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吸收FDI的因素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施维 时间:2010-06-25
摘 要 我国对外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FDI)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最主要形式。文章对引起FDI持续快速增长的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对政府政策、市场条件、外商等方面的考察,提出了许多与传统看法不同的新观点。
  关键词 FDI 政府 外商投资

1 利用外资概况
  中国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外借款和外商其它投资。FDI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开发等。对外借款主要是对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和国际租赁。从1983年以来,我国吸引外资中FDI占总资本流入量的30%以上。特别是1986年,比重逐年加大,到了1995年后,比重一直维持在60%以上,近3年的比重甚至超过了90%,说明我国的外资流入大部分以FDI的形式进行。
2 问题提出
  那么,为什么FDI在中国能够持续增长呢?FDI在中国外资流入量中的过高份额引起了诸多学者专家的关注和研究。其中,美国银行的两位高级学家Ricardo Hausmann和Fernandez-Arias认为:FDI比重的上升暗示了国内资本市场运作失效、金融系统不完善以及投资风险高,本国商人将自己的公司出售给国外投资者,说明该国的市场和金融系统限制了这些公司的发展。而哈佛商学院的黄亚生教授从国家所有权、经济分散化、金融市场非有效性和政策利益4个方面解释了中国的“外国投资企业现象”。在参阅这些后,结合笔者自身对中国利用外资情况的理解,对导致中国现阶段FDI比重过高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
3 原因分析
3.1 政府政策的引导
  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青睐FDI,并且积极鼓励引进FDI,在税收等方面甚至给予FDI企业超国民待遇。中国政府之所以采取政策引导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方式,使其主要为FDI形式,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3.1.1 宏观经济的稳定
  从利用外资的方式来说,只要利用适当,各种方式都会有利于一国的经济发展。问题是如何在不同的方式中间进行平衡。这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宏观上国内经济对外部金融冲击的承受能力,二是微观上国内企业与外资进行竞争的能力。两者相比较,宏观因素更重要,因为如果仅仅是微观上某些企业竞争力不强,那么最多导致国内一些企业的破产或某些产业的衰落,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的危机;而如果宏观上金融和经济受到严重的冲击,则全社会的危机也就难免了。
  虽然FDI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但中国政府主要是看中了FDI资金的稳定性。FDI资金之所以较为稳定的主要原因是这种资金的流动性差。在FDI前提下,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国际投资者无法将持有的工厂、股份或合作企业迅速有效的变现。
  提倡FDI,限制国际投资者投资于中国股市和债市,虽然可能会损害本国公司的一部分利益,但是如果能够加强宏观经济稳定性的话,仍然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中国政府目前采取的外资引进政策也许会在短期内减缓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是如果能够降低金融危机发生概率的话,那么这种鼓励FDI的经济政策的净效果还是正面的。从席卷了东亚、拉丁美洲和俄罗斯的金融风暴中表明,金融危机能够迅速使国家经济情况发生逆转,并且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基础,使国民生产总值迅速下降。尤其是在目前这个中国银行体系比较脆弱和政府债务不断增加的特殊时期,金融危机能够给国家经济基础造成显著破坏,并且会使原先执行的发展路线被遗弃。从而前功尽弃。
  因此,从宏观承受能力上考虑,利用外资应当是外商直接投资排在第一位。
3.1.2 国内市场需求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资本、劳动和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资本和劳动为经济增长提供原料和初速度,技术通过改变资本和劳动的组合方式,为经济增长提供加速度。我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资本和技术却严重缺乏,资源的这种分布状况,决定了我国利用外资的短期目标是缓解资本短缺压力;长期目标是引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进而达到资本、劳动与技术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增长。支撑我国设定这样利用外资目标的资源在于我国低廉的劳动力,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土地和优厚的政策优惠。现有的资源和所确立的目标决定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战略。
  FDI 不仅使跨国公司投入国内所缺的资金,其带入的先进技术是我国最为急需的,也是通过其他方式所难以获得的。当前世界上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垄断和控制了90%的国际技术贸易,它们一般不愿将其最先进的技术转让,而更倾向于通过FDI在子公司内部使用。北京吉普仅以半年的滞后期生产着国际先进水平的美国切诺基产品,上海通用能生产最新97别克中高级轿车,都体现着FDI的特有优势。
  其次,跨国公司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并把市场机制、国际惯例和全球化经营的概念灌输给中方职员和合作者,跨国公司的范例作用和竞争压力促成了联想、海尔等新一代中国企业的诞生。因此可以说是它们带来的紧迫感鞭策了我国民族经济的优胜劣汰和长远发展。
3.2 外商对利润的追逐
  传统经济理论指出,为了从新的投资机会中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国际资本将从资本充裕国流入缺乏资本的国家,这种资本的再分配将促进资本接受国的投资,并且带来巨大的社会利益。
  对于外国投资方而言,国内市场饱和,利润率比较低,急于开拓海外市场,通过资本输出,谋取资本有效运营,因而外资进入我国的目标必然为高额利润和占领我国市场。外方赖以实现这样目标的资源有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其选择的战略也就是以资本换利润,以技术换市场。
  此外,对于FDI投资者而言,由于单个的投资金额往往很大,所以也很难执行分散投资策略以降低系统风险。流动性低以及分散投资困难等特性,决定了FDI投资比其他投资方式具有更多的风险。因此,根据风险越大,要求收益率越高的基本准则,FDI投资者通常会要求投资项目的资金回报率比那些股票等资产组合投资的回报率要高。
3.3 国内资本流动受阻
3.3.1 地方政府行为
  当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不仅控制数目巨大的资源,而且自治于中央政府做出许多决定和制定了许多政策。大部分国有直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下,地方政府掌握在手中的广泛的政府权力补充了他们的所有权功能。尽管有中央政策的禁止,但是地方政府设置障碍阻止地区间的贸易,同样限制资本出口。这就意味着由于资本的限制,对于一家地处于省份A的公司在省份B投资通常是很困难的。地方政府手中的所有权和政策功能的结合对地区间的投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意味着国外资本将起到独一无二的作用。由于国内资本的非流动性,地区间资本的竞争就与在国际间资本竞争没有分别。这就似乎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国有世界最高储蓄率的同时,又有高的FDI流入量。资本充足的地区或公司将资本出口到国外赚取大的贸易盈余,这是因为规章制度和政策限制了国内的投资机会。资本不足的省份从国外进口资本来弥补资本的不足。
  同FDI相联系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中国的地方政府,均追求一种“进口替代战略”的方式,这一战略同20世纪70年代拉丁美洲国家所采取的相似,它对FDI的影响也完全一样。由于贸易被隐含的或明确的关税或定额方式所限制,在保护墙之后为进入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厂房和生产设施条件。同国内股权资本相比,国外股权资本具有流动性,地区层次上的进口替代战略吸引了更多的国外投资。
3.3.2 市场非有效性
  造成金融市场非有效性的原因之一就与中国的银行在指导信用贷款用于最富生产成效的用途上的失败有关。主导的偏好通过两种方式产生作用,一是信用贷款中绝大部分直接给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生产效率更高,盈利也更大,却在整个改革年代缺少信用融资,这种情况一直到政府在1997年取消信用贷款的定额制之后才得到改善。主导的偏见同时也意味着银行正在起着跨地区重新分配资本的作用,而中国中央政府却不能恰当地提供这种功能。强有力的证据表明中央银行的重新融资措施——通过对专业银行收取保证金来推行——将金融资源从储蓄资金富余的地区重新分配到储蓄资金贫乏的地区。储蓄资金贫乏的地区,也就是贷款多于储蓄的地区,典型的是东北省份,这里有大型国有企业,亏损非常严重。储蓄资金富余的地区典型的是南方省份,比如江苏、浙江和广东;这里的非国有经济部分成长迅速。如果存在这种主导性偏见,国外公司就成了那些基础很好却遭受外部强加的流动性危机的公司的资本供给者。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富有活力的非国有企业需要国外资本。。
3.4 政企不分
  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外商投资企业被赋予了一系列决策权利,而国有企业则没有。政府和企业之间决策权的分离对公司经营自主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重要的控制权利就是任命管理者的权利。1979年股权合资企业的法律和其它各式各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把此权利赋予了董事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是到1993年公司法出台,也为国有企业建立了董事会,这一权利属于上面的局或部委。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不同的待遇确实对公司的实际操作产生明显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几轮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如何使国有企业管理者承担起具有重要意义的忠实的职责。1988年国有企业法赋予了国有企业管理者广泛的权利,其中包括资产处置权。然而,许多调查显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甚至在他们被明确赋予自主权的领域内操作也非常棘手。世界银行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国有企业60%以上表示它们没有取得在贸易、资产的处置和合并与兼并方面的决策自主权。
  由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更大的自主权,因此许多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内心存在着一个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强烈愿望。他们要求自主权,抵制一些指令性的官方干扰和官方政策。

1 Michael Pettis,沈超. FDI在中国金融市场稳定的代价[J]. 商务周刊,2003(9)
2 王云,焦斌龙. 利用外资方式与技术扩散[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