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 ”字及相关诸字考释评议
包山楚简和郭店楚简中有个从“言”从“菐”的字,还有许多形体相近或相关的字,现在我们把有关形体按构件的分布和辞例的用法整理如下:
相关的未确释字
1、辛——
2、水+[辛+水]——
3、業+攴——
4、[業+攴]+米——
5、言+菐——
6、菐+戈——
7、菐+刀——
8、口+[菐+戈]——
9、心+[菐+戈]——
相关的已确释字
10、菐(僕)+臣——
11、[菐+臣]+木——
12、邑+菐(僕)——
13、糸+菐——
14、金+菐——
上述各字中都包含着一个上部作三点竖或四点竖的近似形体,为了指称方便,我们统一用“D”来表示这个形体。跟这个“D”形相近相关的字,古文字中有“菐(pu)”、“業”、“丵(zhuo)”、“对”、“辛(qian)”等,因而关于从“D”诸字的释读,围绕这些相关的字先后提出了十多种考释意见[i]。我们在《包山楚简“言+菐”义解诂》[ii]一文中初步认为从“言”从“D”之字的“D”相当于“菐”,并考定这个“言+D”字所记录的词的意义是对已知事情或证据的检查、勘验、核实、确认,但没有指明这个字的用法是本用还是借用,也没有说明它跟有关字词的关系,因为当时我们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言+D”字的本音本义。我们认为,对文本中疑难字词的考释,应该做到形、音、义(本义)、用(文本中记录的词义)四个方面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而且这种解释能够涵盖所有的变体和全部的辞例,才能算是完全的和成功的考释,否则就是一种不完全考释或有疑问的考释。下面我们从“言+D”的释读出发,联系相关字形,分析时贤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看看其中有哪些合理的因素,又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一)不少人认为“D”是“對”字的左边,所以把从“言”从“D”的原形楷定为“
(二)葛英会先生认为“D”是“菐”字,所以把原形楷定为“言+菐”,当做见于《集韵》的“言+僕”,训“以言蔽也”。但他认为此义难通,故读作《尚书·康诰》“丕蔽要囚”的“蔽”,引《论语》“一言以蔽之”何晏注“蔽”犹“当”,而“当”《小尔雅》有“断”之训,所以确定“言+菐”用为“断”义[v]。但“菐”声字借用为“蔽”字,古音屋部月部远隔,恐怕难以相通。而且把“言+菐”读作“蔽”而训“断”,只能勉强讲通包山简15反的“新俈迅尹不为其
(三)认为“D”是“業”,所以把原形楷定为“言+業”,而以“業”声字阴阳对转而读作“验”。此说先由胡平生先生提出[vii],最近许学仁先生也赞成这一说法,并作了补充论述[viii]。先秦文献中的“验”确有检验、验证的义项,且多与有关,而“验”字从“马”,《说文解字》训其本义为“马名”,可见这种用法属于借用。如果把包山楚简的“言+業”当作“验”的本字倒是很合适的,但要解通郭店楚简中的全部用例就会很为难。而且更重要的是形体上讲不过去。“業”字的形体现在能见到的有“
(四)董莲池先生根据《古文四声韵》所收“辩”字有省与不省二体,且所从“辛”旁下作“人”形,因而认定楚简的“言+D”和《五行》中独用的“D”是“辩”字省形,这些“D”都应分析为上从“辛”下从“人”,如“
(五)刘信芳先生原来是把“言+D”释作“
(六)黄锡全先生把“D”的形体分析为“上面四短竖,中间一横,下面一个叉”,认为这一形体来源于甲骨文中的“带”(见《甲骨文编》附录789页或《甲骨文合集》20502、13945、26879等号),只是省去了字形的下部,还举了子犯编钟和古玺做例子,因而把原形楷定为“言+带”,训“审查”义[xii]。《集韵·霁韵》:“谛,《说文》:‘审也。’或从带。”原来“言+带”是“谛”的异体字,所以有“审”义。“谛”与“审”“察”“督”皆有相同的义项,用来讲解楚简辞例不是不可以,但字形上难以说通。因为作“上面四短竖,中间一横,下面一个叉”的只是部分形体,还有下面并不是“叉”而是从“人(刀)”、从“大(矢)”、从“廾”或既有“叉”(实际上是“又”)又有“人(刀)”的种种写法,怎么说明它们跟“带”字的关系?而且黄先生所举用来类比的字形其实尚存争议,目前战国以前的文字里还没有发现已经确释而得到大家公认的“带”字。楚简中倒是真有“带”和从“带”的字,但其“带”字大都下从“巾”,偶尔也有跟“
(七)裘锡圭先生读作“察”,刘钊先生等依从并加补证。郭店楚简《五行》篇“思不清不
裘先生的说法对讲通有关辞例确实很管用,但还留下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证实。第一,如果“A”是“察”的借字,那“A”究竟是个什么字,它的本义是什么,文献中有这个词的用例吗?第二,如果“A”“B”“C”中的“D”是同一个构件,表示相同或相近的读音,那这个“D”究竟是什么字,本来应该读什么音,这个读音跟“察”相同或相近吗?第三,“A”“B”“C”中的“D”的各种不同形体(见第2组至第5组)是怎么变化来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大而整齐的差异?它们跟楚简中已经确释的读“pu”音的“D”(见第10至第14组)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言+D”中的“D”总体上会跟已知读“pu”音的“D”写法那么一致?这三个问题分别反映了义(构形本义)、音、形三个方面,总起来说就是一个字源问题。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裘说也只能算是假说。如果仅仅因为帛书本的异文就断定“A”当读为“察”,仅仅因为《庄子》的异文就断定“B”可读为“竊”,亦即“A”为“察”的借字、“B”为“竊”的借字,其实是难以让人信服的。顺便就可以举出个反证:上引《语丛四》“B邦者为者侯”《庄子·胠箧》作“窃国者为诸侯”,“邦”与“国”也是异文,我们能说“邦”是“国”的借字吗?显然不能[xv]。而且这段话还见于《庄子·盗跖》篇,作“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然则“B”又与“盗”为异文,是否又该说“B”应读为“盗”呢?其实刘钊先生自己也明白异文不能证明同音或同字的道理,他曾否定有人根据帛书异文把郭店《五行》篇“不D于道”的“D”释为“辩”,理由就是“郭店楚简的‘察’字在马王堆帛书中作‘辩’是同义换用,并不能证明郭店简的‘察’也应释‘辩’”[xvi],为什么到了“A”要读“察”、“B”要读“竊”时,就因为“有内容相同的帛书或传世典籍的对照,可以肯定是确切无疑的”了呢?作为异文,“甲”字可能是“乙”字的异体字或同义字,即使“甲”是借字,也不一定就是异文“乙”的借字,还有可能是借用为“乙”的某个同义字“丙”,“乙”也可能是借用为“甲”的某个同义字“丁”。例如《包山楚简》用来纪年的句子“东周之客许呈至胙于戚郢之岁”,其中的“至”字同书又作“归”字,这是一组很典型的异文材料,但我们不能据此认定“至”就是“归”的借字或者“归”是“至”的通假字。其实这里的“至”和“归”用的都是借字,“至”借为“致”,“归”借为“馈”,然则“至”和“归”本身并没有形音义上的关联,而是因为它们各自的本字“致”和“馈”具有同义关系才构成异文的。可见仅用异文来证明“A”是“察”的借字(通假字)是靠不住的。
那么,“A”“B”“C”三个字的偏旁“D”形体相近,是否就一定是同一个声符,它们的读音就一定得相同或相近、因而“A”就一定得读为“察”呢?恐怕也未必。首先,这三个字中被看作同一构件的“D”其实形体并不完全相同:左边从“水”的两个字样(第2组)右下也都明显从“水”;右边从“攴”的四个字样(第3和第4组)左下都明显从“大(矢)”;左边从“言”的字样较多(第5组),除包山简有个“
《郭店楚墓竹简·五行》篇“不D于道也”的“D”,马王堆帛书有异文作“辩”,因而关于这个“D”字的释读就存在两难选择:若强调这个“D”跟“言+D”等字的形体联系而读为“察”,就不得不舍弃异文,若强调异文而读为“辩”,又不得不放弃跟“言+D”等字的形体联系。刘钊先生认为这个“D”就是“A”等合体字的偏旁,故“不D于道”即“不察于道”,“但是这个字在马王堆帛书中写作‘辩’,于是有人认为郭店简的这个字也应释为‘辩’。其实古代‘察’、‘辩’二字可以互训,皆有‘分辩’之义。……郭店楚简的‘察’字在马王堆帛书中作‘辩’是同义换用,并不能证明郭店简的‘察’也应释‘辩’”[xvii]。上文已经提到,刘先生对“D”字异文的态度跟他强调“A”等字的释读“有内容相同的帛书或传世典籍的对照,可以肯定是确切无疑的”的态度是矛盾的。裘锡圭先生针对原注释[五十]“简文此字当读作察”加按语说:“此字之形与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有别。帛书本与之相当之字为‘辩’。待考。”虽说是“待考”,但从裘先生强调“此字之形与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有别”来看,他其实是不同意“D”读作“察”而倾向于“D”读为“辩”的。但从前文的原形对照可以看出,这个“D”跟“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的差别其实并不比“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相互之间,以及被认为跟“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具有同一声符因而当读为“浅”和“竊”的几个字形之间的差别大。如果“
因此,尽管“A”有“察”作为异文,尽管还有“B”“C”等形近字或同形构件可作旁证,“A”是否就读作“察”仍然难以定论,关键还得从该字符本身说明其形音义的来源,也就是得回答前面提出的那三个问题。
刘钊先生从读“察”出发,已经考证过从“D”诸字的字源,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但似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刘先生说:“这个可用为‘察’、‘浅’、‘窃’三个字声旁的‘D’究竟是什么字呢?因为其形体与‘察’、‘浅’、‘窃’三个字都无关系,所以显然只是一个用作声符的借音字。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推测这个字有可能就是‘
赵彤先生也试图从字源上解释“A”读“察”的理据。他认为ABC几组字中的“D”就是“祭”字,因为甲骨文的“祭”有“1
(八)认为“言+D”是“讣”的异体,是“覆”的借字,与“察”同义。前面提到,我曾经把《包山楚简》的“言+D”楷定为“言+菐”,并论述其基本含义是“检查、勘验、核实、确认”,相当于“检察”之“检”、“察”,但没有肯定这个字到底是个什么字。蒙王宁先生(这位先生跟我的业师同名)同意我的楷定和义训,并进一步申说“言+菐”字何以会有这样的意义。他说:“这个字确是从‘菐’声,则不当读为‘察’。由古文‘撲’又作‘扑’、‘墣’又作‘圤’、‘樸’又作‘朴’推之,此字当是‘讣’之或体,在楚简中其义确实与‘察’相同,但‘讣’之本意是‘告’或‘告丧’,《集韵》‘讣,告也。通作赴’,《玉篇》、《广韵》训‘告丧也。通作赴’,‘赴’《说文》训‘趋也’,是‘讣’、‘赴’皆无‘察’义,故此楚简中的‘讣’是个假借字可无疑义。《说文》:‘察,覆审也’(《广韵》引《说文》作‘察,覆也。’),由此笔者认为,楚简中的‘讣’当读为‘覆’,二字古音同滂母双声、屋觉旁转叠韵,音近而假。《尔雅·释诂》:‘覆、察,审也。’是‘覆’与‘察’古义训相同,古‘覆’亦训‘察’,如《管子·五符》‘下愈覆鸷而不听从’尹注‘覆,察也’是其证,则‘覆’、‘察’二字古可互训也。又《广雅·释言》‘覆,索也’,即检索、调查之意。是‘覆’字古确有‘检验、核实、确认’等含义,与‘察’义相同。”[xx]
今按,王宁先生虽然没有详论字形,但他同意我的楷定,认为“这个字确是从‘菐’声,则不当读为‘察’”,从形体系统来看是比较客观的;他说“言+菐”的“察”义来源于“覆”词也很值得重视。对这两点我们将在前面提到的《考辨》一文作补充论证。但我们不同意“言+菐”是“讣”的异体字的说法,也不信从“讣”是“覆”的假借字的说法。因为,第一,“覆”的本用指倾覆、覆盖,表示检验、核实义也属于借用,所以它不可能是“讣”的本字,不能说“讣”假借为“覆”。第二,根据《说文解字》,在古代的文字中除了表示土块的“圤”可以说是“墣”的异体外,其余“仆”(顿首)与“僕”(执事者)、“扑”(“攴”的异体,小击)与“撲”(手相搏)、“朴”(树皮和树名)与“樸”(未加工的木材)都是不同的字,表示不同的词,文献中偶尔通用,古人都注明属于假借,形成异体字关系实际上只限于“繁简字”层面,而这已经是后代的事,不能拿来类推战国文字。何况文献中的“讣”根本没有“覆”(察)的用法,怎么能够断定就是具有“覆”(察)义的“言+菐”的异体字呢!所以这样的字际关系表述值得商榷。
关于“言+D”字的释读除了上述八种主要的观点外,可能还有别的看法,真可谓众说纷纭,但似乎难求一家全是。它们或者把没有关系的“D”当作同一个字处理,或者只抓住个别或部分形体解释来源,而把无法解释却本来有关联的字形和变体撇开不管,或者把可能当事实,用未知证明未知,或者用后代的文字现象类推前代的文字演变,以致在字源的分析和辞例的解读上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疑问。因而这个字的释读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的看法将在随后发表的《楚简“言+菐”字及相关诸字考辨》一文全面论述。
[i] 参广瀬熏雄《包山楚简に见ぇゐ证据制度につぃて》,《楚地出土资料と古代文化》,郭店楚简研究会编,汲古书院2002年3月;许学仁《战国楚简文字研究的几个问题——试读战国楚简〈语丛四〉所录〈庄子〉语暨汉墓出土〈庄子〉残简琐记》,《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辑,中华书局2002年6月。
[ii] 初稿首发于《简帛研究》网(02/09/07),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2/liyunfu01.htm
修改稿正式发表于《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1期。
[iii] 有关说法见许学仁《战国楚简文字研究的几个问题——试读战国楚简〈语丛四〉所录〈庄子〉语暨汉墓出土〈庄子〉残简琐记》一文注释8的介绍。
[iv] 刘信芳《包山楚简司法术语考释》,《简帛研究》第二辑,出版社1996年9月。
[v] 葛英会《包山楚简释词三则》,《于省吾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下文所引葛先生的观点皆见此文,不再一一注明。
[vi] 本来在评述各家之说后,下文专门论述我们的看法,但限于篇幅,不能一次发表,所以把我们的观点部分另作一文,题为《楚简“言+菐”字及相关诸字考辨》,随后发表。
[vii] 胡平生《说〈包山楚简〉的“言+業”》,《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研讨会集》,香港中文大学,1997年。
[viii] 许学仁《战国楚简文字研究的几个问题——试读战国楚简〈语丛四〉所录〈庄子〉语暨汉墓出土〈庄子〉残简琐记》,《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辑,中华书局2002年6月。下文所引许学仁的观点皆见此文,不再一一注明。
[ix] 董莲池《释楚简中的“辩”字》,《古文字研究》第22辑,2000年7月。
[x] 分别见《包山楚简司法术语考释》,《简帛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释“
[xi] 参陈昭容《释古文字中的“丵”及从“丵”诸字》,《中国文字》新二十二期。转引自许学仁《战国楚简文字研究的几个问题——试读战国楚简〈语丛四〉所录〈庄子〉语暨汉墓出土〈庄子〉残简琐记》,《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辑,中华书局2002年6月。
[xii] 黄锡全《楚简“言+带”字简释》,《简帛研究》第二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
[xiii] 参广瀬熏雄《包山楚简に见ぇゐ证据制度につぃて》,《楚地出土资料と中国古代文化》,郭店楚简研究会编,汲古书院2002年3月。
[xiv] 见刘钊《利用郭店楚简字形考释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中华书局,2002年初月。下文所引刘钊先生的意见除有另注者外皆见此文,不再一一出注。
[xv] “国”应是从“或(域)”词分化出的派生词,跟先秦的“邦”同义,汉代因避讳而用“国”字代换了先秦的“邦”字。参大西克也《“国”的诞生——出土资料中“或”系字的字义变迁》,《楚地出土资料と中国古代文化》,郭店楚简研究会编,汲古书院(日本),2002年3月。
[xvi] 刘钊《释“儥”及相关诸字》,见《简帛研究》网 (01/08/07)http://www.bamboosilk.org/Wssf/liuzhao.htm
[xvii] 同上。
[xviii] 同上。
[xix] 赵彤《楚简中用作声旁的“祭”》,见《简帛研究》网(02/09/12) ,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2/zhaotong01.htm。
[xx] 王宁《申说楚简中的“讣”》,见《简帛研究》网(02/09/15),http://www.bamboosilk.org/Xszm/2002/wangning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