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理论视野下的传播素质教育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莹 时间:2010-08-15

“传播素质”这一概念是由华中科技大学吴廷俊教授提出,并于2003年传播学上首次发表。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把传播与人文、科技教育一样,作为一门基本素质教育来进行,把“传播教育范畴的扩大”、“传播学学理走向社会”、“广告、公关教育中传播真谛的把握”这三方面教学合一,形成一种综合的“传播素质”。2005年,传播素质的概念又被进一步完善,形成“在媒介发达时代人与人有效沟通的能力”这一表述,其内涵为“一个人能以受众为出发点,以双向互动为取向,熟练运用各种传播方式手段,卓有成效地进行传播信息与沟通心灵的素质,由传播知识、传播品质和传播能力构成。”具体内容包括:良好的传播心理、宽广的传播胸怀、恰当的传播方式和纯熟的传播。

“传播素质”与近年来流行于传播学界的“媒介素养”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来说,“媒介素养”指的是“使用和解读媒介信息所需要的知识、技巧和能力”,在国内近年来的研究中,其内涵得到了,中国媒介素养研究的内涵包括传播和受者两个方面,对于传者来说,侧重点在于新闻传播教育使其具备制造新闻传播产品的相应的能力,对于受众来说,则强调提高其解读、分辨、应用大众媒介的能力。

从以上两个概念的表述中不难发现,“传播素质”有着相较于“媒介素养”更为广泛的内涵,它将视域扩展到更为宽泛的社会传播范围,不仅包括大众传播中“人—媒介—人”的关系,也包括人际传播中“人与人”的关系;研究的焦点从媒介转换到人的社会生存。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更有人明确指出,媒介素养是传播素质的一个子系统。

传播素质教育是以“关注人,提高人的传播素质”为基点的教育类型。由传播行为的普遍性和全民性所决定,传播素质教育的实施应伴随着人的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具有永恒性;而其对象是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普适性。这种普遍地、长期地传播教育近年来受到关注,被认为是“新闻传播学教育的新方向”、“传播教育本土化发展新思路”,直接原因在于其“回归传播本原”的独到视角与“策动社会对于传播教育需求张力”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从更深的层面上讲,“传播素质教育”所蕴含的“突破传播学教育本身,推动国民现代素质教育”的目的不难领悟,因此,其对于“本土化发展中的传播学的社会意义的彰显”这一深层意义也令人期待。

 

交往理论──传播素质研究的理论参照

 

以全体社会成员及其广泛的社会传播行为作为对象范畴的传播素质研究,其着眼点在于“人如何(利用媒介)进行思想和信息沟通,建构社会关系,改变生存状态”。与大众传播不同,存在于广泛的社会生活中的传播,其工具主要是用于沟通的语言,并且,除此之外,语言所处的环境,由环境及传播主体间的关系所决定的附着在语言上的特定的意义也是传播是否有效的重要影响因素,以此看来,传播素质研究中所关注的传播行为更大程度上强调人际交往,人际传播是具体的传播形式。

德国学者齐美尔(盖奥尔格·齐美尔)认为,社会是具有意识的个体之间互动的过程,正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才构成了现实的社会。因此,传播素质研究中,传播行为才具有普遍性和全民性的特征,而传播素质教育才有了普适性和永恒性。可见,传播素质研究的视域,应该是广泛的社会交往。

在传播学中,交往传播理论可以为传播素质的研究提供理论参照。交往传播理论是由帕洛阿尔托小组提出,他们将传播等同于人类行为,提出“人们不能不传播”的观点,并“重视作为理解个体行为的手段的个体与他人的传播关系”。他们提出了“元传播”(关于传播的传播)的概念,认为传播的内容是报告的层次,而传播的关系方面则相当于命令的层次,它传递传播过程中的两个或更多的参与者的人际关系,一个讯息的关系深度对于讯息的内容进行分类或予以构造。

交往传播中“元传播”的概念可以为研究传播素质研究中人际传播的某些问题提供帮助。人际传播中,人际关系对传播内容和方向具有决定性影响,这种关系还带来人际传播中“装相”与“本相”的冲突。当代犹太家马丁·布伯说:“人生存的基本事实是彼此关联着的人。人无法逃避与他人发生关系。我与你相遇,我和你彼此关联,即使我们的交往是一场相互斗争。即使在彼此的关联中,我已不完全是我,你也不完全是你。但只有在生动的关联中,才能直接认识人所特有的本性”。

就传播素质而言,它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传播能力。传播能力不仅指传者一方以恰当的传播方式表达传播内容,同时也指受者一方能够准确地破译附着在语言上的“言外之意”。从元传播的角度来看,语言行为不仅承载内容,也反映人际关系,这使得传播能力的研究有了具体的对象范畴。

此外,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也可以给传播素质研究带来启示。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就是主体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来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他认为“交往行为”是一种“语言行为”,而“语言行为”又是一种“理解行为”,因此,交往行为可导向主体间相互理解,从而达到意见的一致。其基本语言模式为一方建言,一方纳言,在建言与纳言的相互作用中达到主体间意见一致,实现交往合理化。

“交往行为理论”为交往行为合理化提出了具体的方法,这就是“普遍语用学”与“普遍伦”。普遍语用学是一种“相互性”、“交往性”的语用学,它分析语言行为,研究语言的交往职能,说者与听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如何达到理解一致;而“普遍伦理学”认为,交往行为应遵守共同的规范,良好的对话和交往环境才能使主体间进行没有强制性的、诚实的交往和对话,以求得相互“谅解”。为此,哈贝马斯还提出了“权力平等”、“相互尊重”的普遍的伦理原则。这些具体的理论可以作为传播素质研究的理论工具。

 

交往需要──传播素质的基础化要求

 

理论上讲,传播素质教育应是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并贯穿于人成长的各个阶段的。但是,由于师资等各方面条件不足,目前传播素质教育的重点应该还在高等教育层次。高等教育中的传播素质教育,一方面是专业教育,即传播学的专业化,另一方面则应是传播素养的基础教育。

传播素养的教育的基础化是适应时代中的交往需要的。步入信息社会之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依赖于媒介及符号来进行,因此,对于媒介的使用成为人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信息技术使人际间的交往跨越时空,对于以符号表情达意的能力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随着社会成员复杂化、社会文化多元化以及由发展所带来的化与单一化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往不仅成为各行各业从业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并且成为现代人消解心理压力的必要途径。上述这些新情况都使传播素质教育不能局限于培养媒介专业人才,更应基础化,成为高等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近年来,素质教育在我国各个层次的学校教育中得到了重视,并付诸于实践,在高等教育层次,我国高校也推行了人文素质教育,凸显出素质教育基础化之势,但人文素质教育并不能取代传播素质教育。传播素质基础教育在一些院校也得到了重视,人际传播、公共关系等课程被列为公共课,尝试通过新闻传播专业向其他专业的学科辐射来取得效果。不过,传播素质教育的基础化目前还没有被固定和完善起来,与各个学科之间也没有形成互相交融的关系。

有人指出,过于强调新闻教育的职业特点使我们忽视了对传播活动自身的反思。而在这方面,国外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比如,随着日本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新闻专业教育在弱化,而将传播素养教育提升到基础学科的地位,与信息传播相关的课程、讲座和科目已经在各类大学里普及。就连女生大学的家政学部也改称为生活部(如名古屋的木昌山女学园大学),设有社会信息学课程。传播素质作为人的基本素质在日本社会得到普遍关注。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一直以培养具有普遍适应能力的劳动者为目的,坚信新闻学不仅是研究新闻的学问,而是集一切学问之大成。所以大学新闻系都在前两年集中进行基础课教学,直到第三年才开始新闻专业教育。一般新闻系的专业课与基础课的比例是1∶3,基础课占75%。上述强调传播素质基础教育的做法,回归了传播作为一种交往行为的本原面貌,也必然对整个社会信息传播效率的提升以及交往活动的畅达起到更好的作用。