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明显加快
一、吉林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7年,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取得了新的进展,实现程度已达49.1%。在评价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中,同比呈现出“
从评价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18个指标看,2007年吉林省有五个指标实现程度达到了全面建设小康标准:即农村居民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森林覆盖率和万元农业GDP用水量。有六个指标实现程度超过50%:即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93.3%、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88.9%、农民信息化度84.4%、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80.0%、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77.5%、平均预期寿命54.5%。有七项指标实现程度不足50%:即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2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小城镇人口比重36.8%、农村人口平均受年限18.8%、居住质量指数12.3%,尤其是农村养老覆盖率只有1%,其小康实现程度为-1.4%。
二、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明显加快
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六大方面看,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明显加快。
1.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33.3%,同比提高9.2个百分点
从经济发展方面的主要指标看,2007年,吉林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55元,扣除价格因素后为3500元(2000年不变价),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34.2%,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2007年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23%,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36.8%,同比提高了10.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46%,实现程度为26.7%,同比提高了13.4个百分点。
2.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69.4%,同比提高15.3个百分点
从社会发展的四项指标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相对较快,吉林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7年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已达到72%,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77.5%,同比提高了26.6个百分点;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覆盖率仅为1%,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4%;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仍处在0.3-0.4的合理区间,该指标的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00.0%。2007年每万个农村居民拥有的农业科技人员数为3.8人,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93.3%,同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
3.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25.9%,同比提高5.0个百分点
从反映人口素质的监测指标看,2007年吉林省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8.8%,同比提高了6.3个百分点;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2.5岁,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54.5%,与上年相同。
4.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53.2%,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
农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信息化程度稳步提高,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反映生活质量的四个方面看,2007年吉林省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为25%,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2.3%,同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食品支出在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00.0%,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为6.5%,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88.9%,同比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农民信息化程度为55%,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88.4%,同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
5.民主法制实现程度为90.0%,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从反映民主法制的两项指标看,由于吉林省各地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提高了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2007年,吉林省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为79%,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80.0%,同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为90.0%,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00%。
6.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57.1%,与上年相同
从反映资源环境的指标来看,2007年森林覆盖率为43.2%,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为100%。万元农业GDP用水量为
综上所述,2007年吉林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社会的总体特点是:农村社会方面的全面建设小康进程加快;农村经济、农民生活质量方面的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保持较快增速;农村人口素质等方面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相对缓慢;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18项指标来看,农村养老覆盖率等指标的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较低。
三、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
1.农民增收压力依然较大
速度的加快,将对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起到关键的作用。但吉林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已经受到来自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价因素严重影响,加之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低,缺少技术的农民工工资水平上升非常缓慢,外出务工不断增收的难度加大。因此说农民增收难度加大,需要加倍努力。
2007年,吉林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3500元(2000年不变价),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仅为34.2%。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值6000元尚差2500元,这意味着在今后的13年中每年要增加192元。全面小康建设监测中,农民收入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占有20%的权重。因此,农民收入上不去,将直接制约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实现程度。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民增收仍然面临很大压力。一是粮食产量增加的空间有限;二是非农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三是短期内农业生产效益提高难度大;四是惠农政策对农民收入的拉动作用有减弱之势。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是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的难点问题。2007年,吉林省农村养老覆盖率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仅为-1.4%,与全面小康值大于等于60%相比,差距悬殊。受财力所限,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仍相对滞后,实际工作中更多的停留在理论层面,可操作性较差,同时也缺乏舆论宣传有力的支持。可见,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是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之一。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农村养老保险事业还将长期制约吉林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
3.农村人口素质偏低
2007年吉林省农村经济实现了新的突破,农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但提高吉林省农村人均受水平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07年末,吉林省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呈“两高一低”的情况,一是吉林省农村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所占比重为2.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9个百分点。二是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比重为86.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9个百分点。三是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的比重为10.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个百分点。由此反映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虽然文盲少,但是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也少。劳动力文化程度是直接影响农民掌握技术及生产技能和收入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如何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特别是提高具有高素质懂管理善经营的农村专门人才,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仍是当务之急。要提高这个指标值难度很大。一是大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落后,缺乏必要的教学实验设备,优秀教师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农村老龄化速度加快,农村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农村大学生回到农村就业的少之又少,影响了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值的提升。三是现有20岁以上农村人口再接受学历教育的面很小;四是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部分学校乱收费等影响了农村学生的入学率和辍学率。农村人口素质不高,难以掌握科学技术及生产技能,将成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
4.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从监测结果看,2007年吉林省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有小幅的提升,但存在的问题仍无明显的改观,其主要原因是左右生活质量的高低的居住质量指数过低所致。该指标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仅为12.3%,列18项监测指标倒数第二,成为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低水平徘徊的主要影响因素。
居住条件的改善,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城乡二元化结构,导致除收入存在差距外,集中体现在拥有的基础设施层面的差距上,尤以居住环境质量方面的差异最为明显。在全面建设小康评价体系中,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位高权重”,仅列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之后,而其中又首推居住质量指数实现程度。它涵盖了涉及农民居住质量、住房面积及房屋结构、饮用水源、生活能源、室外道路状况、卫生厕所等六项具体指标。农民居住质量差主要表现在:农村饮用自来水的居民户数比重低,2007年该指标为25.8%。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只占2.8%,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仅有0.3%,享用水泥或柏油路面的农户分别为50.2%和47.8%。
长期以来,农村的基础设施,政府虽投入很大,但仍然欠账太多。这种现状,对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仍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
四、促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1.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保证农民持续增收。一是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进步;二是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是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保护支持。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框架,制定相关条例。二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社会保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一是建议调整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将资金重点用于失学辍学的农村学龄儿童的支出,从根本上解决失学、辍学问题。二是加大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彻底改变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
4.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领域,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应将通路、通水、普及卫生厕所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在农村提倡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农民美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条件。针对农村建设明显滞后,村庄建设杂乱无章,村庄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农村新社区的规划和建设,适当集中农村人口居住地,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