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离异家庭子女的现状及学校教育
摘要:离婚率的不断升高了,对离异家庭孩子的成为社会、学校不容忽视的一个新问题。本文从离异家庭对子女身心的影响和离异家庭子女的学校教育两个方面,结合自己的教育实践加以分析,多方面论述离异家庭学生的现状和学校教育的方法。
关健词:离异家庭、单亲学生、学校教育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愈来愈多的社会问题摆在学校教育面前,尤其是离婚率不断升高带来的离异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据有关方面统计,1979年我国内地的离婚率仅为3%,而现在已上升到13%,且67%的离异家庭有子女,其中,年龄在40岁左右,孩子在15岁上下的中年夫妻离婚占82%。这就是说,离异家庭的子女大都正值受义务教育时期,更是集中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教育阶段。2001学年至2003学年,我校曾对742名初三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初一时离异家庭学生有18人,到初中毕业时增加到35人。同时又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突然遭受到家庭变故的影响及父母单方面的遗弃,加之家长的心情、素质的局限,家庭教育残缺和方法简单,孩子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孩子的行为习惯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培养。这给学校教育增添了新的课题和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我校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初中离异家庭学生现状调查及教育策略研究》,着重了解离异家庭学生的心态,帮助他们适应父母离异的事实,消除他们的心理困扰,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通过三年的研究探索,我们基本掌握了离异家庭对子女身心发展的影响,找到了一些离异家庭学生学校教育的有效方法。
一、 离异家庭对子女身心的影响
离婚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是一项“迫不得已”的决定,但是影响最大的、伤害最深的还是孩子。因为,孩子耳闻目睹父母的吵嘴、打架、分居等失去理智的行为,使孩子惶惶不可终日,严重危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再者,父母在“冷战”时期,也不可能象以前那样关心子女的生活质量、学习状况、思想动态和行为习惯,即使孩子出现了问题,也不可能实施有效的家庭教育,及时予以纠正。我们经过深入了解和细心观察,并参阅一些相关的书面资料,离异家庭的孩子一般存在着如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性情孤僻,不愿与人结伴。心认为,人格异常的形成与恶劣环境有关,破裂家庭往往是其子女性格畸形发展的温床。因为,孩子在父母闹离婚的整个过程中,要经历三个痛苦的阶段。第一阶段,当父母向他们发出离婚的信号后,在情感上不肯接受这个事实,整日闷闷不乐,暗暗祈祷自己不会碰到这种不幸,希望父母能“回心转意”。第二阶段,在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往往是:以孩子当作要挟对方的筹码,(表面上)相互争夺孩子;或是当着孩子的面,把孩子推来攘去,谁也不要,视孩子为累赘。孩子目睹了这一切而怀着一种被羞辱和是多余的感觉,强化了他们的自卑自贱心理。第三阶段,在父母离婚以后,由于传统的婚姻观念的影响,他们总是觉得“父母离婚是件很羞耻的事情”。所以,他们很害怕与人交往,害怕同学瞧不起他、嘲笑他,更不愿看到别人触“景”生情,背着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所以,离异家庭的学生,不喜欢参加班级和学校的集体活动,也不喜欢与同学交往,逐渐变得性情孤僻,不愿与人结伴。
第二,消沉厌学,缺乏上进心。离异家庭的孩子,随着父母的离婚,原先无忧无虑的生活也随之改变。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在父母面前撒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已成为过去,连句心理话也无处诉说。安逸的生活没有了,美好的憧憬消失了。这不能不让他们认同“没妈(爸)的孩子象根草”,这种消沉低迷的情绪使他们变得迷惘和不知所措。据我们的调查发现,这些学生在父母离婚前后的学习状态大不一样,上课时精神恍忽,注意力不集中,作业不能按时完成,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平时的行为习惯也大不如前,失去了往日的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积极向上的朝气。我校一位读初二的离异家庭学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当我看到同学的家长雨天送伞(雨披)、冷天送衣的时候;当我看到别的孩子拉着父母的手逛公园、逛商店的时候;当我看到同学病了,其父母就会马上出现在身旁陪伴着的时候;当我看到……。我的父母在哪里?我的委屈、我的孤独,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可以倾诉。”伤感与颓丧使得他们对学习、对生活失去兴趣,甚至因看不到前途而自暴自弃。
第三,容易树敌和走向极端。离异家庭的孩子,心理处于一种极度不平衡状态,他们恨父母无情,他们怨生活不公,他们看不惯一切,仿佛什么人和事都在跟他们作斗。再则,离异家庭的孩子,虽说容易自卑,但不少自尊,甚至比其他孩子表现得更为强烈。当他们失去了父母的这一依靠以后,“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为此,使他们变得敏感、多疑,别人无意的一句话,他们就会对号入座,从而表现为好斗和攻击性。我校的一位学生,当我们知道他的父母在近期离了婚,我们及时地安抚他,鼓励他要自立自强,他确实很“争气”,各方面表现比以前更出色。可是,时隔一个多月,他给班主任写了一封信:“老师,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自从我妈妈离开以后,父亲象变了个人似的,要么在外赌博,要么在家喝酒睡觉,我便成了他的‘出气筒’,时不时的不打即骂,我要离开这个家。”象这样原本好端端孩子,因家庭变故而选择逃学、离家出走的极端行为绝不是个别,其中一部分学生还因此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所利用,直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许多调查也表明:离异家庭的青少年比其他青少年更容易选择离家出走,自伤自杀,更容易陷入偷盗、暴力、吸毒等犯罪深渊。
第四,心理逆反,不愿接受教育。面对家庭的破裂,他们认为自己的不幸遭遇是社会、父母、他人一手造成的。所以,在他们看来,什么事都不顺眼,什么人都不可相信。一次我跟一位离异家庭学生交谈时,他就直言:“最疼我、爱我的父母都在骗我,我还能相信谁?”还有一位学生,父母离异后,她随父亲生活,一次母亲来校看望她,顺便还带了两套新衣服,可是这位学生连母亲的面都不愿意见,还大声嚷嚷:“她不是我的母亲,她不配做我的母亲。”在这类学生心里,几乎已经没有了亲情、没有了信任。在这种状态下,对他们进行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一次一位班主任气愤地对我说起一件事:他发现班上有一位离异家庭的女生,有早恋苗头,批评了她几句。可她倒好,反而跟那男同学公开化了,连散步、在食堂吃饭都形影不离。他们不但不接受我的批评,反而向我示威。这就是典型的逆反心理。他们在扭曲了的心理支配下,往往明知故犯,逆其道而行之,你们“说是,是也不是”,你们“说不是,不是也是”,以此来发泄愤恨不平的心情,达到心理平衡。
第五,行为习惯不良,不讲文明礼仪。家庭是子女最早的教育场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子女在父母的抚育下成长,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了解遵守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懂得怎么生活,怎么做人。然而,离异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是残缺的。因为,一般夫妻在闹离婚的那一段日子里,双方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感情纠葛,他们连自己的衣食住行也变得毫无,更谈不上对子女生活习惯、文明礼仪的培养,给子女留下的只有无规律的生活和不文明的言行。有些单亲家长因自己的离婚使子女失去了母(父)爱而有一种愧疚心理,觉得很对不起孩子。便对孩子过度地“保护”,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丰衣足食”,无条件满足;对孩子的行为过多限制和过分干涉。目的是想让子女比离婚前或比完全家庭的子女生活得更好、更安全。而正是这些不健全的教育,使孩子容易偏离健康发展的轨道,变得生活不能自理、不懂人际交往礼仪,甚至出现任性、自私和以我为中心等不良行为。
综上所述,离异家庭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因此,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高度,从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教育,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理所当然应该肩负起教育、感化、挽救离异家庭学生的这一崇高而艰巨的任务。
二、离异家庭子女的学校教育
离异家庭子女是由于社会变迁所带来离婚率增加的直接受害者。为了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机制和社会舆论的保护作用,有效地解决和调解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防止家庭关系的破裂,降低离婚率;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核心作用,在用足用好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的同时,还要为密切家长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及沟通与社会的联系,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此,我认为对离异家庭孩子的学校教育应该注意和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二,帮助教育学生以正确态度对待父母的离异。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离婚多数持否定看法,加上孩子年龄小,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都要依靠父母的支持。所以,他们对父母的离婚一般都很难正确对待。作为学校就应该引导孩子,让他们明白:如果父母双方长期无力解决他们的冲突,或者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那么双方及时分手或许是修正错误的最佳选择。如果父母不离婚,凑合着生活,他们经受无休止的感情痛苦不说,伤害最深的还是做儿女的。再则,离婚也是赋予他们的权利。所以,做儿女应该尊重父母自己的选择,调整好自己的生活和心态去面对这种改变。有的孩子不能正确对待父母的离异,是因为他们担心父母的离婚会使自己失去父亲或母亲。为此,教师可以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离婚的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消除他们心中的疑虑。当然,光凭这样的说教是软弱无力的,必须给予实际体验。那就是要经常提醒他们的家长,双方要克制,避免激烈冲突,一切以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重,平时多与孩子接触,更多地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与思想。当然,学校应当尽可能地为家长与子女的交往、交流创造更多的条件,搭建更宽广的平台。如:为孩子过集体生日、“家长开放日”等亲子活动,让孩子感觉到:一家不是三口,三口还象一家,爱还在我的身边。学校还可以利用“母亲节”“父亲节”渲染无私永恒的母爱与父爱,并要求每一位学生写一封家书,重新点燃他们对父母的思念与感激之情。通过父(母)子(女)互动,及时有效地抚慰孩子心灵的伤痛,也使孩子从心底里接受和正确对待父母的离异。
第三,激励孩子树立起信心。离异家庭的孩子,一度情绪消沉、低落,失去信心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长期找不回自信,那是相当可怕的。作为学校有责任为孩子重新树立信心提供帮助。具体做法有:一是经历对比激励。教师可以提供一些“不幸”人士自强不息的背景材料,如雷锋、张海迪和他们身边同类学生等等。通过经历对比,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不幸与他们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从而消除心理困惑,重新树立起生活、学习的信心;二是换位思考激励。教育学生不能孤立片面地看问题,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譬如:我们在学生中开展“幸福在哪里?”、“不幸的经历对我们的成长有什么影响?”的讨论中,同学们运用换位思考,打破了“幸福来自于家庭的温暖,来自于父母提供优越的物质条件”的局限,不再只看到不幸经历的负面效应。一位离异家庭的学生是这样回答“幸福在哪里”的:“一个人一生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他过去和今天经历了什么,而是取决于他怎样用行动去塑造未来,沉缅于过去的人是没有未来的”、“过去的我们不能改变,今天的我们能够把握,明天的我们可以创造,幸福在我们自己手里”;有关“不幸的经历对我们的成长有什么影响”的问题,一位学生这样说道:“豆芽弱不经风,因为它是在温室里哺育;梅花傲立雪中,因为它是在严寒中孕育”、“人性中许多珍贵的品格正是从那些看似不幸经历中锻造出来的”。真是讲得太好了。通过这种激励教育,增强了他们抵御挫折的能力,他们的脸上又露出了灿烂甜美的微笑,他们的眼中又透射出了博击明天的信心。当然,信心若要成为一种品格,还需要时间的考验,需要我们长期的、反复的激励和呵护。
第四,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文明行为修养。离异家庭的孩子有了一段被“遗弃”的经历,生活方式、交往礼仪都有所偏离文明健康发展的轨道,表现出厌学散漫、言行粗鲁和我行我素。学校教育就要对学生的行为偏差及时地予以修正。修正的过程,不能简单地要求学生“要怎么做”、“不准怎么做”,而要针对不同学生的性格特点,不同家庭的教育状况,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首先,以正面引导为主。鼓励是最好的引导,对孩子学业上的进步要鼓励;思想上的进步要鼓励;美好的理想要鼓励;健康的爱好要鼓励。从而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很在乎自己的进步,进而激发出前进的力量。其次,适当进行行为控制。教师对这类学生出现的行为偏差,不能因为他们是“特殊学生”而善意放任,“善意放任”不但不会使他们领“情”,反而会使他们觉得老师看不起我。“在家父母不管,在校老师也不管”,这样会强化他们的自卑心理。所以,老师要“管”,要用心与心的交流去感化,使他们的感知由老师“很在乎我”上升到老师“很关心我”。再次,组织他们参加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体验,使得他们明白应该怎么做。例如:通过参加“班干部竞聘上岗”、“校园形象大使”、“学校礼仪队”、“学校护卫队”等主体体验、模拟体验等实践体验活动,让他们获得真实的生活感受与成功喜悦,从而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文明行为修养。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面对那些父母离异的不幸家庭的受伤孩子们,只要我们教师用更多的关心、更多的爱,让爱渗透到孩子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让他们在爱心中感受真情和温暖,肯定能重塑他们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只要我们能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帮助和辅导,也一定能扶持他们比较顺利地度过这一人生难关。只要我们有信心,不以“回天无术”而轻易放弃这些块“难啃的骨头”,肯定会换来“浪子回头”。事实证明:“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就象我们学校,当时的35位离异家庭学生,不但都完成了九年的义务教育,还在初三毕业时的品行综合考评中,没有一人不及格,有6人还获得了优秀。在初中升学中,有四位同学上了省二级重点高中以上分数线,有20人考取了普通高中,8人考取了师范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各项指标比例均超过了完全家庭学生。可见,离异家庭的孩子不是驯不服的“野马”,也不是遛不顺的“犟牛”,只要我们大家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他们,象禾苗需要的雨露那样去滋润他们,他们会象其他青少年一样健康地成长,也一定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资料:
《专家解析内地离婚率上升现象》 婚姻律师网0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