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原理及其推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陆善民 时间:2010-06-25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是马克思学理论演绎的一个出发点,实践检验表明这条经济学基本原理是正确的。本文首先介绍剩余价值原理的各种表示形式,还介绍了国民生产总值即GNP的各种表示形式。文章最后指出,欧美主流宏观经济学从所谓收入分配关系式Y=C+I+G出发演绎经济学理论,其知识体系不完善。从理论上讲,有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欧美主流宏观经济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1.剩余价值原理的各种形式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可以表述如下:任一生产厂家,任一年的产出品价值,等于所费生产资料价值加劳动者生活资料价值再加剩余价值,用一个公式表示即:
    Dc+Dv+Dm=W   ―――――――――――(1)
    在式(1)中,Dc表示某个厂家一年内所费生产资料的价值(或者叫作硬成本),Dv表示一年内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价值(即劳动者工资,也叫软成本),Dc+Dv 就是所谓总的投入成本,Dm表示剩余价值,公式右边的W就表示这一年产出品的价值。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还可以换一种方式表述如下:任一生产厂家,任一年的产出品价值W,不等于投入成本价值(即所费生产资料价值加劳动者生活资料价值:Dc+Dv),差额部分称为剩余价值Dm。
    根据式(1)形式的剩余价值原理,假设剩余价值分割成利润DL和税费Ds两部分(Ds不包括个人收入调节税),则可以推论得到下面形式的剩余价值公式:
    Dc+Dv+DL+Ds=W    ―――――――――(2)
    现在再把某个厂家一年内所费生产资料的价值Dc作一分解。我们用Df表示一年内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其余的生产资料消耗(原辅材料、水电气等)称为中间产品消耗,以符号Dlc表示,则有下面硬成本关系式:
    Dc=Df+Dlc    ――――――――――――――(3)
    于是,剩余价值原理又有下列形式:
    Df+ Dlc+Dv+DL+Ds=W    ―――――――――(4)
    下面定义国民收入R,它等于劳动者工资Dv加生产者利润DL再加社会管理者税费Ds,即下式:
    R=Dv+DL+Ds   ―――――――――(5)
    这样,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又可以表示成下式:
    Df+ Dlc+R=W    ―――――――――(6)
    再定义国民生产总值GNP,它等于固定资产折旧Df加国民收入R:
    GNP=Df+R   ――――――――――――(7)
    则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又可以表示成下式:
    GNP+Dlc=W   ――――――――――――(8)
    上式用一句话表示即:局部国民生产总值(指某个厂家生产的GNP,即增加值,如果这个厂家就是对应某个国家的,那就是一般的GNP)加中间产品消耗,等于产出品价值。
    以上式(1)、式(2)、式(4)、式(6)、式(8),都是马克思剩余价值原理的不同形式。

    2.国民生产总值的分配
    下面讨论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分配或分解(本文不讨论进出口)。根据式(5)和式(7),国民生产总值GNP可表示成下式:
    GNP=Df+Dv+DL+Ds   ――――――――――――(9)
    现在换一个角度讨论式(9)。我们把拿工资的劳动者、拿利润的生产者、收税费的管理者统一称为居民。居民的个人收入我们用符号C0表示。假定劳动者工资全部构成个人收入,而利润DL的一部分,比例为a ,即aDL构成生产者个人消费收入,余下部分(1-a)DL用于积累,属于自有资金。另外,假定包含个人所得税的总税收用T表示,总税收T的一部分,比例为b,即bT构成社会管理者的个人收入,余下部分(1-b)T用于公共消费。这样,居民个人收入C0由三部分居民的收入组成,用下式表示:
    C0=Dv+aDL+bT    ――――――――――――(10)
    用于积累的自有资金用符号I1表示,公共消费用G表示,则有以下两式:
    I1=(1-a)DL   ―――――――――――――(11)
    G=(1-b)T    ―――――――――――――(12)
    居民收入C0要缴个人所得税,设平均税率为t,则所得税额为tC0,税后收入称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用C1表示:
    C1=(1-t)C0   ―――――――――――――(13)
    总的税收T等于所得税tC0加其他税费Ds,应该是下式:
    T=tC0+Ds=t(Dv+aDL+bT) +Ds  ――――――――(14)
    上式考虑了式(10)。由式(14)可以解出T:
    T=(t(Dv+aDL) +Ds)/ (1-bt)  ――――――――――(15)
    经过以上分解组合,考虑式(12),式(9)改变成下式:
    GNP=Df+C1+I1+G     ――――――――――――(16)
    上式表示:国民生产总值等于固定资产折旧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加自有资金投资再加政府公共消费。
    居民可支配收入C1还应该进一步分解,设可支配收入C1的一部分,比例为s,即sC1构成居民储蓄,余下部分即(1-s)C1构成居民个人当年消费。设居民实际消费用符号C表示:
    C=(1-s)C1=(1-s)(1-t)C0  ――――――(17)
    假定居民储蓄sC1全部转化为投资,属于借贷资本,总的追加投资用符号I2表示,则有下式:
    I2=I1+sC1=I1+s(1-t)C0   ――――――――――(18)
    设折旧重投资Df与追加投资I2之和,称为全年总投资,用符号I表示:
    I=Df+I2=Df+I1+s(1-t)C0  ―――――――――――(19)
    利用式(17)、(18)、(19),式(16)变成:
    GNP=C+I+G  ――――――――――――――――(20)
    国民生产总值GNP如果用Y表示,则式(20)现在可以表示为:
    Y=C+I+G  ―――――――――――――――――(21)
    上式用文字表述即: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等于居民消费加总投资再加公共消费。经过如此这般公式演化,原先那种带有刺激性的名称消失了,剩下的无非就是消费呀积累呀。
   3.几点推论
    我们这里得到的公式(21),和欧美主流宏观学中的所谓收入分配公式形式上是一样的。但是,我们这里的公式是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推导得到的。在公式推演的过程中,需求总是等于供给、收入总是等于支出的。没有必要另外再造两条什么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如果说欧美主流宏观经济学的理论演绎基础是公式(21),那么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公式(21)还不是逻辑演绎的最初出发点,更前面的剩余价值原理在那里等着您。如果从公式(21)能够演绎出宏观经济学的一系列定律、定理,那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出发,也能演绎出同样的一系列定律、定理。欧美主流宏观经济学中由于存在许多谬误,例如“均衡原理”、“乘数原理”、“加速数原理”、索洛的经济增长“理论”等等,如此一来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许有先生会说,既然你能从公式(1)推导到公式(21),那我也能从公式(21)逆向推导到公式(1)。这方面我不怀疑先生有此功力。但这样一来不是正好证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正确的了吗?要么直接承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正确,要么转个弯,间接承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正确,两者必居其一。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国家管制国民经济修改成政府干预国民经济就算是自己的首创,这在学术上能成立吗?要想请高贵的欧美主流经济学家大师们以及国内的自称为凯恩斯主义者的先生们承认一位民间经济学家、一介犹太寒士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是首创,那就只有劳驾先生您了。
    公式(21)是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分解公式,在分解的过程中,一直保持国民生产总值不变,尽管公式的形式在变化。任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在分解或分配过程中保持不变,就称为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守恒定律,或国民收入分配守恒定律。2002年,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记者招待会上先是高亢地说:我当总理三年,国家公职人员收入翻了一番;但接着又无奈地表示:令我头疼的是农民收入没有提高。他不知道,这是国民收入分配守恒定律作的怪,这部分人分多了,另一部分人就分少了。
    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原理,可以对W·列昂惕夫的投入产出表进行修正,使他的那张大半个世纪以来一直不满的表格成为一张满表。因为有表格及比较复杂的公式,故请有兴趣者另外选阅【1】、【2】。

参考文献
【1】列昂惕夫的投入产出表应修正,博士咖啡经济,2004/3/22 ,
http://www.doctor-cafe.com/uploadImages/20043226502415733.doc  
【2】陆善民 著:《经济原理》,上海:立信出版社出版,2003年8月。
【3】凯恩斯“乘数公式”是个谬误,地球经济论坛→百家争鸣,2003/10/06, 
http://www.dqjj.com/jjbbs/UpLoadFile/200311267225735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