束和规范。

在资金的封闭运行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务必要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杜绝附营业务占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天水市粮食系统1997年底附营业务占用政策性贷款1536元,占收购贷款总额的3.94%,这是极不合理的。推行审贷分离制度,完善内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建立相对独立的稽核体系,由省分行垂直领导的专门稽核队伍,派驻地、市分行,相对独立行使职权,作好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提高呆帐准备金率,增强政策性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

为确保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行了垂直领导的有利条件下,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查处不法商贩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要充分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以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粮食企业顺价销售才可望早日实现。

甘肃省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也可借鉴外省经验,同时也要结合我省实际。首先,狠抓销区的粮食生产,努力提高自给能力,减少西粮东调数量,解决产销矛盾。甘肃省粮食生产发展不平衡,河西地区自给有余,河东地区普遍存在缺口,如若采取西粮东调,势必增加各种储运费用,从而提高粮食成本。因此,要大力发展销区的粮食生产,努力提高自给能力。其次。要大力发展产区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业,增强粮食的就地消化能力,加快粮食转化,实现增值增收。河西产粮区粮食库存爆满,积压严重,大量占用仓储费用,应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强粮食就地消化能力,缓解库容压力,实现加工增值,农民增收,财政增收。另外,仓储困难在全省普遍存在,增强粮食就地消化是一个两全其美的事,粮食产区应该不遗余力地去探索就地消化的路子。

四、建立市场体系的相关问题

甘肃省在建立粮食市场体系方面,也要有序地进行。粮食是一种需求弹性很低的生活必需消费品,其边际调节很差。粮食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像一般生活生产资料那样,即便缺乏也不影响生活,它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资料。因此,粮食市场不能自由放任,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因为粮食生产有周期性和季节性,不可能想生产就可以生产。但粮食市场也不可管得太严、太死,否则会带来许多人为的因素,造成粮食供给与需求的严重失真,要么库存积压严重,要么由于粮食短缺引起抢购风和市场上各种不正当行为。行之有效的办法是粮食部门首先应在市场硬件上下功夫,建一些粮食交易市场。近年来,兰州、张掖、平凉等地已初步形成了以地区级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县级粮油批发市场为骨干,城乡粮管所、站为依托的三级体系。其次,要对市场形成过程进行监控,把握好宏观调控这一关,而真正的粮食需求与供给以及价格的形成则应由市场决定,按市场办事。一定要让市场活跃起来,对农民自行处置自己的粮食不要加以限制,只要不给私商出售,均可以由其自行决定。粮食生产者只要不向私商出售,完全有处置自己粮食的权利,包括加工、储运以及作为它用。如果粮食市场出现窒息局面,对搞活流通是极其有害的。

五、粮食要注意的问题

从粮食部门中分流出来的富余人员可通过各种形式筹措资金,兴办与粮食有关的加工企业,对粮食进行深加工,积极推行连锁、代理、配送等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开展零售业务,或者畜牧业和养殖业来解决富余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粮食企业一定要利用好劳动力资源,为农民提供上门服务,在农民居住聚集地设立定点收购业务,解决农民由于运输有限而造成的卖粮难,也可防止不法商贩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

六、生产者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作为粮食的生产者——农民,如有仓储能力,可多储存一些粮食,这样作可缓解国家库容压力,又可积极发展畜牧业和其他养殖业,真正使自己在粮食丰收之后收入也能同步增加,减少对政府过分依赖的风险。我国农民由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组织化程度非常低。农民组织的分散性,不利于其在市场上形成整体优势和集团优势,甚至有时为了解决一时的经济困难,将粮食低于成本价出售,从而造成粮食价格在市场的全面溃退,不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农民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例子,自发地在产区设立各种粮食作物协会,将农民组织起来,协调一致,在粮食流通市场上形成共同声音,在价格方面步调一致,不相互压价,不低价出售粮食等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在农村,还可探索农商结合、农企结合、产销加一体化路子。如“农户+收储站”的方式,农民与粮食收储站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把余粮交给收储站,收储站按本付款,待粮食售出后,再给农民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与农民二次结算,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农企合作”也可以推行,农民提供原料、劳务,粮食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双方合作经营,共同分享利润,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七、对私商及消费者的影响程度

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私商冲击很大,私商不能像以前那样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余粮,从而赚取更多利润了。但对私商也有好处,粮食市场统一管理起来以后,有利于消除不正当竞争。另外,私商多为个体、私营企业,加工周转环节少,费用低,只要把服务跟上去,经营更活一点,仍然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仍有利可图,大可不必担心。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长远利益来看是十分有利的,防止了粮价出现大幅度波动的可能。短时期内粮价可能略有回升,但这对将来粮价的稳定是有好处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粮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以后,全省各地市场粮价普遍有所回升,但总体上走势比较平稳。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前相比,小麦、面粉、大米销售价格略有上涨,对消费者没有多大的影响,没有出现前些年那种由于粮价上涨而引起的抢购风,他们心情也比较平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受到了全省人民的拥护。

总之,政府主管部门、粮食企业、粮食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中介机构,在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的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在维护切身利益的同时,要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多做自己的努力,从而达到均衡各自利益的目的。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要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需各方共同努力及对相关改革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正确运用。当前,甘肃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在贯彻“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同时,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流通体制和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