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对启动消费的制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 峰 时间:2010-06-25
   [内容提要]: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刺激内需启动的措施并未明显奏效,其原因在于这些政策的实施面临若干制度因素的约束,其中最根本的是收入分配制度。本文分析了若干收入分配因素对启动消费的制约作用。由于收入分配的市场化程度不高,非市场因素对收入分配秩序的干扰,由于收入分配原则的实施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平,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由于国家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过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不能有效抑制。这些因素,直接导致社会总有效需求的不足,并恶化消费者的收入预期,从而导致消费的持续低迷。

    [关键词]:收入分配、制度、启动消费

    自92年经济增长达到高点以来,增长速度明显放缓,93年至98年,GDP增长率呈现递减,分别为13.5%、12.6%、10.5%、9.6%、8.8%、7.8%。由于亚洲危机以后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启动内需,尤其是启动消费需求成为目前不可回避的选择。近年来,政府在启动消费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如汽车、住房消费信贷,降低存贷款利率,以及近来的开征利息税,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就目前的情况看,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想的效果,消费市场依然疲软,物价持续下降。98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比仅增长6.8%,低于7.8%的GDP增长率。99年的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4月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比仅增长5.7%,低于9.1%的增长速度,物价下降进一步加速,4月份零售物价下降3.5%,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下降5.4%。同消费不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居民的储蓄热情在持续降息的打击下丝毫不减,在98年增长17.2%的基础上,今年1—4月又同比增长56.6%,居民储蓄余额已超过6万亿。①在讨论刺激消费问题时,人们往往寄希望于庞大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似乎这是一列强劲的但尚未启动的列车,只要它一旦发动,内需就会扩张,国民经济的车轮就会滚滚向前。但实际上,居民现期消费的增长面临着诸多制度约束,从而,使上述刺激内需政策的效应大打折扣。
    消费是收入的实现。在制约居民消费增长的诸多因素中,首当其冲的是收入分配因素。应当承认,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不小进步,“大锅饭”初步被打破,效率原则逐步得到体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转型期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我国目前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仍存在许多弊端。这些弊端的存在和发展,扩大了收入差距,影响人们对改革前景的信心,从而制约着居民消费的增长。
    第一,在对传统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强调效率而忽略了公平原则。个人收入分配中强调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效率优先,也就意味着依据要素提供者提供的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这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但事实上,分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分配问题的解决,分配制度的确立,不仅要保证和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平同样是一个社会分配制度的追求目标之一,它关系着社会成员是否会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和凝聚力,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但是,改革以来,在对传统的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分配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结果,在过分强调效率的同时,忽略了公平原则。由于社会成员进入市场,作为要素提供者参与市场竞争的起点是不同的(这意味着传统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并不平均,同时也意味着改革伊始的市场并不具备充分的市场性),从而导致按效率原则分配产生了不公平的结果。进一步说,在个人收入分配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其实现应当是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各有侧重。在初次分配、市场分配领域,应强调效率;而在再分配、非市场分配领域则应强调公平。我国目前在收入分配上,尚未实现上述两种收入分配机制的有效搭配组合。一方面政府在初次分配领域干预过多,另一方面在再分配领域却对有些方面弃而不管或管而不严。前者如对工资和劳动制度的直接管制,后者如对事业单位实行“创收自救”。其结果导致分配制度的混乱和收入分配不公程度的提高。
    第二,市场体制尚不健全,非市场分配仍广泛存在。根据要素提供者提供的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是市场分配的基本原则。但在长期的转轨过程中,由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仍然充当重要角色,计划在许多重要资源的配置上仍发挥重要作用,再加上对权力的非正当应用缺乏有效制约,为权力(要素)提供者介入市场参与分配提供了机会,由此产生了广泛的寻租活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重大改革举措,如价格双轨制、股份制的试点与推广、房地产制度改革等,在促进旧体制解体和新体制建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为寻租者提供了广泛的寻租机会。由于双轨运行的缘故,上述改革措施的出台,创造了巨大的体制内外的利益差额,从而为缺乏约束的权力介入市场参与分配提供了激励。非市场分配盛行的结果,一方面扩大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打击了广大民众对改革前景的信心。这两方面,都对消费增长产生制约作用。收入差距的扩大,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作用,直接减少社会有效需求;同时,由于寻租收入尤其是政府官员的寻租收入具有黑色收入的性质,直接转化为现期支出的比重相对较小,从而进一步减少社会有效需求。另外,由权力寻租所衍生的种种社会腐败现象,使民众对改革前景的预期趋于悲观,出于自我保障的需要,而将现期消费延迟。
    第三,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的建立严重滞后,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未能有效抑制。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再分配一直是经济改革中的薄弱环节。尽管由于各项改革政策的成功实施,综合国力和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增长。但是,由于人们介入市场的起点条件不同,特别是由于非市场因素对收入分配秩序的干扰,使收入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用基尼系数衡量,我国的收入不均等程度自改革开放以来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收入高度不均等的国家之一。
          基尼系数变化表②
年份 城镇居民个人收入 居民个人收入
1978年 0.15 
1982年 0.22
1986年 0.19 0.30
1988年 0.34
1990年 0.23 0.31
1994年 0.37 0.41
     
     据统计,1994年中国最贫困的20%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4.27%,而最富有的20%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50.24%。而同期美国的相应数据是4.4%和44.6%。③
     经济分化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收入差距扩大化,除上述非正常因素作用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再分配力度的削弱。据测算,目前中国国民收入中再分配的调节力度不到2%,而发达国家在20—30%之间。④再分配调节力度的不足,使收入集中化趋势不能得到有效遏制。高收入阶层消费水平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继续增加消费的潜力有限,而低收入阶层具有旺盛的需求却缺乏相应的购买力。
    第四,农村经济中,农户收入水平低下,收入分化加剧,严重制约农户消费水平的提高。由于农村人口在总人口数量中占有绝对优势,同时由于农户消费结构演变落后于城镇,因此,农村市场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能有效吸纳现有工业品的市场。但农村收入分配中面临着比城市更多更严峻的问题。相对而言,农村收入分配的非市场化程度更高,尤其是在广大内地和边远地区,具有家族色彩的地方利益集团垄断了大部分经济资源,将广大农户排斥在外。农户的收入本来就处于极低的水平,同时又面临着沉重的“苛捐杂费”,部分地区,农户能支配的收入仅占其纯收入的不到50%。这些问题的存在,扩大了农村的收入差距,加剧两极分化,从而制约着农户消费水平的提高。实际上,在广大农村的相当一部分农户中,仅仅能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最基本的生活消费。
    另外,居民收入向现期消费转化程度不高,也与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有关。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有所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就业制度改革、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相继出台。应当承认,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构成内容的上述举措对于新体制的建立是十分重要的,是迟早要推出的。问题是,在整个经济运行在下降通道的过程中时,这些政策的密集出台是否合时。或者说,这些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措施的密集出台,是否有悖于“渐进改革”的长期策略,从而要求国民经济,普通民众为此承担更大的代价。众所周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居民的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基本上是由国家包下来的,另一方面,居民的工资收入中所包含的“劳动力价值”也仅仅是最狭隘的那一部分生活资料价值。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工资收入的内涵和数量有所扩展和增加,但居民仍然缺乏自我保障的能力。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晚,规模较小,覆盖面较窄,保障能力相当有限。在此背景下,上述密集出台的改革措施,必然对居民的收入预期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压缩其即期消费。96年以来,中央银行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其目的之一在于通过降低存款收益,逼使居民存款转化为现期消费。但结果却适得其反。尽管利率已降到相当低的水平,但居民存款的热情却似乎仍然高涨。其实,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上述改革措施的一种合理反应。居民储蓄既受利益动机支配,也受其它动机如自我保障动机的支配。在社会保障制度善未健全且其保障能力相当有限的情况下,居民不得不节衣缩食增加储蓄以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近年来推出的若干启动消费的措施之所以不能奏效或效果不理想,关键在于这些措施的实施面临诸多具有刚性的制度约束。其中最为根本的是收入分配制度的约束。因此,理顺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稳定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调节机制,已成为目前启动消费,推动内需的当务之急。首先,应当进一步推动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进程,杜绝非市场因素尤其是权利因素对收入分配秩序的的扰乱。为此,需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的市场化,在条件许可的环节和领域,放松政府管制,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其次,应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降低收入差距,抑制两极分化。一方面,应当加强税收稽查和征管工作,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抑制高收入者收入的过快增长。对非正当收入,则应切实加以取缔和罚没。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保证和提高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为此,需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财力。再次,应进一步落实农村工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注释]
(1) 《时报》1999年各期
      《经济学消息报》1999年各期
(2)何清涟        《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 1998年版
(3)(4)杨宜勇等  《公平与效率》,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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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Š美‹  斯蒂格利茨  《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Ë 何清涟            《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 1998年版 
Ì 杨宜勇等         《公平与效率》,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Í 陈东祺           《对近两年宏观经济经济政策操作的思考》 
                    《经济研究》 1998年第12期
Π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货币政策乎?财政政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