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原则研究的评述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4
论文关键词:礼貌原则 面子 普遍适用性
早期礼貌的研究学者如Lakoff,Brown&Levinson和Leech主要在语用学范围内研究礼貌现象,寻找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礼貌原则。他们以言语行为理论为依据,注重说话人的意图,从普通说话人归纳出具有理性和面子的“典型人”。他们认为不同文化至少在本质上都是统一的,都对什么是礼貌有着共同的理解。因此这些学者尝试从接触到的语料中归纳礼貌原则。
后人针对早期的礼貌原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文化制约性、静态化、理想化等问题做了诸多实验性研究,以图突破前人的研究框架,寻求更具活力、更有普遍性适用性的礼貌原则。
一、早期的礼貌原则研究评述
(一)早期的礼貌原则研究概述
礼貌的概念源于美国社会学家Erving Goffman关于“面子”的著作《礼仪的相互作用:面对面的行为论集》。Goffman在书中说到面子是一个人在交往中按照能被其他人接受的方式有效地为自己确立的正面的社会价值,并通过自身社会属性的认可实现自我形象。它是人类行为和自我体现的指导,是一种在社会中自我保护的内在的情感支持。[1人们在日常交际活动中,为了使自己的行为有面子会去做“面子工作’:。“面子工作”是相互的,即一个人要想保全自己的面子首先必须努分保全他人的面子。[~]Goffman认为,这解释了人们在交际中为何礼貌行事。Goffman对面子的研究激起了礼貌原则的研究浪潮。
1973年,早期研究礼貌原则的学者RobinLakoffE~提出了三个关于礼貌的基本条件1.不要强加于人。2.给他人与选择。3.与对方友善,使对方感觉良好。后人对这三个条件不断地进行质疑、验证和修改。
其中颇有影响力的是GeoffreyLeech的礼貌原则。利奇的礼貌原则包含六大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扬准则;谦虚准则:赞同准则:同情准则。Fraser认为这些准则注重使交际对象感觉良好219—236,可被视为是Lakoff三个礼貌条件的延展。
Br0wn&Levinson认为,为了建立某种社会关系,人们必须认可并留意交际对象的面子,即他们的公众自我形象、自我感觉。他们认为交际双方必须尊重彼此对自我形象的期待,考虑对方的感受,避免“威胁面子的行为”。当威胁面子的行为无可避免时,说话者可以通过消极礼貌来减轻自身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威胁。而所谓的消极礼貌并非不礼貌,而是要尊重听者的独立需求,行为自由,不受他人强迫的消极面子。说话者也可以通过积极礼貌来减轻威胁程度。所谓积极礼貌是指照顾听话者的积极面子,即被他人接受和喜欢,被视为自己人的需求,并使自己的需求得到他人认可。
(二)早期礼貌原则的质疑
早期的礼貌原则研究大多将交际者设定为具有理性和面子的“典型人”,主要从说话人角度探讨如何礼貌地进行言语交际,对后人的礼貌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些礼貌原则俨然成了礼貌研究中不能不提到的经典。然而,这些理论成果虽然有其不可动摇的地位,但仍遭遇了如下几方面的质疑。首先,这些原则是能否冲破文化的限制,真正具有普遍性?其次,有些原则间是否有交叉?其三,这些原则大部分基于句子层面的归纳,而忽略了交际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如语篇、文化、社会背景等,是否过于理想化,能否解释复杂的交际?其四,这些理论从某种程度而言是“静态的、笼统的,而非动态的、实用的”。¨其五,这些理论主要从人际角度研究礼貌,而忽视了一些经验性/文本性的因素,如交际目的、内容、渠道等。
二、近期礼貌原则研究评述
(一)近期的礼貌原则研究概述
鉴于早期礼貌原则研究的不足,近期礼貌原则的研究学者试图从更多的视角,如文化、语言形式、具体言语行为、语境,权势等探索更具有实用性,普遍性的礼貌原则。
1992年,徐盛恒提出了新的礼貌原则,即关注自我,尊重对方、考虑第三方。 1993年,束定芳和王虹提出了赞扬或贬低理论。他们认为是否赞扬或贬低对方/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际情境。他们还研究了赞扬/贬低技巧与措词、语义、语气语调之间的关系。
1994年,Ron Scollon和Suzanne W.Sco1lon在Brown&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礼貌理论。该理论确立了三种礼貌体系,即尊重性礼貌体系,平等性礼貌体系以及层级性礼貌体系,以指导不同场合需求的礼貌。
上述学者结合更多的视角对礼貌原则进行了新的拓展。但他们的研究成果很大程度上是对早期礼貌原则的修补。同早期的学者一样,他们认为礼貌是以意图/规则为基础的,可被预先规定的。
而Bruce Fraser却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礼貌只是一种被期待的言语表达效果,其自身无法被传达。他提出了“被期待的礼貌”观点:“礼貌无法被传达,它并非是会话含义,礼貌传达的缺失并不能被视为礼貌态度的缺失……在正常的会话中,礼貌是由与交际相关的社会文化准则传递的。交际者注意到的不是对方言行礼貌的时候,而是当对方违背了相关的社会文化准则的时候。因此说,礼貌本身无法被传达,而是一种言语表达效果。”许多学者认同Fraser的观点,如Escandell-Vidal和Jary。
王建华对早期的礼貌理论,主要是Leech的“礼貌原则”以及Brown&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也有不同看法。他提出了“语用距离原则”,认为话语是否礼貌取决于交际双方所知觉与推定的彼此之间的语用亲密度。王建华认为该原则可以有效地解释几乎所有的日常二元沟通中的礼貌问题。此外,王建华提出了“距离原则决定论”并区分了“语言礼貌”和“话语礼貌”,认为前者是绝对,抽象,无需语境的:而后者是相对、实在、依赖语境的。
侯国金认为王建华对“语言礼貌”和“话语礼貌”的区分并不清楚,并提出了“动态恰当性交际”的观点。他认为礼貌并非恰当性,而是说话人给予与听话人接受的愉悦,有赖于语言或/和语用方式以求取某种交际目的。
(二)近期的礼貌原则研究质疑
近期的礼貌原则研究学者从更多的角度探索礼貌原则,渴望突破前人的理论研究模式和局限,寻求更具普遍性的礼貌原则近期研究学者的尝试使礼貌原则的研究有了更为动态和实用的走向。但是这些新的原则仍然遭遇了如下几方面的质疑:首先,如早期礼貌原则的研究学者一样,近期的学者在进行礼貌原则的预设时忽略了交际者是理性与非理性的辩证统一体,而理想化地预设交际者是理性的,一切言语行为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想化的预设影响到之后研究过程及其成果的信度和效度,也摆脱不了“理想化”的质疑声。其次,许多礼貌研究学者在验证礼貌预设时使用的语料是非真实的,人为控制的痕迹也影响了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其三,许多研究者是在自身所处的或者自己所熟悉的文化下预设礼貌原则,并搜集语料。地域文化的限制无法使他们提出的礼貌原则真正冲破文化的界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其四,目前国内外大多数的礼貌研究似乎都过于理想化,许多研究者为了满足自己论证观点的需要,在研究步骤、方法、内容等方面均实施了布控,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复杂情况却很少给予考虑。其五,假如众多学者提出的礼貌原则都无法冲破文化的界限,那么礼貌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普遍性,或者文化无障碍性?或者,正如有些学者如Fraser所言,礼貌本身无法传达,而只是一种言语表达效果。如果他的观点是正确的话,是否表明礼貌被无法预先规定?礼貌原则的研究是否还应当继续?
礼貌原则研究的学者历经三十多年的探索可谓硕果累累。而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更多的研究者加入到了礼貌原则研究的行列,希望能够找到跨越文化障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礼貌交际的金钥匙。本文的评述期待能够呈现出礼貌普遍性原则研究领域的脉络,并对今后的同类研究的思路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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