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从本质与现象的内在联系理解经济现象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娟 时间:2010-06-25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论述对《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八章“三位一体的公式”的理解。在了解萨伊“三位一体”公式表达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马克思批判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逻辑和内容,即马克思是如何在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基础上,从公式的形式、内容、公式表现出来的生产关系的假象、产生这些假象的必然性以及公式体现的资本主义拜物教方面,批判“三位一体”公式的不合理性的。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以萨伊的“三位一体”为代表的要素创造价值学说的理论根源、阶级根源和认识论根源。
 
关键词:萨伊  三位一体  批判   现象  本质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在《资本论》第三卷,对庸俗学家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进行了批判,批判了公式的荒谬性和辩护性,指出了公式表现出的拜物教假象。通过马克思对“三位一体”的批判,可以加深对唯物主义方法,尤其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方法的科学理解,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表现出的经济现象。
一 了解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内容

一 萨伊及其“三位一体”公式
萨伊(1767~1832)是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也是其他西欧各国庸俗经济学的主要奠基者。他的重要著作是《经济学概论》萨伊以通俗形式解释斯密的经济学说并扩大了斯密学说中的庸俗成分。
    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是指:资本一利润(主收入+利息),土地一地租,劳动一工资。马克思称此公式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①公式。在萨伊看来,资本创造利润、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如果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企业主收入表现为资本家的“工资”,这样,上述谬论又可以确切地归结为:“资本一利息,土地一地租,劳动一工资”。
2 马克思为何将此公式称之为“三位一体”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19页
“三位一体”这个用语本身来源于基督教义。据《新约全书》说,约瑟之妻马利亚在结婚之前就由于被圣灵所感而怀孕,她生的儿子就是耶酥。圣灵为上帝意志的化身即圣父,而耶酥是圣灵之子即圣子,同时他又是圣灵的化身。所以,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东西,它们都是上帝的化身。马克思借用基督教的这个说教,来讽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上述谬论。本来,资本主义的利润(或利息)、地租、工资均为一个来源:雇佣工人的劳动。可是,萨伊则认为,利润(利息)、地租、工资这三种收入形式,分别由资本(生产资料)、土地和劳动这三个要素创造,这同基督教把同一个上帝区分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的说教是一样的。
3 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理论渊源
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源于亚当.斯密理论的不彻底性。亚当.斯密价值的收入决定论认为,组成收入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成为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这就为工人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者共同创造价值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且形成了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基本命题。萨伊认为“全部总产品,对一个国家来说,都可以分解为纯收益”,①这就像斯密一样,将总产品价值C+V+M中的C给分解掉了,因此,马克思说,“这种幻想,不过是亚当.斯密以来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荒谬教条。”

二 马克思如何揭示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荒谬性
首先,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批判的哲学基础。马克思认为,庸俗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是“教条式的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 ③目的是将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即本质,用一种异化的、荒谬的形式来隐蔽。因此,马克思在对公式批判时,着重是从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出发,透过公式表现的经济现象,挖掘出背后所隐藏的本质。马克思对现象与本质关系的理解,受德意志古典哲学的影响。对于事物的本质,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认为:“本质的关系是事物表现其自身所采取的特定的完全普遍的方式,凡一切实存的事物都存在于关系中,而这种关系乃是每一实存的真实性质。” ④因此,马克思认为研究事物的本质,就要找到它存在的实体及其关系,将表面的现象抽掉,从关系中找到本质,且是从社会关系中找到。而庸俗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就像“一个表皮或帷幕,里面或后面还隐藏着本质”。 ⑤所以,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的批判就是要透过现象找到本质。
其次,看一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八章是从哪几个方面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进行
①②③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51,923页
④⑤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2页
批判的:
1 在第四十八章第I 、II部分马克思首先批判了这个公式在形式上的不合理性
马克思用“一种整齐的对称的不相称的东西” ①来形容公式形式上的荒谬。马克思认为公式表达的各种财富的源泉属于不同领域,彼此之间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像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之间的关系一样。” ② 因为资本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和历史性质,而劳动不具有社会性质,马克思称其为“幽灵”,③土地则是无机的界本身,资本、土地、劳动三者之间根本没有共同性,这样,此公式
形式上表达的收入的源泉是不一致的。但在公式的右边,即各种源泉的产物,“反而都属于一个范围,价值的范围。” ④单就形式而言,“三位一体”就蕴含着方法论上的错误。马克思认为各种收入源泉之间只有放在同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在形式上的表达才会成立。在第II部分马克思指出,收入源泉之间正确的表达式应该是:资本—利息,土地所有权—地租,雇佣劳动—工资,这才是属于同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形式。而“三位一体”公式中的表达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历史性质被掩盖了。
2 马克思在第III部分又批判了公式内容上的不合理性
A “土地—地租”是无道理的。因为土地是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而地租则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本身是价值。因此,“土地—地租”是“让两个不能同约的量保持一定的比例。” ⑤
B“资本—利息”的不合理性。马克思认为此公式根本无法解释利润或利息这种收入的来源。从两个方面来看:a 如果资本被理解为价值物,就相当于100=100+10,
而“说一个价值是比他的所值更大的价值,显然是无稽之谈。”⑥b 如果资本被理解为一定的生产资料,是一种物的实体,那么“资本—利息”这个公式仍是一种不能同约的关系,即一方是使用价值,一方是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剩余价值。
C“劳动—工资”这个公式的不合理性。结合《资本论》第一卷“价值”的概念,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异的劳动。此公式认为,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因为劳动本身并无价值,它只是价值的源泉。因此此公式也是不合理理的。
3 接着,马克思指出萨伊“三位一体”公式所描述的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假象:
①②③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1,920,921页。
④⑤⑥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1,923,924页。
A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抹煞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既是一般的物质生产过程,同时又是在特定的历史经济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生
产过程。马克思指出,资本在与其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从雇佣工人的身上榨取到剩余劳动,此剩余劳动一般体现为剩余价值,而利润、地租 、工资都是从剩余价值转化来的,但是由于“三位一体”公式抹煞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性,将资本等同于一般的物,体现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的本质的生产关系就被掩盖,就在表面上产生“三位一体”的假象。
B 剩余价值的分割分配原则也造成了“三位一体”公式在经济关系上的假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的分配是通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即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进行的,“是作为一份份的股息,按照社会资本中每个资本赢得的份额的比例,在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的。”① 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受到土地所有权的制约,土地所有者就在地租形式上分到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工人在工资的名义下只得到全部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这种竞争给人造成了“三位一体”的假象,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商品的价值。关于这一点,第五十章马克思在论述“竞争的假象”时也指出,由竞争导致的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并在此基础上引起的剩余价值的分配,会使价值量表现为“由独立地、分别地决定的、构成这个价值量的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些要素的总和形成”②的假象。
C 资本、土地和劳动表现为收入的所谓源泉,是经济关系在生产当事人面前呈现的假象。收入分配要以年产品的总价值为前提条件,但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看来,却是从“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③,在他们看来,价值是由资本、土地和劳动三个不同的源泉产生的,因此,这个价值作为收入进行分配时就应该是分归这三种要素。
4 资本主义产生这些假象的必然性
本质与现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我们感觉到的东西不可能立即理解它,理解了的东西却可以更好的感受它。理解“三位一体”公式的荒谬性,关键要理解资本这一概念,资本是以雇佣劳动的劳动为前提的,资本的背后隐藏着剩余价值的秘密,资产阶级千方百计来掩盖,他们把雇佣劳动和一般的劳动等同,这样资本和土地就是和一般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是一般的生产资料。这样资本主义的历史规
①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7,929页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83页
定性就被抛开,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就是人和自然之间发生作用的过程,就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过程,那么创造的价值必然要按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形式分配给各自的所有者,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必然以“三位一体”的假象表现出来。
5 马克思批判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使资本拜物教得以完成
马克思在第一卷论述商品和货币时就指出了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的商品拜物教性质,而“三位一体”公式把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完全表现为物的关系,这就完成了资本的拜物教特征。利润、利息、地租本来是资本家阶级凭借资本所有权和大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无偿瓜分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而“资本一利息、土地一地租”却把利息、地租看成是资本(生产资料)和土地这些物本身自然的产物,而工人的劳动只表现为工资。于是,整个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被分割为相互独立的、毫不相干的物的关系,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一个“着了魔的颠倒了的世界”,①资本拜物教得以完成。
 

三 对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作一点说明
马克思批判了“三位一体”公式的庸俗性,否定它将资本、土地、劳动同等看作价值的源泉,但他并没有否认资本、土地、劳动三种要素要参与价值分配,恰恰相反,整部《资本论》都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人如何获得利润和地租的非劳动收入。要弄清价值创造不能决定价值的分配的制度与方式,决定价值创造的是劳动,而决定价值分配的则是生产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说明劳动创造价值的同时,并没有否认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一点在第四十九章论述收入分配方式时可以看出,“每年由新加的劳动新加到生产资料或不变资本部分上的价值,分化并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些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不会改变价值本身的界限,不会改变这些不同范畴间的价值总和。” 
四 萨伊的“三位一体”以及其他主张要素创造价值论的理论错误根源和阶级、认识论根源自萨伊以来,西方主流学就在宣传:劳动、土地、资本三种生产要素都是生产的,都创造价值,因而都应当得到报酬,而且,每一种生产要素得到的报酬取决于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我们可以把这一套理论观点概括为要素创造价值论。结合马克思对“三位一体”的批判以及《资本论》中阐述的基本经济原理,我们认为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以及一切主张要素创造价值理论的共同的理论错误根源是: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5页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70页
1 混同了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从而混同了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商品生产过程是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的统一,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使用价值生产是劳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结合,这是劳动过程。价值形成过程中,只有劳动创造价值。由此看来,说劳动、土地、资本共同创造使用价值是对的,但是说它们共同创造价值是错误的。
2 混同了具体有用劳动和抽象劳动,也就混同了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具体有用劳动生产使用价值,实现价值转移;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实现价值创造。在价值创造中只有雇佣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资本和土地作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其旧价值由具体有用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
3 混同了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到劳动创造的新价值等于劳动力价值这一点时是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是价值增殖过程,即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雇佣劳动者通过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而绝不是要素价值论者说的,只创造自己的工资。
4 最重要的错误是混同了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和分配领域的价值分配。生产领域雇佣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在分配领域,由生产关系决定价值如何分配,资本和土地获得分配收入是由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这种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因为它们创造了价值。
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的产生也有其阶级与认识论根源:
从阶级根源上看,作为资产阶级代言人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必然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用他们的观点看待资本主义的生产、流通过程。“三位一体”公式把资本、土地、劳动说成是各种收入的源泉,目的在于使工人阶级相信资本家因有资本而取得利润、大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获取地租、工人靠劳动领取工资,天经地义、完全合理。从而瓦解无产阶级的斗争意志,为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
从认识论上看,“三位一体”公式也反映了庸俗经济学在认识论上的错误根源。庸俗经济学的特点是,不去研究事物的本质,仅仅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把表面现象公式化、教条化。满足于描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外部联系,抓住颠倒的表现出来的现象外表来否认现象背后的本质的经济。实际上资本主义经济现象,往往是和本质不一致的。正是这些远离本质的形形色色的现象,不仅构成了资本家的日常观念,而且也构成了资本家的代言人、庸俗经济学的理论观念。
通过研读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可以更好地理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描述,抓住现象后的本质,同时,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更明确的界定,通过对四十八章的学习,可以使我们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各种生产要素为何要参与价值分配。


[1]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
[2]吴易风:《当代理论界的意见分歧》,经济出版社,2000。
[3]程恩富,樊建新,周肇光:《劳动.价值.分配》,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
[4]何干强:《<资本论>的基本思想与理论逻辑》,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5]吴易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经济出版社,2001。
[6]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
[7]卫兴华:《深入认识劳动价值论中的几个是非问题》,学术月刊(上海),2001年第10期。
[8](美)Athanasios Asimakopulos:《收入分配理论》,商务印书馆,1995。
[9]何传启:《分配革命---按贡献分配》,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10]萨伊:《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
[11]程恩富:《政治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12] 刘凤歧:《利益分配概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
[13]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4]钱伯海:《社会劳动创造价值之我见》,经济学家,1994年第2期。
[15]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