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史学科和经济史研究的三个问题——在2002年经济史年会上发言的要点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根蟠 时间:2010-06-25
   一、 关于“社会史”

在去年九月天津举行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侯建新先生作了一个报告,把“经济—社会史”视为西方正在形成的一个新兴学科。他认为,经济史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60年代是它的黄金时代,但很快就走向衰落,原因是它的“唯”的倾向,片面强调计量、逻辑、模型,成为脱离社会的枯燥乏味的学科。20世纪末,西方经济史改弦更张,强调人文关怀,重视与社会史结合,同时社会史也向经济史敞开大门,于是出现了一批以“经济—社会史”命名的刊物、著作、课程、讲座等等。他主张,也应该努力建设“经济—社会史”学科。“经济—社会史”的勃兴的确是国际史学值得注意的一股潮流,并且已经对国内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强调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结合也是完全正确的,但不应推导出中国以前没有社会经济史的结论。,例如,杨国桢先生就在会上提出了异议,“经济社会史”或“社会经济史”在中国和西方早已有之,西方以年鉴学派为代表,中国以傅衣凌、梁方仲为代表。厦门大学出版的经济史刊物叫《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经济所出版的经济史刊物叫《中国经济史研究》,代表了中国经济史学中偏重于社会学方法和偏重于经济学方法的不同流派。

这一争论不是孤立的。最近我看到一些强调经济史应与社会史相结合的文章;这次会上也有命题为“从经济史走向社会经济史”。这些文章诚然包含了正确的主张和有价值的意见,但给人一种错觉,似乎以前的经济史不是社会经济史,现在为了纠正这种偏向而需要提倡社会经济史。这实在是需要予以澄清的一种误解。

其实,的中国经济史学一开始就是以社会经济史的面貌出现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或影响下研究和讨论中国上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变迁,实际上就是社会经济史论战,它开启了现代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并导致了社会经济史传统的形成。在社会史论战之后创刊的《食货》半月刊(1934—1937),封面上赫然写着“社会史专攻刊物”的字样,而创刊号《编辑的话》申述其出版意图是把“正在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的力量集合起来,该刊刊登的经济史论文索引,则或称“经济社会史”,或称“社会经济史”,刊物的内容则涉及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政策、经济思想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所谓“经济史”是指与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社会史”则是以经济为主体的;两者是一致或相通的。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的又一源头和重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前身——前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早在上世纪的二十年代末,陈翰笙主持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时就组织了社会经济的调查,为近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汤象龙等人在社会学家陶孟和领导的北平社会调查所进行经济史研究,并于1932年创办中国第一个以“经济史”命名的学术刊物——“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934年北平社会调查所与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由陶孟和主持工作,汤象龙、梁方仲等人继续从事经济史研究,稍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亦改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以上情况足以说明,现代中国经济史学一开始就是社会经济史;并不存在现在才来建构社会经济史的问题。

中国经济史学在其发展中形成了具有不同风格的学术流派,但从总体上看,它们都没有脱离社会经济史的轨道。抗日战争期间,傅衣凌先生在福建发现了一批明至民国的土地契约文书,撰写了《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一条新路子。傅先生研究的特点是重视对民间文书、碑刻、乡规民俗等的搜集和使用,把对地方社会的细部研究与整体研究结合起来。他的贡献是巨大的,并逐步形成经济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傅先生和他的弟子们把它称之为“社会经济史”。这一名称突显了该学派把社会学方法运用于经济史研究、把经济史与社会史密切结合的特点,但它并不否定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中国现代经济史学具有社会经济史的传统,而且傅先生的理论和方法一定意义上已成为经济史学界的共同财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些学者比较重视在经济史研究中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点,有人称之为以经济学研究经济史的流派。但他们并非只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并非孤立地就经济而论经济,而且明确地反对这样做,他们十分注意经济与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的有机联系,他们既继承了梁方仲、汤象龙等人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传统,也充分肯定和吸收了傅衣凌先生的研究方法。例如,叶显恩先生运用徽州文书研究徽州佃仆制度的硕士论文,就是梁方仲先生征求严中平先生意见后确定的;梁先生还亲自带着叶先生到经济所来讨论和请益。经济所已故章有义先生亦以运用鱼鳞图册、契约文书、地主分家书、置产簿、帐本等研究经济史见长,与傅衣凌先生的研究有不少相似之处。吴承明先生擅长在经济史研究中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但他很推崇傅先生的研究,并在晚近的研究中十分重视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综合考察。以上事实既反映了不同学派、不同理论方法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也清楚地表明所谓“经济学的经济史”、“社会史的经济史”的区分只有相对的意义;中国经济史从主流和总体上看,仍然是属于社会经济史的范畴。还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创刊时,本打算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名称,只因厦门大学的刊物已经用了这个名称,才改用现在的名称。

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取向,是现代中国经济史学科的优良传统之一。我们知道,我国有经济史系统记述的悠久传统,主要表现为正史和政书中延绵不断、首尾相续的“食货”系列。但它只是传统史学的附属部分,在封建正统史观的指导下记述国家管理经济的典章制度及有关的经济政策、经济主张,对整个社会和全体人民经济生活,它所反映的广度和深度都是远远不够的。现代意义的经济史学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近代经济学理论、社会科学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产生的,它虽不忽视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但更关注整个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经济生活。广义的社会虽然包括国家在内,但社会和国家是也可以理解为不同的系统:国家是上层的统治的系统,社会是下层的基础的系统。传统经济史学注重前者,现代经济史学注重后者。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理解和分析这种“社会”系统提供了最锐利的工具。因为它把经济视作整个社会的基础,把经济史与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只有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经济史学才能真正超越只重视国家对经济的管理的传统经济史学,走上科学的轨道。

把经济与社会联系起来研究,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因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而人是组织为社会的。经济活动只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它的基础。在西方,也有把经济与社会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研究的传统,例如,法国年鉴学派就是因1929年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而得名的。但正如侯建新先生所说,西方学界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出现了脱离社会研究经济史、追求纯粹的经济分析的倾向,而晚近又重新强调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结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振汉批评美国新经济史学的代表作《十字架上的岁月:美国黑人奴隶制的经济学》,赞扬奴隶制的“高效率”和“生命力”,是一部没有奴隶的“奴隶制经济”史,这是研究经济史见物不见人的典型,就是针对这种倾向的。在中国,基本上没有出现脱离社会研究经济史的倾向,但五六十年代一般只讲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它们虽然也是一种社会结构,但毕竟不能涵盖丰富多彩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文革以后,史学界纠正了这种偏向,关注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更广泛的方面,经济史研究也因此展现了更丰富的内涵。这是完全正确的。不过,在新的形势下一种新的偏向正在产生,这就是只注意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社会生活现象的描述,忽视对决定整个社会面貌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发展的探讨,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史与经济史的一种背离。

我们主张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结合,这种结合正是现代中国经济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在今天,综合性的科学研究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我们在进行经济史研究的时候更应该综合考虑人与,经济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不应该孤立地就经济论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珍惜和发扬社会经济史的好传统。所谓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取向,是要把经济作为整个社会的基础来研究,既着力把握决定社会面貌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经济结构,又全面展示社会经济生活的丰富内容,而不应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在经济史研究中运用社会学的方法,更不是把经济引导向脱离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研究的“社会史”靠拢。
二、 关于“小生产、大流通”

关于“小生产、大流通”,我提两点意见:

第一,“小生产、大流通”,可以用,但是要说明,要限定。“小生产”比较清楚,没有问题,“大流通”则只有相对的意义。首先,它是相对于小生产而言的,其次它是相对于前此的封建领主制而言的。张忠民先生把它作为“前近代”再生产的一种模式提出来的。前近代似乎主要是指明清。其实它是整个封建地主制时期的特点。就汉代而言,当时不但有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而且形成了全国性的商业;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形成了“国内市场”。我同意唐文基先生“非统一的国内大市场”的提法。关键一点是各地区各时期价格差异悬殊,没有形成统一价格,说明市场整合程度仍然很低。这种“非统一的国内市场”不同于资本主义关系已经发生的封建社会晚期的“统一的国内市场”;但不能否认它的流通范围已相当广。

第二,“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应该考虑到比“小生产”更多的因素。“大流通”的商品主要来源于“小生产”的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小生产”是“大流通”的基础。但“小生产”虽然是自给生产与商品生产的结合,但它再生产对市场的需求,地方性小市场即能满足而有余,故此“小生产”自身不可能造成“大流通”。“大流通”格局的形成需要考虑比“小生产”更多的因素。例如地主阶级消费需求的推动,国家机构和官僚贵族消费需求的推动,国家赋税政策的拉动,等等。我认为封建地主制是由国家经济、地主经济、农民经济组成的一个动态的体系,“大流通”是这个体系的特点之一,它也是由国家经济、地主经济和农民经济相互作用共同造成的;由于封建地主制经济突破了前此封建领主制“凝固化”的消费模式,地主阶级的消费需求空前膨胀,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作用尤为显著。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中国上的商品经济”第一次研讨会上已有所论述。

三、关于“五种生产方式”

近年,对社会形态和古史分期的讨论有所升温。在讨论中,如何看待“五种生产方式”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主张摒弃“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不乏其人。

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五种生产方式”理论是斯大林搞的,并不符合马恩的原意。一位作者甚至宣称:斯大林的五种生产方式理论,透过郭沫若的宣传,成为革命的理论基础。我们知道,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主张中国历史上曾经依次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该书出版于1930年,书中结集文章的写作在1928年就开始了;而斯大林是对五种生产方式做出明确概括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十年后的1938年撰写和发表的,两者如何搭得上界呢?其实,郭沫若自己说得很清楚,他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所依据的理论是恩格斯的《起源论》。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事实证明,人类历史上不同生产方式依次更替的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的,后来列宁、斯大林只不过把它明确化和系统化而已。

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意见是:“五种生产方式”是根据欧洲的经验出来的,并不适合中国的情况,他们把运用“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研究中国历史视作欧洲中心论的表现;有人甚至从否定“五种生产方式”走到否定社会经济形态理论。我认为,马恩关于人类历史上各种生产方式依次更替的理论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两者既有密切联系,如不能等同起来。马恩从各种社会关系中找出最基本的关系——生产关系,并指出它是由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决定整个社会基本面貌的的经济基础,这就形成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揭开了历史发展的深层秘密,使史学摆脱用的或思想的偶然因素任意解释的混沌状态,从而成为。马恩用这种理论考察人类历史,得出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的结论。马恩作出这种概括的时候,不但研究了西欧历史,也研究了亚洲、非洲、美洲的历史;不过总的来说,它主要还是根据西欧的经验总结出来的。马恩也从来没有把这一理论绝对化,没有认为不同地区的所有民族都要毫无区别地刻板地依次经历上述发展阶段。因此,我认为,应该坚持作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核心以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依次更替的理论,并把它作为历史分期的主要依据,但中国历史上各种生产方式如何更替,是否经历过奴隶社会等等,是完全可以讨论而且应该讨论的。我们研究中国历史上社会形态的更替时,对马恩所提示的诸种生产方式不要刻板地照搬,也不要轻易地否定。它们诚然主要是从西欧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但西欧经验中不但有其特殊性,也包含了普遍性。人类的认识总是从特殊到一般,又从一般到特殊的。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实际上就是运用马恩主要从西欧经验中概括出来的“一般”研究中国历史的“特殊”。这种“一般”,可以作为“指南”,作为“参照”,在这过程中也接受检验,获得修正和发展,但不能把它当成公式套用到中国历史上。因此,重要的是从中国历史实际出发,找出其中的特殊性、普遍性及其相互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