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政府干预与控制
内容摘要:中小融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问题之一。政府作为国民的宏观调控者,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明确政府干预的尺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从理论角度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出发,分析了政府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利弊,得出我国政府应采取以健全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的适度干预措施。
关键词:政府 理性行为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目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它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体制环境的变革,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者的职能。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首先必须弄清楚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角色。
政府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证明,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产值和利税在全国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分别占到60%和40%,中小企业的就业人员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
单纯的市场机制会导致市场失灵。由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本身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即市场失灵,造成通过自由市场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其原因有三:一是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高,融资的违约率高;二是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存在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三是中小企业融资一般具有数量少、时间紧、频率高等特点。
市场机制,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金融市场、金融制度还不健全,阻碍了中小企业进入市场融通资金。例如我国证券市场几乎排除了中小企业进入市场融资的可能。在银行信贷方面,由于利率管制,金融机构不能够提高利率,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减弱了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积极性。因此,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形成,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004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达到6099亿美元,使政府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而且多年来进行宏观调控的经验,使政府具备了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条件。
政府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约束
政府干预中小企业融资必须放到社会经济的大环境中,在与发展国民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互动中寻求平衡,在现实的条件下采取措施,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一是市场环境约束。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是一个综合体系,既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传统市场,也包括风险投资等新型的融资渠道,特别是在股票市场中除了股票主板市场,还包括更适合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而我国的融资市场很不完善,特别是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还不多。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尤其是政策、资金上的支持,中小企业就很难争取到一个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地方政府的财力约束。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基础建设、医疗保险等方面还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上的资金并不充裕。地方政府面临的庞大基本建设任务决定了地方政府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需要。三是风险约束。金融企业经营的根本特征是风险经营,金融既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同时也是经济中最敏感、最脆弱的部分。据官方数字统计,2002年我国不良资产总额大约为4139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GDP的40%,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26%。加入WTO以后,金融风险产生和形成的条件更加复杂,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不管是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都必须认识到防范风险是现实的需要,特别是对属于高风险业务的中小企业融资更应该慎之又慎。
政府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
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可以得到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两种可能思路:一是行政干预思路,即通过充分发挥其行政干预职能,用行政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市场主导思路,是指通过培育市场主体,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一个尽可能“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
行政干预思路的优势和缺陷
行政干预思路是基于政府的公共行政理论,即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归为市场失灵,意图通过组建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用行政干预手段强制、半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等途径解决。该思路优势在于见效快,特别是在经济处于低谷时期,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用行政方法存在的隐患及实施的难度更是不容忽视。
用行政干预方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会降低市场效率 一般来讲,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的业务应选择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涉足的领域,凡是商业性金融机构愿意进入的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介入反而会降低资源的使用效率。因为只有当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小于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时,才能有效降低风险,提高市场效率,显然政策性金融机构并不具备这个能力。
采用行政方法可能增大政府的财政负担 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经营目标,必然使其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利益约束,使之不会像商业性金融机构一样精心地选择资金投向,加上政府难以保证其管理者能大公无私和努力工作,必然会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行政手段在实施上存在难度 从现在各地正在积极筹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来说,其担保基金的筹集难度很大。因为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需要掌握担保基金的控制权,而目前我国地方财政还没有跳出吃财政饭的圈子,加上基本建设问题、养老保险问题、医疗保险问题等,很难再拿出钱来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
市场主导思路的提出就是基于认为中小融资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的管制政策导致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阻塞,而利率管制又造成银行信贷。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放开金融市场管制和利率管制,即尽可能减少国家对金融体系过度的行政干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从理论上讲,通过金融自由化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在假定的充分竞争环境下,一个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均衡融资结构就会产生,它反映了社会的最优资本结构。市场主导思路的缺陷主要在于金融自由化所要达到的状态是在假定条件下出现的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环境中不可能达到所谓完全自由的状态。实践中,通过金融自由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可能带来的问题更值得思考。
单纯利用市场手段容易产生市场失灵 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远高于大型企业,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理性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会比较审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日趋理性,越来越重视企业的风险管理,对属于高风险业务的中小企业融资异常谨慎。因此,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
市场主导可能危及金融稳定 由于我国的官定利率远远低于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上的均衡利率,利率放开后可能引发信贷市场的盲目扩张。例如墨西哥在上世纪90年代的利率放开后银行信贷市场迅速扩张,银行信贷年平均扩张为27%,对私人部门的信贷扩张高达51.9%,最终导致了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
西方国家干预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
从实践看,市场主导的政府角色定位思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这一点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角色和成效可以得到证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们的融资市场和体系相对完备,政府一般很少干预融资市场。因此,西方国家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市场环境的完善 一是注重制定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了给中小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达到几十部。二是重视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建设。例如美、德、法、日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相继建立的创业板市场。此外,西方国家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担保、租赁体系,这样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银行信贷、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担保、租赁共同组成了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环境。三是重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比如各国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息网,任何个人或企业都可以上网查询诸如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生产运营以及负债等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可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注重政府在市场中的引导作用 西方国家大都成立有专门进行中小企业管理的国家机构,比如美国的中小企业局、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但他们很少直接干预企业融资,而是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市场资金进入相应的证券市场、信贷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政府是行使干预角色还是市场主导角色,都有利弊。因此,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角色就是要尽可能做到趋利避害,取长补短。
理性的政府行为
我国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西方学研究证明,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达到最优的效率水平。但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使市场难以达到最优的效果。政府的角色只能是尽可能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率。因此,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构建融资市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障碍是融资渠道不畅,没有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市场,只能依赖银行信贷。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风险投资市场以及民间借贷市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规范融资环境。一是要完善融资法律法规,建立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规范融资市场的参与主体,可放宽融资市场的准入条件,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和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进入市场融通资金。引导融资流向。为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需要通过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引导资金流向有利于整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部门和企业。防范融资风险。即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管,防止中小企业融资成为新的风险源。
政府应当遵循适度干预的原则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调控经济的角色应作为市场作用的补充,但是政府的角色也要受政府履行角色为整个社会带来的收益和成本的影响。根据边际收益递减,政府调控中小企业融资所带来的收益是递减的,当调控收益和调控成本正好相抵时,是政府调控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佳度。相比较而言,因为我国市场机制远不如西方发达国家完善,产生失灵的可能性和失灵的程度要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干预力度也应高于西方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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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达主编.货币银行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马蔚华.论商业银行的发展观 [J].金融研究,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