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师评价理论探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咏梅 薛莲 时间:2010-08-14
  [摘要]传统的教师评价制度侧重教师教学效能的核定,忽视教师,已成为制约基础质量提升的桎梏。新的教师评价制度需要逐步从注重外部政策性、终结性走向发展性、人本性;其评价目的需要逐步从对教师进行奖惩、晋级转变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其评价主体需要从教育行政机关转向学校自身及教师个体。校本教师评价注重教师个体的需要与价值实现,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评价主体及方法多元化,顺应了基础教育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教师专业发展;校本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制度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已成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三项核心任务之一,对于促进教师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基于对现存教师评价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尝试建构一种适合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教师评价制度,以期为我国教师评价改革提供有益。
  
  一、现存教师评价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的活动。它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提高教学效能。…而当前的教师评价则主要侧重于鉴别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和参与学校活动的情况,一般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大多是一种终结性的、行政性的评价。这种评价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教师评价与奖惩(工资、提升、续聘等)直接挂钩,导致教师怕通过评价得不到好的结果,担心被降级、解聘,担心评价者不能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结论。二是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重视教学效能的核定,而忽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就我国中小学教师评价现状而言,教师评价仍然没有摆脱以“分数”与“升学率”论高低的困境。学校一面推行新课程,一面盯住“分数”与“升学率”不敢放松,正所谓“素质教育开展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搞得扎扎实实”。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评价的重心也就脱不开“分数”,从学校到家长乃至到整个社会,“分数”依然是衡量一个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关键的实质性依据。三是现有的教师评价制度是一种单向的评价制度,评价者与被评对象缺乏双向交流。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评价是一种“缺席的审判”,一般不让评价对象参加评价自己的现场,甚至他们也无法接触自己的评价材料。因此,教师评价对被评的改进作用不大,而且这种方式的单向评价使被评对象对评价者缺乏信任,很可能会影响到被评对象的工作情绪。四是现行的教育管理模式不利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开展,使发展性教师评价流于形式。目前,中小学教育管理沿用的是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行政命令是其主要的管理手段。教师主动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意识比较淡薄,教师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紧张,不利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开展。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发展性教师评价削弱了他们对教师的控制权,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对发展性教师评价也有抵触情绪。
  
  尽管传统教育评价的影响根深蒂固,但新课程的实施必然要求在教师评价上有新的突破。由英国学者创立的发展性教师评价克服了传统教师评价的一些弊端,在理念上更加符合我国新课程发展的需要,因此成为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师评价理念与方法。但这种评价需要教师抽出专门的时间来参与,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评价结果不会涉及教师的根本利益,很容易导致发展性教师评价流于形式。
  
  二、校本教师评价的内涵与特点
  
  从以上对现行教师评价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新课改的发展需要教师评价有新的突破,否则它会成为制约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桎梏。寻求传统教师评价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方式的整合,建构新的教师评价体系已刻不容缓。新的教师评价制度需要逐步从注重外部政策性、终结性走向发展性、人本性;评价目的需要逐步从对教师进行奖惩、晋级转变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评价主体需要从教育行政机关转向学校自身及教师个体。这些应当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形势下教师评价改革的方向,也是建构一种新的校本教师评价制度的基础。
  
  (一)校本评估与校本教师评价的内涵
  校本教师评价是以促进学校改进和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校本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教育评估的改革思潮中,学校传统评估面临的两难困境是外部评估缺乏对学校发展脉络的了解,而内部评估又面临学校成员评估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克服传统评估无法解决的内外部评估的先天障碍,结合了学校内外部评估方式的校本评估(SBE,School-BasedEvaluation)开始成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方法。校本评估是由学校的内部评价机构自发地对学校内外部教育环境与教育质量进行民主的、系统的调查过程,并且是与外部评价相融合的过程。这种融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本评估需要外部评价专家的介入,需要在外部评价专家的帮助下建立内部评价机制和培训内部评价人员等;二是内部评价可以为外部评价提供支持,例如通过内部评价获得的学校信息资料可以与外部评价共享,而且内部评价机构的建立可以为外部评价提供专业性的评价人员;三是外部评价能够为内部评价提供有关国家的教育标准方面的信息或其他同类学校的对比数据,有助于学校对自己的数据进行解释以及对质量进行评估;四是外部评价通过将内部评价视为学校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使内部评价合法化。外部评价可以与内部评价进行平等对话,相互尊重,以在有关学校质量问题上达成共识。
  由上可知,校本评估是校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可以为校本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教师参与管理提供机会;为提高学校效能提供保障(学校效能评估是校本评估的内容之一);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建议;为回复公众对学校教育的问责提供证据。目前,各国开始重视对校本评估的研究与实验,英国、美国、以色列以及我国的、香港等地区的学者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也都在研究和探讨校本评估的理论与实践。
  
  作为校本评估重要组成部分的校本教师评价也必然要把学校内部教师参与评价与学校外部专家的有效介入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促进教师专业提升及绩效提高的有效评价机制。我们把校本教师评价界定为: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以提高教师绩效为手段的一种多元化教师评价。“多元”既指评价维度多元化,又指评价主体、方法多元化。校本教师评价的主要模块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态度、学生学业成绩及发展变化、教学效能感、班级管理及服务等。评价主体既包括被评教师本人和同事(如同一学科组教师),也有外部评估专家,还有学生及家长。就评价方法而言,校本教师评价既有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如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又有鉴定性增值评价(如学生成绩和表现进步评价)。诊断性和形成性评价以发现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并通过专家指导和参与相关教学培训以改进其教学质量和提升其专业技能;鉴定性增值评价主要是借助学生成就增值性评价确定教师绩效水平,作为教师激励的依据。   (二)校本教师评价的特点
  校本教师评价既与注重奖惩性的传统教师评价不同,又有别于不关注绩效评价的性教师评价。从对校本教师评价内涵剖析中可归纳出校本教师评价在评价目的、评价主体与方法等方面的特点。
  1 校本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
  丹尼森(Danielson)和卡罗特(charlotte)说:“评价不但是对教师工作的评定,更重要的是服务于促进教师成长和提高教学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目的。以推动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勿庸讳言,教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种种要求,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教育教学知识,不断地进修专业领域的知识,不断地研究教学。由此,教师的专业发展就成为教师穷其一生的追求历程。而教师评价首要的就是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首先,校本教师评价把评价过程视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可以透过校本教师评价这面镜子来反思自我,特别是反思那些习以为常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评价突破自己教学中的瓶颈,找出盲点,构建教学智慧,增进专业能力,促进专业成长。其次,校本教师评价就是为了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可以通过诊断性和形成性评价了解自己的优缺点,针对缺点进行有效的研究和进修。国家、地方、学校和教师个人还可以针对评价结果了解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作出合理的教师培训规划。这样的评价才不会让教师抗拒、畏惧,才能够真正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
  研究表明,教师教学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发展,教师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几乎都是通过教学来得以实现的,因此校本教师评价非常注重对教师教学绩效的评价,主要从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效能感、学生学业成绩及发展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的教学绩效测度。
  2 校本教师评价主体及方法多元化
  校本教师评价注重校内外多种人员的参与:外部评价专家主要对评价内容、方法、结果的性负责;学生参与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态度、班级管理及服务的评价;家长参与对教师与家长沟通、交流、提供必要教育信息方面的评价;教师本人的教学效能感自评也是校本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部行政部门通过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发展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教师同伴通过课堂观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进行问题诊断和评价。
  校本教师评价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其评价过程也是教师专业成长过程。因此,作为校本教师评价重要组成部分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是一种形成性评价,以提高教学效果为主要目的,由教师同伴评价为主、学生评价为辅的方式来全面诊断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教学效能感评价则采用成熟的量表由教师自评,学生学业成绩及发展评价则是一种近似客观性的增值性评价。
  
  3 校本教师评价人本化
  校本教师评价注重教师个体的需要与价值实现。作为学校核心要素之一的教师,其个人需要是多种多样的,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分为生理、安全、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国外学者通过研究得出:教师评价在理论上对每一位教师都具有帮助,但是在实践当中,它几乎不起作用。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评价结果,参与的积极性严重缺失,教师所考虑的只有教学绩效和教学奖惩,因为教师评价只是对教学效果的鉴定,很少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而校本教师评价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重视教师个体的需要与价值的实现。
  校本教师评价强调将学校的需要与教师个体需要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品质提高,不把评价结果简单地作为对教师的管理、选拔、鉴定、分等和奖惩的依据,而是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服务作用。评价活动自始至终都注重对教师个体的尊重和价值认同,帮助教师发挥最大潜能,实现其专业理想。这种评价活动就会促使教师在工作中表现为积极主动地高质量、高效益完成任务,团结协作,不死板,自治,无偏见,不盲从,人际关系和谐,等等。
  校本教师评价注重激发教师个体的主体意识。校本教师评价是由学校教师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自选评价模块(如班主任可以选择班级管理能力评价,科学老师可以选择科学实验效果评价等),同时又有部分评价维度是针对所有教师的评价内容(这部分评价方案须在教师大会上通过)。自选部分的评价由教师自己先提出评价方案,再由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帮助他修改,最终评价方案须被评教师本人认可。这样就充分激发了教师个体的主体意识,教师从心理上到行为上接受评价,把评价过程真正作为个人专业提升的过程。
  校本教师评价尊重教师本人的反馈与申诉权利。校本教师评价给被评教师提供初步评价结论。并征询教师本人对此结论的看法和意见。例如,课堂教学评价要求评价人员和被评教师在课堂观察结束后尽快进行讨论。前者要给予全面性和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包括表明课堂教学的优点和需要改进之处,而接受课堂评价的教师本人也可以对评价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校本教师绩效评价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学效能,特别要注意做到对教师的活动和目标进行检查、讨论和确认。在进行绩效考评时,依据的是教师本人的目标,并考虑到教师的个体差异,对处在不同专业发展阶段和水平的教师的教学绩效依据不同的评价标准进行专业判断。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允许被评教师提出异议,而且教师还可以向校长或学校董事会提出申诉,反映其不同意见。
  
  三、校本教师评价制度建构
  
  为了促进校本教师评价的顺利实施,保障评价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将校本教师评价确定为学校的一项制度,从而使全体成员认同并自觉执行。为此,学校应首先成立一个评价组织机构,并建立一个校本教师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保障评价信息采集、分析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一)评价组织及职责
  为了校本教师评价的顺利开展,学校需建立一套评价组织以提供组织保障,这些组织有以下两种。
  1 学校校本教师评价领导小组
  学校应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校本教师评价的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校长或一名副校长担任,组员来自各年级组组长、学科组组长、普通教师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其职责是在全校范围内负责组织开展校本教师评价工作。
  2 校本教师评价团队
  在学校校本教师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科成立若干校本教师评价团队,这些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校本教师评价。团队应有一名负责人,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评估经验的教师担任,成员来自参加校本教师评价活动的各类人员,如外聘的评估专家、同学科教师、家长代表等。
  
  (二)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校本教师评价不仅参与活动的人员多样,而且需要多方面、多渠道收集评价信息。为了提高校本教师评价活动的效率,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这一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

采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评价结果反馈系统以及教师申诉系统(参见图1)。在该信息系统中不同类型的评价活动参与者具有不同的权限。例如,评价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录人、分析的权限,评价领导小组具有设计和修改管理系统的权限,被评教师具有信息反馈和对评价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诉权限。
  
  (三)评价实施程序
  校本教师评价的主要实施程序包括校本教师评价的计划、组织、执行和评估四个阶段,每一阶段又包括若干程序,具体过程如下。
  1 校本教师评价计划阶段
  该阶段是校本教师评价的发起阶段,它直接关系着校本教师评价能否顺利启动,因此这一阶段的工作非常重要。在这一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就校本教师评价进行协商,以决定是否实施校本教师评价;学校领导与学校师生进行协商,动员学校教师和学生支持并参加校本教师评价活动;学校成立校本教师评价领导小组;学校制订全校校本教师评价的总体实施方案,建立学校实施校本教师评价的规章制度。
  2 校本教师评价组织阶段
  该阶段是校本教师评价的人员组织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聘请外部专家;依照自愿原则建立校本教师评价团队,这些校本教师评价团队应积极吸引学生家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当地社区人员等关心学校的相关人员参加;对校本教师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参加项目的人员能够熟练地运用校本评估的相关理论和技术开展校本教师评价。
  3 校本教师评价执行阶段
  这一阶段是校本教师评价的具体实施阶段,校本教师评价团队应根据本校教师的实际状况,选择校本教师评价模块,进行校本教师评价。
  4 对校本教师评价的再评价阶段
  这一阶段是对校本教师评价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反馈阶段,它将为以后的校本教师评价项目提供改进的建议。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监测校本教师评价项目的实施,随时发现校本教师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校本教师评价实施中的经验教训;对校本教师评价实施中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同时也为改进校本教师评价活动提供建议;对成功的校本教师评价团队及其成员进行奖励,激励其他的校本教师评价团队不断完善评价方案。
  总之,校本教师评价制度着眼于教育质量的提高,面向全体教师,鼓励所有教师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发展其专业素质,使教师评价的实效性大大增强。这种人本化的教师评价制度,易使教师在心理上产生认同感,以坦诚合作的态度参与到评价工作中,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