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中药饮片小包装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0-07-13

                     作者:廖利平 林丽君 武肇玲 

【关键词】  中药饮片;小包装;深圳市;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提升中药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实施中医药强市的战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开展管理年活动的要求,于 2006 年 10 月10-20 日,对我市 69 家医疗单位中药饮片小包装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召集 17 家经营生产中药饮片小包装单位召开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报告。

    1    基本情况

    2006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20 日,我们组织中医药专家分别对市、区中医院,市、区直属医疗单位、驻深医院及民营医院共 69 家医院发放了关于中药饮片小包装使用情况的调查表。其中有 28 家医院均不同程度的使用了中药饮片小包装,共有中药饮片小包装的供货单位 20 个。11 月 10 日,对参加中药饮片小包装座谈会的 17 家供货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反对使用小包装的单位有 11 家,建议小包装与散装饮片并存的单位有 10 家,没有单位赞成只使用小包装。

    1.1    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有利方面

    1.1.1    中药饮片标示规范化    小包装袋上明确标示了中药品名、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日期和厂家,利于真伪鉴别,称量准确以及质量追踪。

    1.1.2    便于处方调配    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可克服传统调剂方法称量误差大和调配错药后很难挑选的缺点。

    1.1.3    给予患者知情权    病人可根据清单自行核对药物和剂量,发挥了患者对医院配药质量的监督作用,并起到了中药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作用。

    1.1.4    提高工作效率    采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调剂方法可减少工作人员的人力和劳动强度,对处方量大的医院来说,可提高工作效率近一倍。

    1.1.5    改善工作环境    小包装中药饮片干净卫生,改变了以前配方时工作人员灰头土脸的现象。

    1.1.6    减少药物浪费    避免了在调剂工作中药物散落、药斗底部中药沉积以及药物串斗串味的现象,同时便于药房的盘点。

    1.2    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不利方面

    1.2.1    不便于中医的遣方用药,特别是儿科用药受到包装规格的限制,直接影响安全用药与中医临床效果。

    1.2.2    包装材料的品质、规格尚无可靠质量标准,不仅会污染药品,影响药品质量,同时也会污染环境。

    1.2.3    不便于饮片的鉴别,发生虫霉等质量变异情况时不易被发现,不利于中药的养护。

    1.2.4    拆剪小包装不方便顾客及中药代煎工作,给代煎工作增加了工作量。

    1.2.5    增加生产、销售成本(据调研,增加成本 5~6 元/kg),给患者增加了负担或降低了供货公司的利润。

    1.2.6    发现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单位,其中药饮片等级下降,影响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与安全。

    1.2.7    不能体现中医药的行业特征,不能展示出传统的手艺、工艺特点,特别是凭手感、口尝、眼看等传统经验鉴别中药饮片的方法将要面临失传。目前,我市 6 000 多家经营中药饮片的单位以及民营医院,均没有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

    2    意见和建议

    根据《深圳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总则第二条“循环经济应当以发展观为指导,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及第 3 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第 23 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优先使用可再利用和可再生利用的材料,抑制产品和包装物变成废弃物,抑制产品的过度包装。”我局对中药饮片小包装的使用情况以及其利弊所在进行了调研。

    中药饮片小包装的使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出了不少的问题,尤其是对环境的污染和包装材料的消耗,与我们提倡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有所违背的。另一方面,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识别中药的真假优劣的方法,传承了中医药的宝贵经验,简单可行、专业性强、成本低,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和发展这种传承方法。建议如下。

    2.1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 39 条“采取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对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由单位进行整改,寻求对环境少污染的新包装材料。

    2.2    对于规划小、业务量少的医疗单位原则上使用散装中药饮片,不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

    2.3    对三甲以上的医疗单位原则上提倡使用散装中药饮片,也可以选择中药饮片小包装。

    2.4    对于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单位。须按《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 28、29、30、31、32 条的要求,其包装材料要由质检部门鉴定为无危害,无毒副作用、无污染、及时予以回收,并建立回收制度。

    2.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 36 条,对采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的进行补贴。

    2.6    对于已使用中药饮片小包装的医疗单位,若生产供应经营企业,没有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 28、29、30、31、32 条有关的要求,使用期则过渡到 2007 年 6 月 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