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教育:一个不容忽视的新课题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5
关键词:跨国教育;国际化;教育主权
一、跨国教育:离我们还有多远?
跨国教育,顾名思义,是指一国到另一国实施的教育。有研究表明,跨国高等教育在发展之初,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特许(授权办学),指一国高等教育机构授权本国或异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或组织,为其提供教育服务(部分或全部被认可的学习项目或资格);二是项目合作,即校际合作计划;三是分校,一国高校在另一国建立学校,提供自己的教育项目和资质;四是海外学校,一种在组织和内容上属于某一国家教育体系,但并不一定在其所在国有校园,而在另一国家建有校园的大学。
项目合作可归入教育国际化。但是,教育国际化又不同于跨国教育。教育国际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本国的教育如何国际化,在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诸多方面逐步做到与国际教育“接轨”。而跨国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向他国输出教育服务,以谋求或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利益。
谈到跨国教育,我们不能不提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我国出现的教会大学。由于当时的教会具有资金、师资、教材及提供出洋留学机会等种种优势,办学势头一直很好。以致民国初期,官办大学只有北京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山西大学3所,而教会大学则多达14所。这种革命后西方列强在海外殖民地创办的隶属于宗主国的海外学校,是建立在文化侵略和教育占领的基点之上的,曾经受到很多国家和人民的强烈反抗,并早已在我国绝迹。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新一轮跨国教育,已与早期的教会大学大不一样,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平等、合作基础上的,并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因而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高等教育本身就是国际化的。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意义上的大学很多就是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大学。如意大利的波隆那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等。这些大学从一开始就是国际化的学术机构,其教学内容、形式、学位及其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在欧洲范围内不受国籍、民族、种族、地域、地位限制的,教师和学生均来自欧洲各地。有学者指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越来越受经济利益驱动,经济因素,特别是追求商业利润或经济利益成为影响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外因;二是高等教育国际化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阶段进入全球范围内各国相互竞争的阶段;三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实施由“国家—政府主导型”逐步转变为“政府—院校协作型”和“院校主导型”,四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容从以往单纯、外在的人员交流,扩大到课程国际化和跨国教育(transnational education)等方面;五是制定和形成区域性(region)或全球性高等院校合作计划和组织,某些课程、文凭和学位以及办学质量保证系统趋于全球标准化和统一化。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已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的今天,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属性日益彰显,无边界高等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政要,都对跨国教育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1994年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的《智力出口》报告敏锐地指出,澳大利亚高等院校的教育和开发活动已经成为除电脑工业外,澳大利亚发展最快、占市场份额最大的“出口产业”。新南威尔士大学宣布,将斥资1.5亿美元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该校定于2007年正式招生开课,预计70%为外国留学生。新加坡当局保证不会限制这所新成立大学的教学与研究自由。学生在新加坡完成学业后,可以申请到澳大利亚这所著名的大学继续攻读更高级的学位,所以对外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留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
2004年6月15日,韩国国务会议通过《有关在经济自由区域及济州国际自由城市设立并经营外国教育机构的特别法案》。该法案为外国大学在韩国设立分校提供了依据。韩国很多学者认为,为使韩国大学摆脱旧模式,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韩国大学教育协议会秘书长李铉清教授指出:“几乎没有外国教授和外国学生的‘封闭的大学教育体制’,很难具有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应该让外国大学自由地在国内设立分校,给国内大学以冲击和刺激。”他还认为,“如果允许外国大学在国内设立分校,就能将15.4万多名留学生吸引到国内,每年可节省1.8—3万亿韩元的留学费用。”
马来西亚政府也越来越奉行更加开放的高等教育政策,并制定了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标,国会下议院于1994年通过有关大专法令修订案,其中包括允许外国大学在马来西亚开设分校,并可以为教学媒介语。目前比较著名的有英国诺丁汉大学分校、澳大利亚莫那什大学分校,另外还有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国的大学分校。
我国政府已正式加入国际框架体系的世贸组织,并在教育服务贸易领域作出了较为开放的承诺。那么,外国大学是否会在WTO的框架内,继当年的教会大学之后,再一次打着教育服务的招牌,合法地跨进中国的大门?
也许,我们可能会用两个理由来阻止它们的进入:一是“我国对WTO已作的承诺”有限。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对此有明确的承诺。二是“维护我国的教育主权”。教育有阶级性,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教育,必须要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不能指望西方的大学能够为中国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但是,现在的承诺,是我国依据现实国情并环顾左右而作出的决策。我们能够保证今后不再修改我们的承诺吗?中国入世的目的,并非只是被动地接受所谓国际规则,更是要成为国际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与制订全球规则。外部环境也不允许中国单纯只做一个“接受者”,因为中国的利益已经和国际的利益紧密相连,中国需要参与这种互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成员国,我们无疑具有服从和修改承诺的权利。另一方面,WTO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要求在资源上共享,在贸易中相互协调。既然教育服务贸易已被列入服务贸易,就不能涉及过多的政治因素和主权问题。
中国高等教育只有融入世界,引进来,走出去,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主动,这是一个泱泱大国必须作出的重要抉择。我们需要适应我们并不熟悉的新时代,我们亦需要采取积极的姿态来看待和应对新的时代潮流与趋势。
二、跨国教育: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如果我们把跨国教育当作是一匹狼,那么在“引狼入室”和“与狼共舞”之前,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它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它会给我们送来什么样的“礼物”?
一个国家的大学要跨越国境,进军国外市场,到国外办学,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财力比在本国接受外国留学生要多得多。但其仍然愿意到国外办学,目的不外乎三点:一是经济目的。抢占外国的教育市场,一方面能解决本国教育资源过剩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能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目前一些所谓的中外合作办学,有不少外方合作机构都包含着这一目的。二是政治目的。这主要是一些外国政府机构,或者是某些外国政府暗中支持的教育机构,为了扩大其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实现以本国利益为核心的全球战略,便以教育为切入点,有选择地到一些国家去办学。三是以国际援助为目的的跨国办学。其中有的是国际友人,有的是为报答母国的养育之恩或怀着种种怀旧情结的外籍本族人。
正如教育国际化是利弊共存的双刃剑一样,跨国教育进入我国,同样也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正面的角度看,跨国教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能促进我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学习外国经验。从取向日本,到借鉴德国,到模仿美国,再到引进苏联模式,对外国高等教育的借鉴、模仿与融合是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都将走进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我国高等教育只有面向世界,博采各国之所长,探索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广泛吸收世界先进高等教育经验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才是中国教育最好的选择。跨国教育的输入无疑能为之作出有益的贡献。
其次,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补充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由此而形成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教育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增加个人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扩大来华留学生的规模,过去来华留学生教育投入渠道单一,现在则可以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的参与。
第三,外国教育的输入,就是在教育领域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化。国际上先进的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我国的教育改革,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或进入有利于实现教育的现代化,使我国教育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第四,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推动依法治教水平的提高。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WTO法律体系框架的约定。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市场要进一步开放,必然要建立规范的教育约束机制,把一切教育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教育管理必然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轨;必然要充分保障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教育法规办事。
但是,不管是带着何种目的、将产生何种客观效果的跨国,一旦进入我国,将会打破我国现有教育的平衡,并给教育的质量评估与监管、资格认证和规划等提出一系列新的问题。
以赢利为目的而进入我国的跨国教育,在初期和中期阶段应当不算少数。可以预见,跨国教育的大量涌入,将会强化教育的功利主义,导致教育商品化思潮的沉渣泛起。境外教育机构必定会考虑其利益回报,他们办学的重点将放在较发达地区,教育方面原已存在的东西部地区的不平衡性将加大。国外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明显优势,这块教育市场的竞争也将加剧。
国际人才市场和教育市场的形成,必然产生文化的碰撞和磨合,加剧文化霸权与文化多元化之间的尖锐矛盾。少数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和文化资源上占有绝对优势,家常常只能被排斥在这种先进的文化之外。因此,如何使世界各个国家、民族享受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多元化的繁荣,如何保护各个国家、民族优势传统文化不致湮灭,这是我们遇到的一个新课题。一些带有明显意识形态目的的教育机构的进入,将会使我国教育领域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对西化、分化的任务更加艰巨。学校从来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实现其西化、分化图谋的重要目标,学生的价值观念必然会受到西方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的严重影响,这将可能造成青年一代价值观念的混乱及思想的西化,进而削弱我国国家意识形态在整合中国社会、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在获得加入WTO后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我们将面对西方文化殖民主义的巨大冲击。
总之,跨国教育进入我国,既不是送上门来的免费午餐,也不能简单地看作变相的文化侵略,而是鲜花与陷阱共存,希望与危机同在。
三、跨国教育:我们应有什么准备?
跨国高等教育发展令人喜忧参半。目前并非所有的跨国教育都是高质量的,其中不乏鱼龙混杂。一些并不具备提供高质量教育的院校也乘机混入跨国高等教育的行列,乱发文凭、乱授学位的现象并不鲜见,许多非赢利的公立院校在外国举办教育却采用商业运作方式。这些做法不但降低了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的利益,而且给办学单位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它们的声誉。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规范跨国高等教育,2004年5月,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协会和美国教育协会、加拿大大学和学院协会、美国大学生国际协会联合草拟了《分享跨国界高质量高等教育:代表全世界高等教育院校的声明》。这份声明提出了开展跨国高等教育的10项基本原则,即政府和管理机构应保持制定、修订和实施高等教育政策和法令的权利,以保证这些政策和措施服务于本国文化、社会和经济目标;跨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性协议和政策要尊重各国政府为达到它们的目标,规范本国的高等教育体系而制定法令的权利;能加强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应有利于承办国社区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福利的发展;除了向学习者传授专业知识外,还应致力于传输严谨的思想,以使他们成为国家和世界层面的负责任的公民;不但要向有支付能力的学生开放,还要向合格但需要资助的学生开放;应达到由本国和承办国管理机构所制定的专业和行业的高标准;应对公众、学生和政府具有可信度;应致力于减少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的流动障碍;应通过国家和国际的透明运作来得到加强。应当肯定,这些原则的提出,对于我们积极应对和合理规范跨国教育的活动是有积极作用的。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教育是不可避免的,它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相对的合理性。我们需要利用机遇,积极应对跨国教育的挑战,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化建设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服务。
1.坚持主权,兴利除弊
加入WTO,履行我国已作的承诺,逐步开放教育服务,这是大势所趋。实际上,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在“境外消费”、“人流动”等方面已经打开了大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预料,加入WTO以后,中外合作办学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开放教育服务是有限度的和有条件的。教育是有阶级性的,一定的教育反映一定的阶级要求并为之服务,它主要体现在教育的目的、制度、方针、内容和方法上。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要以它的意识形态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使是在高度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美国,他们也不会允许外国在美国本土建立培养反对现存制度的人才的大学。因此,在开放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这一底线,不管是中外合作办学,还是外方独资办学,在高等教育的举办权和投资权方面,我们可以放开,但在办学方向上必须坚持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教育主权上是不能含糊的。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要求高等教育必须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来教育和影响学生,为社会主义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方向的建设者、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应该是我国高等教育始终不渝的基本原则。
实践证明,加快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是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捷径。我们要充分认识国际交流与合作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借鉴经济领域对外开放的有益经验,利用WTO市场准入中规定的限制性条款,大胆地放开中外教育合作。可以有效地借用他们的资金和办学经验,培养我们自己的人才。允许国外著名大学来我国联合办学,鼓励并支持我国一些有实力的高校与国外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知名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引进海外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过程中,壮大和强化我国自身优势资源,使我国高等教育在对外开放的互动中取得新的发展。
2.加强监管,保障质量
质量保障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复杂的问题。我们必须防患于未然,充分认识到跨境教育的质量管理与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入口资质、过程质量控制、出口质量和处罚与责任追溯等环节建立起系统的工作机制。
(1)把好跨国教育的准入关。目前全球性跨国高等教育的认证标准和框架还不够成熟,现有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可能会带有某些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教育价值判断。一方面我们应该尊重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充分利用我国对跨境办学的审批权和相应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并以详细的条文的形式作出保障,通过立法制定外商来我国独资办学的设立标准和评价标准。我们要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作用,对要求与我联合办学和设立分校的外国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详细的调研和严格的资质认证,从源头上解决鱼龙混杂的问题。
(2)依法实施行政监督与管理。重点是加强与质量最为密切的招生、教学、发证等环节的监管。我们应该建立严格的年检制度,依照严格的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分级负责机制,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及外商独资办学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办学的监督与管理作用。应该依法开展评估检查,将评估方案设计为一个对跨境教育质量的动态监管过程。
(3)注意保护跨国高等教育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根据时代发展的步伐,及时地对过去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保障国内境外办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挫伤来我国办学的境外投资者或合作方的积极性。
3.练好内功,直面竞争
对中国高校来说,中国入世后的教育准入政策将使国外与国内大学间的人才和生源竞争更趋激烈,在这个严峻的挑战面前,在全球的竞争中树立中国高等教育的品牌已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就必须练好内功,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才能在与国外教育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要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以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要求。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复合型人才。
开放教育服务,不是被动地等待外国教育机构的进入,而应当主动地利用WTO的有关条款,扩大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规模,积极占领国外的教育市场。加入WTO保障了中国教育国际服务的合法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人才在世界范围的流动,各国出国留学的人数逐渐增加,这为我国扩招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扩招外国留学生可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推动和盘活各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我国在世界的影响和地位,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播。目前来华留学生规模虽然已达10多万人,但无论在数量还是层次上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将留学生教育视为新兴的无烟产业并作为从世界市场上争夺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我国要大力开拓留学生市场,扩大留学生规模,各高等院校应抓住机遇,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把留学生教育做大做强。
:
[1]王剑波。跨国高等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
[2]黄福涛。国际化研究成果报告书[R].日本:广岛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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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对跨国界高等教育的认识,规范跨国境高等教育行为(内部资料)[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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