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别化学习理念及其理论依据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4
论文摘要:个别化学习理念有着悠远的。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孔子“因材施教”原则发展到,个别化学习已经成为远程的“一张王牌”,越来越受到教育者们的重视和强调。同时,主体教育论、学习风格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以及人本主义心理学等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为个别化学习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个别化学习,又称个体化学习、个性化学习,是指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学习风格,在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中进行的自主性学习活动。随着机网络、多媒体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远程教育的兴起,个别化学习理念日益受到教育界的强调和重视。然而,作为远程教育中的“一张王牌”(基更语),个别化学习并非“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个理念的提出和存在,是有一定的历史源起和理论依据的。因此,梳理个别化学习理念的历史发展脉络,弄清其存在的心理学教育学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别化学习理念的历史透析
“个别化学习”源于“个别化教学”理论。随着现代教学的重心从“教”转向“学”,对“个别化教学”的研究也大都转向对“个别化学习”的研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个别化教学理念的发展历史,也是个别化学习理念的历史源起。
个别化教育由来已久。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历程中,个别化教学是教育的主要形式。孔子就是个别化教育的先驱,他提倡“因其材而施之以教”,主张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进行“因材施教”。西方国家亦然,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主张教无定时、教无定法的组织形式,也体现了个别化教学自由、开放的原则。
随着第二次革命的来临,面对机器大生产对人才的大量需求,“班级授课制”取代个别化教育,成为当时教育教学的主要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然而,“班级授课制”并没有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班级整齐划一的教学步骤,以培养教育“工具人”的教育方式和理念,不考虑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学习风格、个性差异等特点,使得“班级授课”的教学方式日益遭到质疑和抨击。学生的个体差异问题也开始引起教育者们的关注。“个别化教学”的概念正式提出并日益受到重视,对教学改革的实践也提上日程。20世纪20-30年代,道尔顿制和文纳特卡制开启尝试阶段;20世纪50年代,斯金纳的程序教学重新激起对个别化教学的兴趣,并提供工具(学习器和程序教材)和“个别化的教学方式”;20世纪60年代,布卢姆提出掌握学习理论,认为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和适宜的条件,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良好的学习状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同时,他还提供了个别教学的方法。60年代的凯勒计划提供了系统化的个别教学模式等等。在中国,除了引鉴国外的个别化教学模式外,从20世纪80年代起,教育者们也开始了个别化教学实践的尝试,进行了分层教学、异步教学、分层递进教学等教学改革实验,取得了一些成果。
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提倡“以学习为中心”“自主学习”,教学的重心开始由“教”向“学”转变,个别化学习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和强调。特别是教育研究的新领域—教育技术领域的发展,为个别化学习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个别化学习方式,逐渐成为远程教育发展的趋势。基更教授在《个别化学习—远程教育的一张王牌》一文中就充分说明了个别化学习对于远程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远程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其教育活动在空间上相隔离,在时间上相错开,在学习上打散了教学的班级组织,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在远程教育过程中,学习者必须通过个别化学习来适应知识的获得。另外,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终身教育目标的提出,必然要求个别化学习以其灵活多变的特点,促进学生个体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养成,实现个体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由上我们可看出,个别化学习理念并非“无源之水”,而是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随着远程教育领域的兴起,我们更看到了个别化学习夺目的光环,并成为远程教育发展中最“靓丽的风景”。
二、个别化学习理念的教育学、心理学依据
个别化学习理念并非“无源之水”,同样,该理念的提出和强调,也非“无本之木”,一些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为它提供了充分的存在依据。
(一)主体教育论思想
该理论认为,学习者是学习、认知、发展的主体,一切教育都应该围绕发展学习者的个性,以主体性方式构建知识,充分尊重、发展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培养具有主体性的人。在教育过程中,它反对把儿童视为客体,主张把儿童当做主体;认为教育的过程,是儿童自主地与周围环境或教育资源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而不是行为主义心理学所谓对人的刺激或行为的强化;强调教育的主体性,教育要尊重儿童,关注人的自我实现。
受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积淀的影响,至今的中国教育,仍旧是一种“工具性”教育,教育的目的在于把人培养成工具,教育不是把人作为独立的主体来培养、发展人的内在价值,而是把人作为工具、发展人的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这一教育理念,在高扬主体性的当今社会,无疑是发展个人主体性的一种障碍。因此,培养中国人的主体性乃是中国教育的当务之急。 人的存在是个体性的,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学习,也应该是个体性的。个别化学习主张学习者可以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注重人的主体意识、独立人格和个性才能。这与主体理论所强调的自主探索、自主交流、自主构建和自主发展是一致的。
(二)学习风格理论
关于学习风格,我国著名学习心家谭顶良教授下的定义是:学习者持续一贯的带有个性特征的学习方式。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对学习时间、学习时适宜的光线、室内温度等学习环境的偏爱,具有不同的信息加工、思维和记忆的风格,这些带有个体性的学习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正如布卢姆所说,针对这些差异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承认差异的存在,而在于怎样看待这些差异。已有研究表明,学习者具有不同的学习风格。如果学习过程发生在学习者所偏爱的学习环境中,且学习者运用自己偏爱的信息加工方式,学习过程往往是十分偷悦的,学习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因此,针对学习者学习风格差异,教学就不应该是整体划一地进行,而需要真正做到适合学生学习风格的“因材施教”。每一个学习者的学习风格,既有其优势,有利于学习的一面,也有其劣势,不利于学习的一面。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发扬其优势和长处,同时弥补学生在学习方式和学习倾向上存在的劣势和不足。因此,根据学习风格制定的因材施教策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学习风格中的长处或学习者偏爱的方式相一致的匹配策略;一类是对学习风格中的短处或劣势采取有意识地失配策略加以弥补。
学习风格理论应用到当前的教学和学习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以往班级教学中,我们仅关注到学生个体在智力等方面的差异,忽略了个体间存在的许多直接影响其学习过程的学习风格差异,包括对学习环境偏爱的差异.学习力的差异等等,从而也就出现同样的教学,学习者的学习效果差异很大的现象和问题。为此,教学不能仅仅沿袭传统整齐划一的模式,而需要根据学习者的个别差异,实施“个别化教学”。在课堂上,要实现学生的真正平等,就是每个学生都要得到适合的教学。传统的平等观认为,学生平等就是指学生人校学习的机会平等,学生随机分班,教师随机教班并为班上每位学生提供形式和内容完全相同的教学,这似乎就实现了学生教育的平等。其实,这只是一种机械的平等,并没有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和个别需要,事实上根本没有真正实现学生的平等。因为整齐划一的教学必然只适合一部分学生的学习风格、学习水平等,而另外一些学生,因为不适应教师的教学而掌握不了知识。因此,教学的过程,必须力图根据学生的差异来教学,从而真正实现教学中的“发展性平等”。
与教师的“教”相对应的,学生的“学”同样需要个别化、个性化。在富有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中,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自主掌握学习步骤,采取自己偏爱的学习方式进行学习。承认个体间的差异,并能在学习过程中扬长避短。个别化学习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其追求的就是学习者个体的全面发展又全体发展和个性发展;调动每个学习者的学习自主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其基本理念就是:培养个体“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人人成材”。在当今的发达国家,一个共识已经产生:是奶油就要浮在上面,是好钢就要成材。个别化学习理念的存在,其前提就是要承认并尊重学生间存在的个别差异,表现在学习方面,就是学习风格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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